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四月二十日 真正的幸福

對於過靈性生活的人而言,自我否定是走向幸福的道路。過動物生活的人則把情慾的滿足當作幸福。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做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馬太福音10:37~39

對人而言,最幸福的事莫過於為別人的幸福而拋棄利慾,而無私地努力,這指的也就是為永恆的幸福而努力。若所有的人都能像目前為個人利益儘力一般地為社會利益儘力,大家就可以獲得和平與幸福。而且到了那個時候,目前所看不到的神的睿智就會展現在我們面前。

露西·馬洛麗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靈魂),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馬太福音16:24~26

愛自己是靈魂的監獄,它將剝奪人的幸福,如同監獄剝奪肉體的自由。

露西·馬洛麗

當我們為別人而活的時候才真正為自己而活。這句話聽起來也許奇妙,但最好親身去體驗,當你有所體驗,你自然就相信了。

若一個人過的是靈性生活,否定塵世的幸福就不是痛苦的事,事實上他也只能那樣做。但他將因此而逐漸成為善良的人,環境也將因此而逐漸獲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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