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時候我來到了鳳凰城,我把車停在郊區的一個汽車旅館。鳳凰城熱得見鬼。汽車旅館設有一個餐廳,我在那兒吃了晚餐。收銀員換給我許多25美分和10美分的硬幣,我把自己關在電話亭里,給旗杆市的米拉多爾汽車旅館打電話。我有多蠢啊?艾奇登記的名字可能是科恩、科迪里昂;也可能是沃特森、沃切夫斯基。不管怎樣我還是打了個電話,但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只是聽到對方職業式地笑了一下。於是我說要預訂第二天晚上的一個房間。對方說房間已經訂滿了,除非有人退房否則我住不進去,但是他們會把我放在預約的候選名單里。旗杆市離大峽谷太近了。艾奇肯定是提前安排好的。這一點也值得好好琢磨。我買了本平裝版的書來打發時間。我把鬧鐘調到6點30分。這本書把我嚇得不輕,以至於我在枕頭底下放了兩把槍。它講述了一個密爾沃基的男子故事,他反抗當地的黑道頭子,結果每隔15分鐘就要被暴打一次。我猜想到最後他的頭和臉估計只剩下一片骨頭,上面掛著一絲殘留的皮膚。不過到了故事的下一章,他就像只草坪上歡歌的百靈鳥一樣雀躍不已。於是我不禁問自己,我本可以讀點《克拉瑪佐夫兄弟們》的時候,我為什麼要讀這些胡說八道的東西。我知道自己也給不出一個合理的答案,於是關上燈,開始睡覺。早晨6點30分,我颳了鬍子,沖了個澡,吃過早餐,然後動身前往旗杆市。午飯的時候我就到了那裡。我看到艾奇坐在餐廳里吃著山鮭魚,便在他對面坐下。他看到我,很是驚訝。
我也要了一份山鮭魚,從外到內吃得乾乾淨淨,這東西就得這麼吃。去骨有些浪費。
「出什麼事了?」他嘴裡塞滿了東西,問道。他真是個稱職的饕客。
「你看報紙了嗎?」
「我只看運動版。」
「我們回你的房間去再說吧。一句兩句說不清。」
我們付了賬,來到一間舒適的雙人間。汽車旅館越來越好,讓許多賓館看起來都不如。我們坐下來,點上煙。
「那兩個殺手起床太早了,之後他們就去了波恩特大街,在你住的公寓大樓外面停了車。他們沒有仔細搞清楚狀況,就射殺了一個跟你長得有幾分像的人。」
「聽著很新鮮啊。」他咧嘴笑道,「但是條子們會發現,組織也會發現的。我的懸賞還沒有解除啊。」
「你一定覺得我是個蠢蛋,」我說,「我也確實是。」
「我覺得你辦事水平一流,馬洛。你哪裡蠢了?」
「我做了什麼?」
「你漂亮地把我弄出了洛杉磯。」
「這你自己難道不會做嗎?」
「那得看運氣——肯定不行。但有個幫手就順手多了。」
「你該說搗亂者。」
他的臉緊繃起來。他沙啞的聲音咆哮著。「我不懂你在說什麼。把5000塊錢還給我一部分,行嗎?我比自己想像的還要缺錢。」「要是蜂鳥也能被抓進鹽罐里的話,我會把錢還給你的。」
「別這樣。」他幾乎在輕聲嘆息了,手裡掏出了一支槍。我沒必要掏槍。我手裡就握著一把,在邊上的口袋裡。
「我不該犯傻的,」我說,「收起你的槍。它和拉斯維加斯的老虎機一樣沒用。」
「你說錯了。那些老虎機經常吐出大獎的,否則就沒顧客願意來玩了。」
「你的意思應該是偶爾吧。聽著,好好聽著。」
他咧嘴笑了笑。他的牙醫一定受夠了他。
「這是個完美的圈套。」我接著說,就像凡·戴恩故事裡的米羅·文思一樣輕鬆自信,而且頭腦也更清晰。「首先,它有可能成功嗎?其次,要是真有可能,我應該在圈套的哪個地方?但是,我慢慢地看出了整幅畫面的敗筆。你來找我究竟是為了什麼?組織沒有那麼幼稚。他們為什麼要派一個小嘍啰來找我?且不管他的名字是查爾斯·斯肯,還是每周四隨便用的其他名字。為什麼像你這樣的老手會讓人跟蹤到一個危險的聯絡地點呢?」
「你太聰明了,馬洛。簡直是光芒四射,連黑夜也擋不住。不過,你又太傻了,連一個像紅白藍相間的長頸鹿那麼明顯的東西都沒有看出來。我敢打賭,你一定是在商場里把玩著那五千塊錢,就像貓把玩貓薄荷一樣。我敢打賭你甚至用嘴吻了吻那幾張鈔票。」
「我拿到錢之後就沒興趣了。那為什麼還要寄支鉛筆給我呢?完全是致命的恐嚇。它讓我更加堅信了這是個圈套。就像我跟你那位從拉斯維加斯來的同夥說的一樣,如果他們真想殺我,就不會寄給我那支鉛筆了。哦,他也拿了把槍。伍茲曼0.22口徑,裝了消音器。我只好請他把槍收了起來。他很配合,並開始用錢收買我,讓我找到你的藏身之處然後告訴他。對一夥見不得光的老鼠來說,他衣著得體、長相討喜,像個經理。女性基督教戒酒會和一些諂媚奉承的政客把錢投資他們希望能贏大錢,而他們也學會了如何利用這些錢去贏得更多的錢。雖然現在已經沒人能阻止他們前進的步伐了,可他們依然是一群見不得光的老鼠。他們始終固步在自己熟悉的領域,在那兒他們不容易犯錯。這有點不近人情。任何人都有犯錯的權利,但這些老鼠不一樣。他們必須時刻做到萬無一失,一旦失手就和你沒完沒了。」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說些什麼。我只知道你太啰唆了。」
「好吧,讓我說得再明白一些吧。某個在貧民區長大的可憐傢伙跟黑幫底層混到了一起。你知道底層是什麼吧,艾奇?」
「我在軍隊里待過。」他輕蔑地笑道。
「他在黑幫里逐漸成長起來,可他又不願意同流合污。他還沒有徹底爛掉,於是他決定脫離組織。他來到這裡,改名換姓,找了份低微的工作,平靜地生活在一座廉價的公寓大樓里。但是幫派如今在很多地方都有眼線。於是有人發現了他,認出了他。發現他的可能是個推銷員,賭場經理,酒吧女郎,甚至是警察敗類。因此這個幫派,或者說組織的頭頭兒一邊吐著雪茄煙一邊說:『艾奇不能這樣對我們。這只是一個小手術,因為他本身就是一個小蘿蔔頭。不過也很煩人,因為他壞了規矩。叫上幾個人,幹掉他。』可他們派的都是些什麼人呢?是幾個早就讓他們厭倦的人。這幾個人在身邊待得太久了。可能會犯點錯,或者反應遲鈍。說不定他們就喜歡殺人。這很麻煩,因為這會讓他們不計後果。派出的人手最好是兩者都不在乎。所以,他們雖然對此一無所知,還是被派上了追殺之路。但是,設計一個他們早就不喜歡的人,這一手幹得漂亮,因為這個人曾向警方指證了一個名叫拉森的團伙成員。這本來是小事一樁,但組織卻刻意放大了。看吧,我們甚至有時間跟私家偵探過過招兒。老天,我們想做什麼就一定能做到。我們連拇指都能吃下去。於是他們派了一個冒牌貨過來。」
「托里兄弟倆可不是冒牌貨。他們是真的狠角色。他們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即使他們出了錯。」
「其實沒有出錯。他們追到了艾奇·羅森斯坦。你只是這筆交易里的一個配角而已。你現在會因為謀殺罪遭到逮捕,但你的下場會比被殺更糟糕。你的組織會向法院遞交人身保護狀保你出獄,然後再把你幹掉。你已經失去了利用價值,而且你沒能讓我做成替罪羊。」
他的手指扣緊了扳機。我開槍打中了他的手,他的槍應聲而落。我的槍放在外套口袋裡。槍很小,但是這麼短的距離也挺準的。而且那天我的槍法剛好很准。
他發出一聲微弱的呻吟,吮吸著他的手。我走過去,狠狠地踢著他的胸膛。對殺手仁慈可不是我的風格。他朝後一個趔趄,側身蹣跚著退了四五步。我撿起他的槍指著他,搜遍了他全身,口袋,手槍皮套,還有其他可能藏槍的地方。他身上很乾凈——我是說沒有其他槍支了。
「你想幹什麼?」他哀號道,「我付給你錢了。你清楚的,我給你的錢可不少。」
「我們都有點麻煩。你的麻煩是怎麼活命。」我從口袋裡掏出一副手銬,把他的手反捆在背後,用手銬銬起來。他的手在流血。我用他的手絹纏住出血處。隨後打了個電話。
旗杆市很大,當地就有個警察局。地方檢察官在這兒估計也有辦公室。這是亞利桑那州,相對來說,是個貧窮的地區。這兒的警察可能會誠實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