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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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十點,是星期天,我被鈴聲吵醒,迷迷糊糊地抓起電話。

「是我,一起喝杯咖啡嗎?」

「幾點了?」

「我在你樓下,剛送我兒子去學畫畫,我們有兩個小時可以喝點東西。」

「才九點!我四點鐘才睡!我什麼也不想喝。」

他在電話里笑了:「好,睡吧。」

我掛了電話,昏然睡去。

我能夠睡著這一點說明在那一天我並沒有墜入情網。要找出那個感情的分水嶺,分界線,看來並非易事。通常來講,我這個人處事冷靜,頭腦清楚,即使是胡鬧也需徵得自己的同意。只要理智尚存,我就無所畏懼。在我和陳天的關係里,致命的錯誤是我過高估計了自己的世故和老練。

愛情之於他是經常的愛好,一切都自然而然,並無損害,如同兒時中過牛痘的人,因為有了免疫力便拿著愛情隨便揮舞,怎麼舞都是好看。而我則站在邊上干看,深知任何愛情都足以置我於死地,所以遲遲不肯加入這個遊戲。

那年我二十六歲過半,和不少男人上過床,對人說愛只在十七歲的時候有過一次。

我等待著置我於死地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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