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十月十三日 社會的暴力

在人類社會,以理性來引導人民讓他們能認識所有法則,比讓他們在暴力壓制下生活遠為自然。

最偉大的賢者(國君)治理國家的時候,人民雖然都順從他的力量,但並未察覺他的存在;次一等的國君,人民都跟他親近並讚美他;再次一等的國君統治國家的時候,人民都怕他;而最末一等的國君,人民都輕視他。

(原文:太上,不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老子

未覺醒的人認為國家的制度是神聖的,而且如人體的器官,是 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條件。但對覺醒的人而言,統治者往往加給自己某種不合理的幻想的色彩,他們往往是以暴力強制的手段去實現願望的走入歧途的一個集團。儘管暴力的存在時日已久遠,儘管其樣式有所變化,組織有所不同,但暴力的本質始終並沒有改變。對覺醒的人而言,並沒有所謂「國家」的存在,因此也沒有以國家之名來行暴力的任何理由,他們是絕不可能參加暴力的。國家的暴力以外在的手段絕難消除,只有靠對真理有所覺醒的人才有可能消除它。

對於過去的社會狀態,國家的權力也許有其必要,今日或許也有其必要。但人類已經不能不看出,或不能不有所預期,有一種新的社會狀態,暴力只不過在於妨礙人類的和平生活。不僅如此,人類必須以其內在的成長,以及絕不參與暴力去實現這種社會狀態。

強大的力量是由人類的互愛而來;互相敵對必削弱力量。由於在愛之中合而為一,我們便能穩固立身;因互爭而四散,最後必逐一倒下。

露西·馬洛麗

讓我們努力去過不必使用暴力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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