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五月三十日 土地並非買賣對象

土地和人的個性一樣不能成為買賣的對象。土地的買賣等於是個性的買賣。

奴隸制度的本質在於某一個人具有權力奪取別人的勞力所該獲得的報酬。土地的所有是獲得了與奴隸的所有同等的權力。奴隸所有者必須留下奴隸由勞動所獲得的東西,至少是奴隸生活上所需要的東西。而今日被稱為自由國家的勞動大眾是否獲得比奴隸更多的東西?

亨利·喬治

土地是自然送給人類的莊嚴的禮物。誕生在土地上的所有的人具備共有土地的權利。這個權利就如同孩子在母親懷裡的權利一樣是自然的。

蒙田

我既然是為大地而生的,土地就會給我工作與居住所需要的東西;我就具有要求我應得之物的權利。

愛默生

男人的肉體和女人的肉體都不是可以買賣的,何況他們的靈魂。同樣的,土地、水和空氣也不是可以買賣的,因為這些東西是維持人的肉體和靈魂所不可缺少的條件。

買賣土地或玩弄土地都是犯了大罪。

一般人在世界上並不是努力於從事自己所認為好的事情,而是努力於如何擁有更多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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