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蕭邦揚起蒼白的臉,看了一眼孟欣。

這個一直讓孟欣看成謎一樣的男人,此時像一隻受傷的小兔。只是,他的眼睛還是鎮定的,看不出慌亂。

蕭邦忍著巨痛,微張發紫的嘴唇,對孟欣說:「本來,我以為你會晚些時候回來……」

孟欣蹲下身去,扶住了他,「趕快去醫院吧,你這樣挺下去,要出事的!」孟欣說這句話時,明顯感到自己的心跳得就要蹦出來。這次,她是真心的。

蕭邦咬緊了牙,遞給她一張皺巴巴的紙條,「去藥店,照著這上面的東西買。儘快回來吧。」說完,他無力地靠在馬桶上,微閉雙眼。

孟欣再沒說一句話。她拿上紙條,將門關死,上街買葯去了。

15分鐘後,孟欣嬌喘著回來。蕭邦仍然保持剛才的姿式,只是雙眼緊閉,似乎睡著了。

「蕭大哥!」孟欣叫了他一聲,過去搖他。

蕭邦才睜開眼,居然微微一笑,「辛苦了。沒事的,受了點槍傷,在左肩上。你會手術嗎?」

「會一點兒。」孟欣說,「為什麼不去醫院呢?」

「我要讓我的對手知道,我已經死了!」蕭邦說,「我死了,有利於案情的進展。因此,我不能留下痕迹。」

孟欣沒有多問,她是個聰明的女人。

「到我的床上去吧。」孟欣看了他一眼,「你還能走嗎?」

「我不但能走,還能夠爬窗戶。」蕭邦還挺嘴硬,「不然,我怎麼進得來?」

孟欣沒繼續跟他說話。她麻利地將藥物拿進卧室,將床罩掀了起來,鋪了幾個大號的黑色垃圾袋。準備停當,蕭邦就很乖地趴在上面。

孟欣用剪刀剪開了他潮濕且被血凝結了的衣衫。孟欣驚詫地發現,看上去很瘦的蕭邦,扒開衣服後,身上居然很結實,到處都是隆起的肌肉疙瘩,只是皮膚稍微黑了一些。

子彈是從左肩胛骨左側貼骨擦過,射入蕭邦的崗下肌。蕭邦遞給孟欣一把寒芒四射的匕首。「你知道怎麼弄嗎?」他問。

「知道。」孟欣接過,將精酒倒在刃上,用火機燒了一下。接著,她遞給蕭邦一塊被浸濕後疊起的新毛巾,蕭邦將它含在嘴裡。

傷口還浸著血。孟欣消了毒,手握匕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她此時必須保持鎮靜。她知道這種疼痛是常人無法忍受的,必須一次成功。

匕首深深剜入。蕭邦的肩膀抖動了一下。孟欣一用力,終於感到刀尖碰到了彈頭。她輕輕地轉動了一下刀尖,一用力,彈頭彈了出來,鮮血隨之迸射而出。蕭邦的身體強烈地震動了一下,又恢複了平靜。

孟欣熟練地灑上了雲南白藥,然後用紗布將傷口包紮好。整個過程,不過五分鐘。

孟欣將蕭邦扶了起來,開始整理床鋪。「我這裡可沒有男人的衣服,要不待會兒我去買吧。」

「不用了。」蕭邦滿頭大汗,長吁了一口氣,「你屋裡這麼熱,衣服很快就幹了。」

收拾完,孟欣回頭對蕭邦說:「蕭大哥,你被弄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到我這裡來?你不怕我……」

蕭邦用毛巾擦了一把汗,認真地說:「我想來想去,大港雖大,竟沒有我的容身之處。所以我只有來找你。」

「你不怕我出賣你?」孟欣突然盯著他。

「我信任你!」蕭邦說。

一種從未有過的暖流突然在孟欣的心裡湧起。她避開他的目光,感到鼻子發酸!

她一直活在欺詐的世界裡。她的工作使她不敢相信任何人,她也知道任何人其實都不相信她,就連她的親叔叔也一樣。可是,一個仍然有些陌生的男人,在最危急的時候突然來找她,並且信任她!她無法不激動!同時她也非常清楚,以蕭邦的能量,他不可能真的「無處可去」!

她說了句「我去收拾洗手間」,便出了卧室。

她進了洗手間,將門碰上,眼淚止不住地流了下來。

龍泉洗浴中心幾乎沒有客人。

孟中華跨進包房時,靳峰已躺在床上,半眯著眼。

孟中華做出了個請安的姿式。靳峰一擺手,讓他躺到左側的那張床上去。

「我去了蕭邦被殺的現場。」靳峰開門見山,「情況有點複雜,現場留下的線索不多,兇手是作案老手。」

「大約是什麼時候的事?」孟中華小心地問。

「看樣子是九點到十點左右吧。」靳峰說,「從現場看,應該是三個人。當然蕭邦算一個,還有一個瘸子和一個穿皮鞋的人。從腳印上來看,穿皮鞋的這個人,並沒有與蕭邦進行肉搏,倒是那個瘸子,似乎有些功夫。」

「什麼?」孟中華露出驚訝的表情,「靳局是說,現場還有打鬥痕迹?」

「有,」靳峰說,「我還是簡單向你介紹一下吧。從現場看,蕭邦一開始並不知道除了瘸子之外這個穿皮鞋的人。蕭邦本人也穿皮鞋,他的腳印很淺。看得出,蕭邦到現在還在練功,不得了啊。但另外這個穿皮鞋的人,鞋碼比蕭邦的要大一號,估計身材要壯一些。」

「可是,以蕭邦的精明,怎麼會不知道有人藏在暗處?」孟中華不解。

「剛開始我也納悶。」靳峰頓了一下,繼續分析,「後來我看了車輪的印跡,發現這輛車的後輪印跡很深,估計這個穿皮鞋的人,就藏在汽車的後備箱里。」

「這是輛什麼車?」孟中華問。

「從印跡上看,好像是輛索納塔。」靳峰皺了一下眉頭,「自從去年,大港市交通部門規範計程車後,多數計程車都是這種索納塔。這種車的後備箱比較寬,躺進去一個人,還是沒有問題的。」

「靳局是說,這個穿皮鞋的人躲在汽車的後備箱里,向蕭邦發起了攻擊?」孟中華問。

「不是。」靳峰肯定地說,「整個過程,看起來時間並不短。從現場的痕迹來看,可能一開始,那個瘸子與蕭邦惡戰了一場,瘸腿人不敵蕭邦,穿皮鞋的人才出來動用了手槍。手槍曾有掉在地上的痕迹,離汽車只有四步的距離,證明穿皮鞋的人是從車裡爬出來,向前追了幾步。我猜想,蕭邦一見到這個穿皮鞋的人,就開始向海邊跑。蕭邦逃跑的腳步很凌亂,其間還配合著軍隊正規的戰術動作。這證明,蕭邦意識到穿皮鞋的人槍法很厲害,是受過專門訓練的。但即使如此,蕭邦還是中彈了。我仔細搜索過現場,沒有發現彈殼。瘸子和穿皮鞋的人收拾得很乾凈。但我也在現場發現了一絲血跡。這絲血跡離汽車停泊的地方並不遠,肯定不是蕭邦的。我想有可能是穿皮鞋的人的。」

「靳局是說,穿皮鞋的人也受了傷?」孟中華睜圓了牛眼。

「一開始我也懷疑,因為穿皮鞋的人對蕭邦實施的是突襲,不大可能會受傷。」靳峰又皺了一下眉,「但後來我順著足跡追到海邊,我發現了這個。」他將一塊布條拿出來,交給孟中華。

孟中華接過這塊米粉色的布條,見上面用血寫著個「王」字,似乎又是「玉」或「主」字。血跡呈黑色,已變得模糊。

「靳局是說,這塊布條有文章?」孟中華分析道,「蕭邦沒有時間包紮自己的傷,而穿皮鞋的人卻有。從整個過程來看,瘸子實際上不可能是主使人。那麼,受傷的一定是這個穿皮鞋的人。」

靳峰點點頭:「是這樣。不過你的看法好像有些武斷。你怎麼知道瘸子不可能是主使人?穿皮鞋的人受傷,是怎麼受的傷?是誰留下這塊布?留下來幹什麼?想暗示什麼?」

孟中華用左手摸了一下額頭,訥訥地說:「靳局,我是瞎猜。現場我也沒去過,不清楚,只是瞎猜。」

靳峰掃了他一眼,繼續說:「也不能怪你,因為你沒有去過現場。我告訴你,那個瘸子,使的傢伙是一條九節鞭,很沉的那種,要論功夫,你我不見得接得住。因此,我猜這個計畫是分三步進行的:第一步,瘸子以什麼東西吸引住了蕭邦,希望他能夠放棄對『12·21』海難的調查。如果這個奏效,那他們也沒有必要殺死蕭邦。但遺憾的是他們還是不了解蕭邦這個人。蕭邦的固執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任瘸子怎麼說,他都是不會動搖的。於是,瘸子實施了第二步計畫。第二步就是硬拼。瘸子似乎對自己的功夫很自信,想將蕭邦制服。這一步,很多人不理解,但像你我這樣練過武的人,都有這個毛病,其實就是一種爭強好勝的習慣。這種習慣一旦養成,很難改掉。但第二步瘸子並沒佔到便宜,蕭邦也就放鬆了警惕。正在這時,穿皮鞋的人突然出現,實施了第三步。這第三步來得太快,蕭邦再精明也沒有想到。我猜想,穿皮鞋的人出現後,立馬就掏槍射擊。而蕭邦曾經過近乎殘酷的特種部隊訓練,真槍實彈玩過,一看不對,馬上就跑。在逃跑過程中,蕭邦可能也出了手。他沒有槍,可能是利用匕首之類的精短利器,對穿皮鞋的人實施了遠距離攻擊,以防止穿皮鞋的人連續開槍。顯然,蕭邦的反擊還是起到了一定的阻止作用,因此穿皮鞋的人的槍掉在地上。那麼,怎麼才能使穿皮鞋的人的槍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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