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時光 倫敦,1860年

這是一場暴風雪。1月,在經歷過一段短暫的溫和天氣後,氣溫陡然間下降。我感覺這是從1814年以來,倫敦最冷的日子。那一年,拿破崙帝國破滅,法國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那也是泰晤士河舉行的最後一次冰雪集市,冬天河水結冰後,小販們就在上面兜售東西。

那時,室外冷得幾乎不能活動。出門後你會感到自己臉頰僵硬,血液也被凍住了。我走了兩英里才走到黑衣修士路。風雪很大,我走得很艱難,憑藉街邊的路燈辨認方向。那時那種黑色鏤花鐵路燈還是很時髦的玩意兒。黑衣修士路上,有哈金森醫生工作的地方——倫敦非傳播性皮膚疾病研究與防治所。一個簡單直接的名字,維多利亞時期的風格大抵如此。

當然,我沒有皮膚病。我也不太可能有皮膚病。我當時並沒有出疹子,事實上,一直到279歲的時候,我才第一次出現皮膚方面的問題。雖然那時候,我外表上看起來只有30歲左右,身體狀況也很年輕,但我的心靈遠比身體要老。

我當時來找哈金森醫生,是因為他當時的新發現,一種跟我情況有點兒相似,不過事實上來說應該是相反的情況——「早衰症」。

這個詞根源於希臘文(progeria),pro的意思不光是指「之前」,還有「很早」的意思;geria則是geras的變體,意思是「老年」。這個詞的意思就是「兒童早衰」。一個人身體衰老的過程較正常人快好幾倍,從而導致器官衰退過快,造成生理機能下降。癥狀多發於幼年時期,一個嬰兒可能還在蹣跚學步,外表就已經像個耄耋老人。

這種癥狀的外在表現就跟人老了一樣:脫髮,長皺紋,骨質疏鬆,血管凸出,關節僵硬,腎功能衰竭以及視力下降。患者會在很年輕的時候就去世。

這種不幸的患者一直存在,但是直到哈金森醫生對其進行研究,才正式為人們所知。當時他的病例是一個男孩,雖然才6歲,卻已經脫髮並且皮膚起了皺紋。

我在去見哈金森醫生之前,心裡有幾分期待:或許他能幫我呢。這就如同溺水的人抓到東西,好像有了希望。後來的兩百年里,我一直在倫敦乃至全國尋找瑪麗恩。有時候我會覺得某人像她,不過最終會證實只是空歡喜一場。我現在還記得,我曾經在約克的肉鋪街上被一個醉漢打過,他覺得我對他的妻子有所企圖,因為我問她是哪一年出生的。我缺錢了,就在街頭賣唱。一旦有人懷疑我,我就變換身份離開。我從來沒積累過財物,賺來的錢總是很快就花掉,除了租房,就是買酒。錢之於我,就像倒進沙漠里的水,一瞬間就蒸發了。

有好多次,我在長久的尋找中幾乎要放棄希望。我不只是在找人,更是在追尋生命的意義。有時,我突然想到,人們不會超過100歲,因為他們活不到那個時候,他們心理上也撐不到那個時候。生活對我們來說,本質上是一種消耗。沒有足夠的自我來維持漫長的人生,就會很快厭倦生活。尤其是那種日復一日的生活。你會覺得,人們的每一個微笑、每一個手勢,都似曾相識。在生活中,你遇到的每一件事情此前都見過,每一個新聞之於你都是「舊聞」,再也沒有任何新鮮的事情發生。生活成了無聊的循環,每一天都是對前一天的重複。你會覺得越來越難以容忍別人,因為身邊不同的人來來去去,但他們年復一年都犯同樣的錯。就好像是陷在一首曾經喜歡的歌里,單曲循環,聽到最後讓你厭煩得想割掉自己的耳朵。

事實上,這種重複感的確會讓人有自殺的想法。我有時甚至希望把這種想法付諸行動。露絲死後的這些年裡,我常常幻想自己扮成藥劑師,服用過量砷,然後中毒而死。最近這種想法越來越強烈,有時站在橋上我甚至想縱身一躍,幻想自己從未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我覺得我的心已經隨逝去的人而逝去了,儘管我曾經答應露絲和我媽媽,要好好活著。

我只是不喜歡我現在的狀態。

我覺得很孤獨,當我說孤獨的時候,我覺得那種孤寂感就像沙漠的風一直在我耳邊呼嘯。在這漫長的人生路上,我不僅僅失去了那些曾經認識的人,也逐漸失去了我自己,失去了那個曾經和他們在一起時的我。

總之,我一生中大概只真真切切在意過三個人:我的媽媽、露絲,還有瑪麗恩。她們中有兩個已經確定是死了,有一個可能還活著。我如同一葉小舟,愛就是我的錨。如今我一個人在江海里遊盪,沒有方向,整日麻痹在酒精里。活著的唯一目的就是找到瑪麗恩,這也是我生活的唯一希望。

我穿過暴風雪。我心裡很難受。事實上要讓我心裡感到難受,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有更多的情緒波動。這個城市因為暴雪而被割裂成兩個世界,像一幅晦澀不明的、剛剛動工的莫奈的抽象畫。路上人很少,只有基督教會布粥的地方,有不少衣衫襤褸的人在排隊等待食物。他們是安靜的、沉默的,神情沮喪、麻木,因為寒冷而身體僵直。

這是一個好機會,我心想,這一趟應該不會白來。我來這裡幹嗎呢?我是為了見到哈金森醫生,我覺得看起來他可能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個可以解開我身上那些謎團的人。

不過天氣那麼差,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在醫院。

很快我見到了一個護士,福斯特小姐,她確認了哈金森醫生一直在這裡。

「他每天都在工作,基本上全年無休。」福斯特小姐告訴我,我想她應該也告訴了前面不少人。她看起來整潔利落,護士帽和護士服嶄新乾淨,神色冷峻得就像外面的暴風雪。她說:「你很幸運,每個倫敦人有點什麼小毛病,都想來找哈金森醫生。」她探究地看著我,似乎想要看出我到底有什麼特殊的病情,要讓哈金森醫生親自接見。

我跟著福斯特小姐上了樓梯,在一間裝潢考究的屋子裡等待著。屋裡有精緻的高背椅,椅子上放了一個紅色的天鵝絨坐墊;牆上貼了錦緞牆紙,還掛了一個貴重的石英鐘。她告訴我,聲音小得像害怕褻瀆神明:「醫生還在見別的病人,克裡布先生,請您稍作等待。」

(當時我化名為愛德華·克裡布,這是我之前在普利茅斯 一個酒友的名字。)

「好的,能夠有機會等他是我的榮幸。」我彬彬有禮地回覆道。

「好的,先生。」這次她的語氣真誠了一些,然後就離開了。我坐在那個房間等候,周圍都是些長了紅斑或皮疹的病人。

「外面天氣很差吧?」我問旁邊的一個病人,她的臉上有塊很大的紫紅色皮疹。(英國人有個流傳了好幾百年的習慣,搭話喜歡用天氣開頭,我也不能免俗。)

「是的,真是糟透了。」她回覆我,但明顯沒有進一步交談的想法。

終於,我等的那扇門開了,從裡面走出一個男性患者。他穿著講究,像個華麗的公子哥兒。不過他臉上丘巒起伏,有很多坑坑窪窪的腫塊。

「日安。」他沖我打招呼,努力向我擠出一個微笑,事實上在他臉上能有這樣的表情可以說是很不容易了。

等候室里有了一瞬間的安靜,只剩下鍾嘀嗒作響,接下來該我進去了。

我走進房間,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哈金森醫生。即使到了這種時候,他也是一副彬彬有禮斯文紳士的樣子,令人欽佩。他很高,聰明,有長長的鬍子。對於醫生來說,長鬍子可以贏得病患的尊敬。不過他的鬍子既不像古希臘哲學家那樣古板,也不像船難倖存者那樣凌亂,他的鬍子打理得非常仔細,從上到下一縷縷慢慢變窄,其中夾雜著一些花白的鬍子。這樣刻意整潔的鬍子,讓我有種見到屍體的錯覺。

「謝謝您同意見我。」我說完就後悔了,這樣謙卑的姿態顯得我有些急切。

哈金森醫生掏了掏自己的口袋。他在跟我的這次見面中,做了很多次這個動作。倒不是有什麼不耐煩的意思,應該是他的習慣。也不是什麼大事,就像現在人們沒事總愛摸自己的手機一樣。

他看著我,從桌子里掏出一封信。

是我寫給他的,他展開,讀了裡面一些話。

「親愛的哈金森醫生,」他的聲音低沉,語氣乾澀,「我很佩服你的研究成果,你宣布自己發現了一種新疾病——一個人的身體衰老早於實際年齡。不瞞你說,我也有一種類似的困擾。不過比這還要嚴重一點,我想可能只有你,能夠幫我解開我身上的秘密。」

他仔細地折起那封信,放在桌邊,然後仔細看著我。

「你看起來很健康,你的皮膚也沒有什麼問題。」

「對,我身體沒什麼問題,甚至比大多數人還要健康。」

「那你來是為了什麼?」

「首先,我希望你能對我接下來要說的事保密。假如你要進行研究,發表你的某些結論,請不要提起我的名字。這是最重要的。你能向我保證嗎?」

「當然,現在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說說你的問題是什麼吧。」

然後我告訴他:「我很老。」

「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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