教誨錄 二十三 論內在的行為和外在的行為

假定有一個人,他想用他全部的力量,包括內部的和外部的,使自己閉目塞聽,修身自好,在他的內心,既沒有任何觀念,也沒有任何強制性的驅動力,使他內在或外在均無任何行為可言:那麼,要注意,處在這種狀態,是不是出於本身並沒有行為的需求。而如果不是這樣,即並不是沒有什麼東西吸引人去做什麼行為,並不是他不想做什麼,那麼,他還是應該強制自己去做出行為,不管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因為,儘管看起來似乎很好,但人絕不可固步自封。這樣,如果他受到壓力或者出於自我約束,使得大家可以得到他是被驅使去行為而不是自動做出行為的印象,然後他就學會與他的上帝共同行為了。並不是要人們逃避或脫離或拒絕他們的內心活動,而是人們應當學會正是在其中、藉助於此並由此出發來做出行為,使得他們的內心活動得以展開獲得實效,並且又將這實效引入到他們的內心活動中去,使得他們如此得以習慣於不是被迫去行為。因為,人們理應將眼睛盯住這內在的行為,並由此出發來做出行為,不管是做彌撒還是做祈禱,或是需要時所做的一些外在的事。可是,如果這外在的事對內心活動起破壞作用,那麼,我們應該遵循內心活動。二者能一致,那當然最好,我們就得以與上帝共同行為。

有這樣的問題:既然人業已超脫了自己和所有的行為,——正像聖狄奧尼西所說的那樣 :以最美的語言談論上帝的人,由於內心的富有反而可以閉口不談,——既然一切的想法和行為,一切的讚美和感恩,都已去除,那麼,我們還應如何做到與上帝共同行為呢?

回答是:有一個行為是合乎情理的,那就是,否定自己。然而,這種對自己的否定或者貶低會是十分重大的事,以至於如果不是由上帝親自在某一個人裡面予以完成,就總是有所欠缺的。所以,只有當謙卑已達到足夠完全,當上帝讓人可以通過人自己而達到謙卑,只有這樣,人才算是完美有德了。

還有一個問題:可是,上帝如何讓人可以做到自我否定呢?這種對人的否定似乎是一種由上帝而得到的提升,因為福音書里說到:「自卑的必升為高」(《馬太福音》,23章,12節;《路加福音》,14章,11節)。

回答是:又是又不是。他應該「自卑」,但這不能夠就此為止,我們要看上帝是如何做的;他「升高」了,但並不是說這自卑是一回事,而這升高又是另一回事。寧可說,升高所達到的至高的高峰正存在於自卑的最深下的根基之中。因為,根基越深下,升得就越是高,井打得越是深,這井也就越是高;高和深,二者原本就是合一的。所以,一個人,越是能夠自卑,他就越是高。所以我們的主說:「若有人願意作首先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馬可福音》,9章,35節)。 願意作那個的,也就必須作這個。先要成為這個,才可以是那個。成為最小的,其實就是最大的;已經成為最小的,也就已經是最大的了。這樣,證實和成就了福音書作者的話:「自卑的必升為高」(《馬太福音》,23章,12節;《路加福音》,14章,11節)。因為我們整個的存在,無非就是植根于歸向虛無。

《聖經》中寫到:「你們在他裡面萬事富足」(《哥林多前書》,1章,5節)。 說實在的,我們一定要先做到在一切事物上一貧如洗,不然就做不到那樣。誰想要得到一切事物,他也就必須放棄一切事物。這是一個公平的交易,是一個等價的交換,就像我很久以前說過的那樣。所以,因為上帝願意把他自己以及一切事物都無償地贈予我們,因而,他也就要從我們那裡把一切屬於我們的東西完全取走。是的,上帝很不希望我們僅僅只佔有用我們的鼠目寸光所能看到的那一點點東西。因為,他迄今所給予我們的所有的賞賜,不管是自然之賞賜還是恩典之賞賜,他都只抱有一個願望,即希望我們什麼也不要佔有;他對他的母親,對任何人或任何一個被造物,也都從未以任何方式這樣給予過什麼。而為了教導我們和使我們對此有所準備,他就經常從我們那裡把肉體的和精神的財富都取走。因為,榮譽不應歸於我們,只應歸於他。我們寧可應該如此來擁有一切事物,即把它們看成是借給我們的而不是贈送給我們的,我們對它們沒有所有權,不管是肉體還是靈魂,感覺,力量,外在的財富或名譽,朋友,親戚,房子,庭院和所有的事物,都是這樣。

可是,上帝如此蓄意將這一切加諸我們,究竟為的是什麼呢?是為了要做到只有他自己才成為我們所有的全部。他願意如此,并力求做到如此,他一直致力於使他能夠和可以做到如此。他的最大的喜悅和樂趣,也就在於此。而他越是能夠在更大的範圍內做到這個,他就越是歡欣鼓舞;因為,我們對一切事物越是佔有得多,我們對上帝就越少擁有,而我們對一切事物越是少有愛戀,我們就越是享有上帝以及他可以提供給我們的一切。所以,當我們的主在談論各種福樂時,他把靈心的貧乏 放在一切福樂的首位,把它放在首位,為的是表明一切福樂和完善毫無例外地以靈心的貧乏作為其開端。確實,如果說確有什麼根基使得一切善美得以建於其上,那麼,沒有這一點它就不能存在。

因了我們擺脫掉我們的身外之物,上帝願意賜給我們天堂上的一切,賜給我們天堂及其全部的力量,是的,賜給我們由他裡面流出來的一切,賜給我們天使和聖者所享有的一切,希望我們像他們一樣地享有它們,比我們享有任何東西都更高。因了我為他而拋棄我的自我,上帝就把一切他所是的和他所能夠提供的都完完全全地歸我所有,他有什麼,我也有什麼,不多也不少。他歸我所有,千百倍地勝過一個人曾經獲得過的某一樣東西,不管是把它藏在箱子里還是愛不離身。我擁有任何東西,都無法與上帝將他自己及其所能和所是的一切歸於我相比擬。

而為了要得到這,我們應當丟棄塵世間一切我們所擁有的,丟棄一切不是「他」的東西。並且,這種貧困越是徹底,我們從上帝那裡得到的就越多。然而,我們不應以這個報酬為目標,不可眼睛盯住它不放,不應計較做了什麼好事就要得到些什麼。因為:越是不在乎,就越是得到得多,就像聖保羅說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後書》,6章,10節)。這樣的人,沒有私有的財產,不去追求也不想要,對自己是這樣,對一切自身之外的東西也這樣,是的,即使對上帝和對一切事物,也都是這樣。

你想知道,如何才是一個真正貧困的人嗎?

一個真正貧困的人,能夠省卻一切非必須的東西。所以,那位裸體坐在桶內的人對征服了全世界的亞歷山大大帝說道:「我比你大得多;因為,我所蔑視的,超過你所擁有的。你自以為了不起所擁有的,我卻不屑一顧。」 能捨棄萬物並對之無所需求的人,遠比那些刻意追求而佔有萬物的人更為幸福。能省卻不急需的東西的人,最為好。所以:能最大限度地省卻和蔑視的人,就會盡最大可能加以拋棄。如果一個人為了上帝的緣故作了巨額的捐贈,建成了多個修道院房,並救濟窮人,這算是一件大事了。但是,那個為了上帝的緣故而同樣程度予以蔑視的人,也許更為有福。能得到真正的天國的人,為了上帝的緣故可以放棄萬物,不管是上帝所賜予的還是沒有賜予的。

現在你會說:「是的,主啊,我有很多的缺點,那我豈不是因此而成了障礙了嗎?」

如果你感到有很多缺點,那麼,你就理應再三地祈求上帝,看他是否願意讓這些缺點從你那裡去掉,要知道,沒有他,你什麼也做不了。如果他把它們去除掉了,那你就感謝他;而如果他不這樣做,那你就為了他的緣故而忍受,但不再是作為一種罪孽的缺點了,而是作為一種偉大的實踐,你應該以此來獲得報酬並練習忍耐。不管他賜予你還是不賜予你,你都應該滿足。

他對每個人總是按照什麼對他最好和最適合於他來賜給他。我們做衣服時要度身裁衣,對這個人適合的,對另一個人就不適合。對每一個人都要按他的尺寸給他裁衣。上帝也是如此,他賜給每一個人的,都是他認為最適合於他的。其實,誰完完全全信靠他,誰就能夠在最小的事物中得到與在最大的事物中所得到的同樣多的東西。假如上帝想要賜給我像他當年賜給聖保羅一樣的東西 ,那麼,如他所願望的,我就樂意受取。然而,如果他不想把這個賜給我,——因為,他只願意讓很少的人在今世生活中就達到這樣的知識——,如果上帝不給我這個,那麼,我還是同樣的敬愛他,我還是同樣的感謝他,同樣的感到完全的滿足,對他的不給予視為同他的給予是一樣的;我對此同樣的心滿意足,雖然它只在我周圍,但我還是同樣的愛慕它,就好像上帝也已賜給了我一樣。確實,對上帝的旨意我應當如此感到滿足:只要上帝他想要做什麼或賜給什麼,那麼,對我來說,他的旨意就是如此地可愛和寶貴,一點也不亞於如同他將這賜給我本人或者在我自己裡面做這事。這樣,上帝的一切恩賜和他的一切行為,就都是我的,從而,無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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