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擔任羅傑·柏班克和卡洛·柏班克預審的主席是紐華克法官。而法庭里擠得水泄不通的人群正顯示了大眾對這次預審的聽證會相當重視,他們深切了解其根本意義及重要性。

地方檢察官漢密頓·伯格本人親自出席,並由毛利斯·林頓提供協助,他是年輕一輩中最能幹的審判副手之一。由此可見,地檢署對於這個案子的確十分重視。

毛利斯·林頓是個身材瘦長、個性激烈的人,常有快速、緊張的動作,口才也很好。此時,他站起來,做了一個簡短的開場白。

「庭上,」他說。「雖然我知道在像這樣的預審聽證會中做開場陳述有點不尋常,但由於我們大部分的證據都是間接的;而且從被傳訊的證人之數目以及辯方所做的準備看來,顯然他們想要在聽證會結束之後淡化掉這個案子。因此,我想讓庭上先了解一下我們所要證明的事是什麼。我們要證明:案發當晚,羅傑·柏班克和死者發生了一場激烈的衝突;之後,被告卡洛·柏班克以教唆作偽證的方式給她父親提供了一個假造的不在場證明。而在一個他們聲稱舉行過政治集會的場所中,有一些空瓶子上沾滿了卡洛·柏班克和賈森·貝爾汀的指紋。我們也要證明:被告羅傑·柏班克——強壯有力,早年是個拳擊手——誘騙死者到他的遊艇上,然後在那兒謀殺了他。」

法官看著梅森,問道:「梅森先生,你要不要做任何陳述?」

坐在梅森左側的傑克森身體稍微往前傾,在梅森耳邊低聲說道:「我看他會受到剛才那段話的影響,你最好說些話。」

梅森搖搖頭,說:「庭上,我們要視案子發展的情況如何,再發表意見。」

「很好,檢方傳喚第一名證人。」

檢方傳喚崔格組長,提出了佛瑞得·彌兒菲的屍體被發現的證據,還有屍體是如何辨識出來的、陳屍的位置,以及遊艇停泊的地方等等——都是足以構成犯罪事實的要件。

「你可以盤問證人了。」林頓說。

梅森故意裝成隨意似地問:「謀殺案是發生在一艘遊艇上嗎?」

「是的。」

「遊艇當時停在何處?」

「我想,如果律師你願意等一會兒的話,」伯格說。「就會得到一個令你滿意的答覆——我們有一些證人可以提出照片、地圖和航海圖。」

「既然這樣,」梅森說。「我想我應該等到那些證物被提出之後,再盤問這名證人。」

「沒有異議。」伯格說。

梅森微笑著說:「就這樣了,組長。」

接著,伯格傳訊了一名海洋觀測員,並提出一張海灣圖,該圖顯示出遊艇下錨的地方;又出示了幾張遊艇內部的圖片,以及一張甲板和船艙的圖片。然後他以勝利的口吻說道:「你可以盤問了。」

梅森說:「你在檢方第一號證物上標示的『X』號,就是遊艇下錨的地方嗎?」

「是的。」

「那一點的水深是多少?」

觀測員微笑著說:「我不知道,我是以三角測量的方式找出遊艇位置的,然後再標示于海灣圖上。」

「很有趣。那你不知道水有多深嗎?」

「不,我是個觀測員——不是潛水夫。」

法庭中的聽眾哄堂大笑。

梅森則是連一絲絲微笑也沒有,他說:「沒有問題了。」

隨後,一名攝影師提出幾張照片。其中一張顯示了艙房的內部;另一張是佛瑞得·彌兒菲的屍體四肢伸展開來,躺在地板上的情形,還有一張是遊艇下了錨的情形;有一張顯示了遊艇的右舷,一張是左舷;接著是船首、船尾的影像。

「盤問吧!」林頓說。

梅森非常冷靜地說:「那一點的水位有多深?」

法庭上又發出了竊竊的笑聲。

攝影師很快地回答說:「我不知道,我是個攝影師,不是潛水夫。」

此時,竊笑聲變成聽得很清楚的哈哈大笑聲;法官輕敲木槌,要求保持肅靜。

梅森又不經意似地說:「沒有問題了。」

傑克森似乎有點關切,他身子向前傾,對梅森耳語說:「我想法庭里的聽眾是在笑你。」

「你真的這麼想嗎?」梅森低聲說,頭也懶得轉過去。

伯格傳喚黛芬妮·彌兒菲女士。

彌兒菲太太穿著黑衣;可能因為哭泣的關係,眼睛仍然稍微紅腫。她坐上證人席。「你是死者佛瑞得·彌兒菲的太太嗎?」地方檢察官以同情的口吻問道——類似這樣的謀殺案審理過程中,檢察官總是以這種態度對待寡婦。

「是的。」她回答。但聲音小得幾乎聽不見。

「彌兒菲太太,你認識羅傑·柏班克——這件案子中的一名被告嗎?」

「認識。」

「認識多久了?」

「十年了。」

「你知道你丈夫死亡當天,羅傑·柏班克曾叫他到一個指定的地點去見面嗎?」

「知道。柏班克先生打過電話。」

「什麼時候?」

「大約在那天早上十一點半。」

「是誰接的電話?」

「我接的。」

「你認出了羅傑·柏班克的聲音嗎?」

「認出來了。」

「柏班克先生怎麼說?」

「當他知道佛瑞得不在時,就說他急著跟他聯絡,並且要佛瑞得下午五點到他的遊艇上見面,他說他的遊艇會停泊在往常的位置,又強調與他會面是為了談十分重要的事。」

「你確定當時在電話中和你說話的人就是羅傑·柏班克嗎?」

「是的。」

「你把這個訊息轉達給你丈夫了嗎?」

「是的。」

「什麼時候?」

「大約在通完電話後二十分鐘。」

「如何轉達的?」

「我丈夫打電話回來,說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大概在午夜之後才會回來。」

「然後你就把羅傑·柏班克的口信帶給他嗎?」

「是的。」

「你丈夫有沒有說什麼?」

「他說他已經在電話中和柏班克先生談過……」

「反對,」梅森提出異議。「不相關,也無關緊要,並非『附隨狀況』的一部分,因此只能算是道聽塗說。」

「反對有效。」紐華克法官裁示。

「你可以盤問了。」漢密頓·伯格說。

傑克森又對梅森小聲說:「那句什麼『認識他十年了』是個圈套,他是希望你自投羅網,進而給她一個在法庭上翻出舊案的理由。」

梅森點點頭,對證人說:「你說你認識羅傑·柏班克十年了,是不是?」

「是的。」她以近似耳語的聲音回答。

「你跟他很熟嗎?」

「相當熟。」

「那段時間,他人都在洛杉磯嗎?」

「不。」

「你和他認識時,他人在哪裡?」

「在紐奧良。我以前偶爾會坐遊艇遊玩,而柏班克先生是個熱情洋溢的遊艇駕駛,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事實上,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正劃著小艇要到一艘遊艇上去,而柏班克先生也坐了另一艘划艇,正要開始與我競賽。」

「你認識他的時間比你丈夫認識他更久嗎?」

「是的。」

「你丈夫是透過你才與柏班克先生接觸的嗎?」

「我想是這樣——是的。」

「其間有幾年,你並未與柏班克先生見面,對不對?」

「是的。」

「後來你就打電話給他,是嗎?」

「是的。」

「你提起你們昔日的交情嗎?」

「是的。」

地方檢察官臉上泛起一種志得意滿的勝利表情。

「彌兒菲太太,你對他說了什麼呢?」

她很快地看了檢察官一眼,檢察官回給她一個暗示性的眼色,然後她才說道:「我極力向他保證——關於他在紐奧良惹上的麻煩,就是他出拳打死了一個人的事,我會保持緘默,絕口不提。」

法官皺起眉頭。

梅森沒有改變說話的語氣,繼續問:「儘管你這麼承諾過,但你後來還是告訴你丈夫了吧?」

「嗯……我告訴了佛瑞得。」

「那你也告訴了你丈夫在生意上的任何朋友嗎?例如,哈利·凡奈斯?」

「是的,我也告訴他了。」

「還有其他的人嗎?」

「不,就這兩個人而已。」

「你告訴了他們這件事,好讓他們可以去找柏班克要求一些經費……」

「不,絕對不是這樣的。」

「那你為什麼要告訴他們呢?」

「因為我覺得我丈夫有權知道這件事。」

「那凡奈斯呢?你也認為他有權知道此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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