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說殺人案件發生十天以後,我去小五郎的住處拜訪他。在這十天里,關於這個案子,小五郎和我都做了什麼?思考了些什麼?又得出了什麼結論呢?讀者可以從我和他今天的談話中充分地了解這些情況。
在此以前,我與小五郎一直是在茶館見面。去他的宿舍拜訪,這還是第一次。以前我曾聽他說過住在這個地方,所以沒費什麼周折就打聽到了。我走進一家煙店,向女主人詢問小五郎在不在家。
「啊,在呢。請等一下,我馬上去叫他。」
說著,她走到樓梯口,高聲叫喊小五郎。小五郎就借住在這家的二樓上,所以只聽到他發出奇怪的聲音,隨後吱呀吱呀地踩著樓梯走下樓來,看到是我,吃了一驚,說:「哎呀,快請上樓!」我跟在他身後走上二樓。可是,當我踏進他的房間時,卻嚇了一大跳。因為這房間里的景象實在太特別了。雖然並非不知道小五郎是個古怪的人,卻沒想到會怪到這種程度。
一句話,在四疊半的榻榻米上,全都堆滿了書籍,只露出了正中央一小塊榻榻米。沿著房間的牆壁和隔扇,幾乎擺了一圈的書,四個方向的一摞摞書宛如一座座書山,由寬到窄一直堆到天花板。除了書之外,房間里什麼生活用具也沒有,不禁讓人感到困惑,他在這間房子里究竟是怎麼睡覺的?主客二人甚至無處落座。一不小心,身體一動彈,說不定就會把這書山碰倒,被埋在裡面。
「不好意思,地方實在太小了。而且沒有坐墊,抱歉,請找本軟些的書坐吧!」
我從書山穿過,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以落座的地方,然而由於太過驚訝,以至坐下之後,我依然吃驚地打量著四周的書。
在此,我有必要向諸位介紹一下這個奇特房間的主人明智小五郎。我與他不過是萍水相逢,所以,他有過什麼樣的經歷,靠什麼生活,人生目標是什麼……我一概不知道,但有一點我敢肯定,他是一個沒有固定職業的遊民,勉強可以說是個學究吧。就算他是個學究,也是個特立獨行的學究。他曾經說過「我在研究人呢」,當時我還不明白他這話是什麼意思。我只知道,他對犯罪案件和偵探有著非同尋常的興趣和令人吃驚的豐富知識。
他年齡與我差不多,不超過二十五歲,屬於比較精瘦的人。如先前所說,他走路時有晃肩膀的毛病。不過他這個走路姿勢跟英雄豪傑式的甩膀子不一樣。要說像什麼人的話,可能這個比方有點兒那個,就是看他的走路姿勢,往往會讓人想起那位一隻手殘疾的說評彈的神田伯龍。從臉型到聲音,小五郎都與這位伯龍一模一樣——沒見過伯龍的讀者,也可以想像一位自己認識的人裡面,雖不是美男子,但招人喜愛,而且是聰明絕頂的男人——不過,小五郎的頭髮更長,更茂密而蓬亂,而且他有個毛病,在和人說話時喜歡不停地撓頭髮,好像要把頭髮搞得更亂似的。他一向不講究衣著,老是穿著棉布和服,扎一條皺皺巴巴的腰帶。
「歡迎,歡迎!從那以後,咱們一直沒再見面,D坂的那件案子現在怎樣了?警方好像還沒有找到罪犯的線索,是吧?」
小五郎像往常一樣揉搓著頭髮,目不轉睛地看著我。
「其實,我今天到你這兒來,就是要跟你談這件事。」我一邊想著該從何說起,一邊開了口,「從那以後,我對此案做了很多可能性的思考,不僅是思考,我還像偵探那樣進行了現場勘查,並且已經得出了初步的結論。我今天來是想跟你彙報一下……」
「噢?那可不簡單啊!我可要仔細聽一聽了。」
我捕捉到了他眼神里一閃而過的輕蔑與安心的神色,彷彿在說「你能明白什麼」似的。這神色激勵了我有些猶豫的心情,便自信滿滿地講了起來:
「我的朋友中有一位新聞記者,他與負責本案的小林刑警是好友。因此,我通過新聞記者了解到許多警察方面的詳情。不過,警察一直找不到偵查方向。雖然做了種種努力,他們也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你還記得那個電燈開關吧?那東西對他們也沒有絲毫用處,因為他們發現那上面只有你的指紋。警方認為,大概是你的指紋把罪犯的指紋覆蓋了。由於我了解到他們因此而困惑,所以我就更努力地進行自己的調查了。那麼你猜猜看,我最後得出的是什麼結論?而且,去報告警察之前,我為什麼要先到你這兒來呢?
「這個先放一邊,其實在案發當天我就發現了一個問題。你還記得吧,那兩個學生在描述嫌疑人的衣服顏色時,完全相反,對吧?一個說是黑色的,一個說是白色的。即使人的眼睛不是絕對可信,但是把完全相反的黑白兩色搞錯,不是很奇怪嗎?我不知道警方對此是怎麼理解的,我認為這兩人的陳述都沒錯。你知道為什麼嗎?那是因為罪犯穿的是黑白相間的衣服啊——就是那種粗黑條浴衣,就像出租房裡常出租的那種浴衣——那麼,為什麼一個人看成黑的,一個人看成白的呢?因為他們是從拉門的格子縫隙中看到的,所以在那一瞬間,一個人的眼睛恰好處於縫隙與衣服白色部分相重疊的位置,而另一個人的眼睛處於縫隙與衣服黑色部分相重疊的位置。也許這是難得的巧合,但巧合絕非不可能,而且在本案中,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可能。
「那麼,知道了罪犯的衣服是條紋狀之後,僅僅是縮小了偵查的範圍,還不是確鑿的證據。於是,我通過我的新聞記者朋友要求小林刑警對指紋——就是你的指紋——進行了仔細檢查,其結果更加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對了,你有硯台的話,我想借用一下。」
於是,我給小五郎做了個實驗。首先我從硯台里用右手拇指稍稍蘸了一點兒墨汁,從懷中取出一張紙,在紙上按了個指印。等指紋晾乾後,再次用同一個手指蘸上墨汁,在原來的指紋上,將手指換個方向,仔細摁在上面,於是,紙上清楚地顯現出了相互交疊的雙重指紋。
「警方以為你的指紋壓在罪犯的指紋上,覆蓋了罪犯的指紋。可是從剛才這個實驗也可以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無論你後來怎樣用力摁電燈開關,既然指紋是由線條構成的,線與線之間必然會留下先前的指紋痕迹。假如前後指紋完全相同,就連摁的方法也分毫不差的話,由於指紋的每條線都完全一致,或許後按的指紋可以掩蓋先按的指紋吧,但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如果是罪犯關掉的電燈,那麼,他必然會在開關上留下指紋。我設想說不定是警察忽略了在你指紋的線與線之間殘留的罪犯的指紋,就自己進行了勘查,可是一點兒痕迹也沒有。也就是說,在那個開關上,前前後後都只留下了你一個人的指紋——為什麼沒有留下書店夫妻的指紋,這還沒弄清楚,也可能那個房間的電燈一直開著,一次也沒有關過吧。
「你想想看,以上的事實究竟說明了什麼呢?我是這樣推測的:一個身穿粗黑條紋衣服的男人——這男人大概是死者的青梅竹馬,因失戀的怨恨而殺人,這樣的動機也有可能吧——他知道舊書店男主人每夜出攤,於是,趁他不在家,襲擊了那個女人。由於沒有喊叫,也沒有抵抗的痕迹,說明死者非常熟悉那個男人。那男人實施了犯罪之後,為了延遲人們發現屍體的時間,他熄了燈後逃走了。但是,他犯了一個大錯誤,那就是他不知道那道拉門的格子窗沒關上,所以在驚慌之中關閉時,被偶然站在店內的兩個學生看到了。之後,他逃了出去,但猛然想起熄燈時開關上一定留下了自己的指紋。他想,無論如何也要消除那指紋,但是用同樣的方法再次進入房間太危險。於是,他想到了一個妙計,就是假裝自己就是殺人事件的發現人。這樣不僅可以很自然地自己開燈,消除留下的指紋,免於遭到警方懷疑,而且沒有人會懷疑發現者就是罪犯吧,可謂一舉兩得。就這樣,他若無其事地看著警察在現場勘查,還大膽地做了證詞,而且結果也正如他所預想的那樣。因為五天以後,十天以後,沒有任何人來逮捕他。」
各位以為明智小五郎是以怎樣的表情聽我說這番話的呢?我預計他聽到一半的時候會臉色大變或是打斷我的話。然而令人吃驚的是,他臉上沒有露出任何錶情。雖然平日里他就喜怒不形於色,但此時的他也太無動於衷了。他的手一直揉搓著頭髮,默默地聽著。我心裡一邊想這傢伙還真是厚顏無恥啊,同時說出了我的結論。
「你一定會反問,罪犯是從什麼地方進去,又是從什麼地方逃走的呢?的確,這個問題不搞清楚的話,其他一切即便搞清楚也沒有意義。遺憾的是,這難題也被我偵查出來了。當晚偵查的結果,全然沒有發現罪犯逃走的痕迹。但是,既然是殺人案,罪犯就不可能不進出,所以,只能說明,警察的搜查在什麼地方有漏洞。雖說警察對此也大費周章,然而不幸的是,他們還不及我這個青年人的推理能力。
「其實,說起來也很簡單。由於警察已進行了嚴密的調查,因此至少可以不必去懷疑街坊四鄰。假如是街坊乾的,那麼他一定是使用了即使被人看到也不會認為他是罪犯的方法逃走的。也就是說,他利用了人的注意力盲點——正如我們的眼睛有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