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一種行進,因此人生的幸福並不在某種「狀態」,而在行進的某種「方向」。
給人幸福的方向指的是走出自己去完成至高法則的方向。
對於幸福,有些人從權力中去追求,有些人從學問中去追求,更有些人從淫蕩中去追求。但接近真正幸福的人都了解幸福並非只有少數特定幾個人才能擁有,而是所有的人類無論何時都能擁有的;他們了解只要自己不想失去它,它便絕無失去的可能。
巴斯噶
人的心靈向崇高的德性展開的時候,將體驗到一種特殊的不可言喻的甜美情懷;這時候他會察覺到比自己遠為崇高的東西,他會 感覺到自己的本質乃屬於無限,無論現在處於多麼低微的狀態,他也能感覺到自己活著是為了走向至善;現在他認為高遠的東西其實已經為他所擁有,雖然他自己也許不覺得,這時候的他當然也了解「人必須做他該做的事」這句話的意義。
愛默生
榮譽是只為個人打算的狀態,幸福則是為自己也為別人打算的狀態;榮譽可以憑鬥爭得到,幸福則只有靠愛才能得到。
現實世界的幸福僅屬於少數人,但真正的幸福與善則應該屬於所有的人。
因此,正確的人生目的必須是追求與別人的幸福和諧一致的善;自己的行為若能以達此目的為方向,自己也能獲得幸福。
奧勒留
善就是對神的奉獻,但一個人必須犧牲自己動物性的生活才有可能奉獻於神,這就和必須犧牲某種可燃物才有可能產生火的情形一樣。
人所做的和所經驗的事情越是接近真正的幸福,想讓別人分享這種幸福的願望也越實在。
只愛自己是一種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