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迅速下了山,沿著狹窄的、凹凸不平的小道向東走去。雖然他沒看到那個方向有什麼有用的東西,但他還是靠邏輯推斷得出結論,他很快就能得救了。我不可能走錯太遠,對吧?我還在美國。在賓夕法尼亞州的度假區里把自己當成流亡者也太荒謬了。他很疲憊,害怕得很,可也覺得很羞愧。在酒店外面迷路,然後死掉,這樣的人得有多傻?
這向下的緩坡似乎無窮無盡。有那麼一會兒,他都得在一塊大石頭上趴下,然後再慢慢往地上滑。黑暗裹挾了大山,不過他還能看清周圍的東西,都是不知名的樹。一棵接一棵落葉的樹,簡直是樹木趕集。他保持輕快的速度往山下走,卻躲不過寒冷的空氣。寒氣已經襲來,凍住了他上衣纖維里的汗液,他能從短褲的褲腿里感到颼颼的涼氣。這還只是開始而已,還會變得更冷的。寒冷這樣容易影響到他,其實蠻諷刺的。要是把他丟進溫控房裡,打開強光強熱,他都還能假裝沒事。可在華氏三十度 的天氣中待幾小時,他就像只小貓咪一樣無助了。這時要殺他,一點勁兒都不用費。天氣能殺掉他,那兩個狗臉歹徒也可以,帶有傳染病的蚊子同樣可以。他若是找不到安全地點,可能連這一晚都熬不過去。
他繼續前進,不想放棄,不想在山頭睡覺,被凍僵,那兩個歹徒隨時可能來抓他呢。接著,本腳下的地突然平坦了,跟海濱步道一樣開闊。地上並沒有什麼輪胎印。樹木之間的地面平坦、乾淨,直直地向東邊延伸。這條路明顯通向某處——最好是能洗熱水澡,有熱湯喝,能給手機充電,也方便警察做筆錄的地方。
他開始瘋狂而充滿希冀地最後衝刺。他想再沖那麼一下子,就能到了。很快,太陽徹底躲到了地平線之下,而本想找尋的——加油站、路、餐館——都不願現身。他的第二股勁兒開始消逝了。他找不到什麼路牌、明顯的路標,他的能量也快要因為絕望和越走越認不清路的事實而耗盡了。
他就這樣緩步向前,走了幾個小時,唯有月亮為伴。他再次快要淚崩時,終於看到路的右邊出現了一處露營地。露營地是片平地,中央有快要熄滅的營火,周圍擺著一圈摺疊高爾夫椅:那種有尼龍扶手,還有小的網眼杯槽來放啤酒的椅子。旁邊還有一頂小紅帳篷。人。這帳篷里可能會有活生生的真人,臉也是人臉。他得救了。
「救命!有人嗎?!救命,拜託了!老天啊,救救我!」
本走到了營地,站在小小的小號帳篷旁。這裡面能睡兩個人,絕對擠不下更多了。
「有人嗎?」
沒人應答。帳篷是沒法敲門的。他小心翼翼地走到帳篷口,從地上把拉鏈拉起來。他掀開入口處的布,看到裡面有個藍色雙肩包、一隻還包著塑料膜的水瓶和一塊小而薄的紅毯子。別無其他。
「有人在嗎?」顯然,裡面沒人,可他還是出於希望問了一句。然後他迅速抓起了水瓶。沒錯,他渴了,還很餓。老天啊,他太餓、太渴了。他一意識到這一點,就無法再思考其他了。他的胃已經好久沒這麼空過了。他已經忘卻了真正的飢餓是什麼感覺:惱人、痛苦,為食物而相思。他能吃掉一整座穀倉。
他在背包里找到了一袋馬鈴薯麵包卷、兩袋熱狗腸,還有幾袋加油站賣的那種牛肉乾,足夠了。他先把袋子里的馬鈴薯麵包卷吃光,又大口灌下了水瓶里三分之一的水,餓和渴的問題都解決了。
下一個問題:冷。寒冷的天氣里穿著薄短褲奔跑把他可憐的雙腿折磨壞了。背包的前袋裡有個BIC牌小打火機,這真是個意義重大的小奇蹟。外面的營火已經只剩下一圈平鋪在地上的灰燼了,不過這片空地周圍有許多枯樹葉和小樹枝。他可以生堆火,即使生火就意味著要在這裡停留一整晚。那樣他就是在放棄了,是害自己陷入險境,正式成了全世界最傻的迷途者。可他的身體已經動不了了,背包里並沒有手電筒,周圍的樹林里一點其他生命跡象都沒有,所以他並沒有什麼選擇。他在口袋裡摸了摸,發現他的房間鑰匙不見了。肯定是在他逃跑的時候弄丟了,他是絕不會折回去找的。
「哦,不要啊。」
他抓起一把樹葉,小心地避開最上層潮濕的、粘連在一起的濕葉子。他把葉子捏碎,丟進火坑中央。他先堆起了一小堆碎葉,再去找小樹枝,先平鋪十幾根,再用更多的擺出拱形來。本的父親喜歡搭營火,他對此的熱愛幾乎與對酗酒的熱愛差不多,本小的時候他讓本來幫忙。那是本的父母離婚之前,他們還一起住在明尼蘇達州。那時他的父親還沒有精神崩潰,沒有為了源源不斷的十美元伏特加拋棄本和他母親。他和父親一起從房子外面三四立方米的木材堆里拖進來一根根木材,然後再拿些舊報紙,捲起來,打成楠塔基特死結放到壁爐里。接著,他們再把木材放上去,呈十字狀。最後父親會把它點著,本就盯著火看,一看火快滅了,就抓起撥火鐵棒——不停地戳,總是操心看著火,總是希望它能燒得旺盛而有生氣。
現在的他在露營地里打了幾次打火機才打出火苗,不過滾輪擦破了他的大拇指尖,他嘬了嘬指尖止痛。嘗試最後一次之後,葉子總算是著了,火焰蔓延開來,一股優雅的青煙升至樹梢。
也許能有人看到煙,過來救我,他心想。或是來殺掉我。
這是夜裡,即使有哪個好心人看到了煙,也不會跑過來啊。這可是美國,哪裡有人能在美國迷路呢?他們要是看到了煙,恐怕只會說:「看看,有人點火了啊!」然後就去吃漢堡了。他喪氣地脫掉鞋,還有髒兮兮的襪子,把黏黏的、又腫又發白的雙腳放在火邊去烤,好讓它們恢複知覺。伸展一下腳指頭,感覺真不錯。他該癱倒在地上了。他哪怕是倒立著也是能睡著的,他就有那麼累。他暫時甩開了狗臉歹徒,基本需求——食物、溫暖、休息——彷彿海浪一般,一波還未平息,一波又來侵襲。睡覺會很痛苦,但他還是得休息才能攢點勁兒,起來再接著跑。帳篷的狀態還不錯,即使在天氣面前它並沒有太大用處。這跟酒店那房間比起來其實也沒差到哪兒去。可他不能在裡面睡覺,這帳篷太容易被發現了。他可以拿它來當障眼法。他讓火滅了,免得狗臉歹徒找到他,接著,他在帳篷背後幾英尺處找到一棵倒下的樹,鑽到了樹後面,用小毯子把自己蓋上,再用灌木把它藏起來。森林裡每傳來一點聲音,他都會渾身發抖。
他打開手機,時間是夜裡12:03。他的手機上有些家人的照片和視頻,並不多,他手機的內存不夠大,舊的沒法留著(他把舊的都導入到電腦上保存),但是有幾張總比沒有好。他想存下每一格電,但又必須再看一眼特蕾莎和孩子們,以防夜裡他遭遇了什麼,再也看不到他們。
他打開相冊,看到一張孩子們為萬聖節打扮好的照片:九歲的芙洛拉扮成了吸血鬼;六歲的魯迪扮成了小狗;三歲的皮特拿著個不給糖就搗蛋用的袋子,沒有穿萬聖節衣服,一個三歲的孩子,穿那種衣服一會兒就會自己脫掉的。他看到他的妻子,在孩子們身邊蹲下來,她是唯一按規矩沖鏡頭微笑的。相冊里本來還有另外幾張照片,可現在沒了,只剩下縮略圖。
他打開視頻應用,把聲音調到最小,看著魯迪盪樹上的鞦韆,他只穿了一隻鞋,在大聲喊叫:「我穿著一隻鞋盪鞦韆!」這孩子一遍又一遍地喊,還一直大笑著。本不怎麼愛拍視頻。智能手機出現之前,他甚至從沒買過攝像機,因為他不想成為那種爸爸,總是手裡拿著攝像機跟在孩子後面拍,跟傻瓜似的。不過現在所有的手機都有攝像頭了,而且他的孩子們可愛看自己的錄像了。於是他錄了幾段,保存起來。這事說來奇怪:他與家人相處的時間那麼長,一小時又一小時、一周又一周、一年又一年……而現在他能把他們的存在全部壓縮到幾個隨機挑選的片段,裝進小膠囊中。他太想他們了,他感覺像是離開他們好幾個月了。
當他再也受不住這份思念時,關掉了視頻,這時他看到屏幕左上角出現了一格信號。
一格信號。
他趕緊撥通了妻子的電話,她接了。
「本?」
「特蕾莎!」他輕聲道,「特蕾莎,我迷路了!我愛你!拜託去找……」
通話中斷了。更糟糕的是,剛剛那一格信號也消失了,「信號搜索中……」又回來了。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
他從樹榦後面跳出來,把手機舉起來,尋找信號。信號剛剛出現了,現在就應該還在。哪兒去了呢?該死的信號哪兒去了?他真希望自己能看到空氣中飄的所有無線電波、伽馬射線、X光,那樣他就能去追趕信號,把所有髒話喊給它聽了。去你媽的,你這傻逼破信號。他繞著已經熄滅的火轉了一圈,並沒有用。這二十一世紀式絕望持續了五分鐘後,手機沒電自動關機了。屏幕變黑,那個圓圈開始轉。
「不要!我操!不要!」
他快速走動著嘗試了幾次重新開機,可每一次都得看著它再次關掉。最終,他看到的只剩下一張沒電的電池的圖片,還有一個小小的充電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