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第三十三章 南宋與金之交往

金滅北宋後,自己統管黃河以北,而黃河以南之地,金不欲趙姓為帝統治,故立張邦昌為帝。

高宗到南京〔編按:今河南商丘。〕立國,是為南宋。金不讓趙姓主宋,張邦昌以後,仍欲立劉豫為帝,以為金、宋之緩衝,但金一面仍與南宋進行和議,因此建炎二年九月立劉豫為齊帝後,而於十月將秦檜放歸南宋。檜因靖康二年反對金人議立張邦昌被執。時南宋高宗亦畏金,亦意欲議和。其合約內容如下:

(一)許宋稱臣。

(二)將河南、陝西之地給予宋。

(三)送還高宗生母韋太后及已故宗親梓宮。

秦檜並說:不和則韋太后不送還宋,金且會擁立欽宗。當時宋臣均反對和議。只有秦檜願主和,遂再為相。南臣反和之氣氛為秦檜所壓抑。至紹興九年,金兀朮毀和約,捉執宋使節,分兵南侵,再侵入河南、陝西之州郡。宋亦出兵。宋軍在此多次戰役中,獲多次勝利,於是使金國主戰派屈服,重新和議。其條約內容如下:

(一)宋臣服於金國。

(二)宋年輸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三)宋割唐、鄧二州及陝西餘地。

其實當時宋並非不能抗金,此時,宋國戰將比前強大,且金國在北方以騎兵勝,但宋處今之江淮流域,地形於宋有利,宋之心理氣勢已比前為盛大,且地方之財力亦富於從前,此時宋能上下齊心抗金,金則未必能渡長江來戰。

宋高宗先前不願冒險,岳飛亦見殺,元氣已大傷,金人得此和議,一面整理北方,一面在中原屯兵耕種,並遷都燕京,休養生息達二十年之久,因此金人又破約南侵南宋。高宗不願再出醜認敗,於是讓位孝宗。但此時宋有相無將。

此時金世宗在位二十八年,號為文治,人稱「小堯舜」。但此時宋多亂民,仍未達強盛,僅能稍改和約。其大旨為:

(一)宋主稱金主為叔父。

(二)歲捐減銀五萬兩、絹五萬匹。

(三)界域同紹興時。

宋孝宗之心仍感屈辱,遂讓位給光宗,光宗讓位寧宗。雖有韓侂胄之北伐,結果宋敗求和,殺侂胄自解。又訂新約如下:

(一)宋金為伯侄。

(二)歲捐增銀十萬兩、絹十萬匹。

(三)其他如前約。

此時宋、金均最衰,而蒙古鐵木真稱帝逞強,只得坐待蒙古軍之來臨。

秦檜以下之南宋,相臣均不濟事,國力不振如舊。時女真金國已衰,至成吉思汗伐金,宋亦甚為弱勢。金、宋已同趨弱勢,已無力抗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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