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洛陽暴動 六世紀 第二個十年(五一〇—五一九年)

南梁·天監九年  北魏·永平三年  (柔然汗國建昌三年)

1、春季,正月二日,南梁帝國(首都建康〔江蘇省南京市〕)命國務院總理(尚書令)沈約當左最高資政官(左光祿大夫);右最高資政官(右光祿大夫)王瑩當國務院總理。沈約文學上的造詣,高過當時其他的人,可是,他貪得無厭,急功好利,當權十餘年,對政治上的措施,只會順服地聽候指示辦事。他自己認為:當文武百官首長的時間已經夠長,希望有一天能升到宰相(台司)高位,一般人也都有這種肯定;可是南梁帝(一任武帝)蕭衍(本年四十七歲)終不肯教他擔任。沈約又要求調到外地當州長等,蕭衍也不批准。國務院文官部長(吏部尚書)徐勉,出面請求加授沈約開府同三司之儀(副宰相級,位次於「開府儀同三司」〔宰相級〕),蕭衍也不同意。

正月十七日,夾秦淮河兩岸修築長堤。北岸西起石頭城(建康城西北),東到東郊鐵礦場(東冶);南岸西起後渚籬門,東到三橋。

2、三月十四日,北魏帝國(首都洛陽〔河南省洛陽市東白馬寺東〕)皇子元詡誕生。元詡的親娘胡充華(「充華」,北魏帝國宮廷中沒有這個編製,南梁帝國宮廷則是小老婆群第十五級),臨涇(甘肅省鎮原縣東南)人;老爹胡國珍,世襲武始伯,胡充華(名不詳)最初被選進皇宮當小老婆時,一同被選的其他美女,都依照慣例,祈求神靈:「只願生親王、公主,不願生太子。」(北魏帝國宮廷野蠻規則,皇子封太子時,誅殺娘親,參考四〇九年十月。)胡充華卻許願說:「我的志向跟她們不同,為什麼只愛惜自己的性命,而使帝國沒有君王!」後來懷孕,密友們勸她墮胎,胡充華不肯,暗中發誓說:「如果有幸生個男孩,依照次序,應該是長子。生男孩而身死,死無遺憾。」後來,生下元詡。

之前,北魏帝(八任宣武帝)元恪的兒子不斷夭亡。而元恪的年齡也逐漸長大(本年元恪二十八歲),對兒子深為疼愛,特別挑選孩子眾多的良家婦女,當元詡的乳娘,住在別的宮院。嫡母高皇后、娘親胡充華都不準接近。

3、三月十七日,南梁帝蕭衍前往視察國立大學(國子學),親自進入課堂。

三月二十三日,蕭衍下詔,命皇太子(蕭統)以下以及親王、侯爵們的兒子,已到可以讀書年齡的都要入學。

過去制度:國務院(尚書省)有五位總務官(五都令史·皆九品二班),都由寒門出身的平民知識分子擔任。

夏季,四月十六日,蕭衍下詔,說:「國務院五位總務官(五都令史),參與政府機密,職務重要,不但總管全局,而且跟左右秘書長(左右丞)並駕齊驅,以後不可再用寒門平民擔任,而應改用豪門出身的世家子弟,領導所有官屬(國務院左秘書長〔左丞〕五品九班、右秘書長〔右丞〕六品八班,班秩比總務官〔都令史〕高數級)。」於是提升總務官(都令史)的地位跟「奉朝請」(特准參加御前會報·九品二班)相等。命太學教授(太學博士·九品二班)劉納兼宮廷保安總務官(殿中都);最高監察署法務軍事參議官(司空法曹參軍)劉顯兼考選總務官(吏部都);太學教授(太學博士)孔虔孫兼財務總務官(金部都);最高監察署法務軍事參議官(司空法曹參軍)蕭軌兼民政總務官(左右戶都);宣毅將軍府文書軍事參議官(宣毅墨曹參軍)王顒兼民兵總務官(中兵都)。各人都因有優良的才幹和高貴的門第,而被首先錄用(南梁帝國制度:各崇官〔丞相、上三公、二大、三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及各親王府、將軍府等,之下皆設屬官,謂之「開府」;屬官的銜頭、名稱及地位,除了跟長官官銜掛鉤之外,又跟長官的出身有關聯。譬如「司空法曹參軍」,如當時的最高監察長〔司空〕是皇弟或皇子的話,他屬下的軍事參議官〔參軍〕秩八品四班;若最高監察長是庶姓公爵的話,則軍事參議官官秩便降至八品三班。如此,南朝的門第制度又比過去更為精密,層次分明。所以僅只出現「司空法曹參軍」「宣毅墨曹參軍」,仍不足以查出其官秩,必須再考查當時的最高監察長的身份才行)。

六月,宣城郡(安徽省宣州市)郡政府初級官員吳承伯用妖術集結信徒群眾。

六月十三日,吳承伯攻擊郡城,格殺郡長朱僧勇,接著轉向鄰縣燒殺。

閏六月十九日,吳承伯翻山越嶺,突然抵達吳興郡(浙江省湖州市)。東方(首都建康以東)各郡人民,很久沒有經過戰亂,官員、平民,憂慮恐懼,四散逃命。有人勸吳興郡郡長蔡撙逃避,蔡撙不接受,招募勇士及敢死隊,關閉城門守衛。吳承伯發動所有精銳進攻,蔡撙率領部眾,開城出來迎戰,大破變民軍,就在戰場上擊斬吳承伯。蔡撙,是蔡興宗的兒子(蔡興宗,參考四五八年六月)。吳承伯的殘餘部眾繼續游擊,進入新安郡(浙江省淳安縣),攻陷黟縣(安徽省黟縣)、歙縣(安徽省歙縣)。新安郡郡長謝覽派軍抵抗,不能取勝,逃往會稽郡(浙江省紹興市)。中央政府軍出動,才把變民軍平定。謝覽,是謝瀹的兒子(謝瀹,參考四八九年十二月)。

4、冬季,十月,北魏帝國中山王(獻武王)元英逝世。

5、南梁帝蕭衍登基的第三年(五〇四年),下詔,命修訂曆法。編製外事務顧問官(員外散騎侍郎)祖暅(音xuǎn〔選〕),上奏章說,他的老爹祖沖之所定的新曆法,至為嚴密,不可以更改(祖沖之奏報新曆,參考四六二年十一月;當時南宋帝國五任帝劉駿在位)。蕭衍登基的第八年(五〇九年),再下詔天文台(太史)研究新曆(祖沖之歷)及舊曆(何承天曆);研究結果是:新曆嚴密;舊曆疏誤。本年(距祖沖之奏報新曆,已四十八年),蕭衍下詔改用祖沖之制定的新曆,稱《大明曆》(大明,是四六二年南宋政府使用的年號)。

6、北魏帝國祭祀部長(太常卿)劉芳奏稱:「所製造的樂器和文舞、武舞,以及登歌、鼓吹曲等,都已完成。請依照前例,召集三公及部長級會議,連同儒家學派等專家,共同討論裁定,跟舊有的音樂一併呈報。如果我們所造樂器的形式合乎古法,演奏又合乎節拍,就請在明年(五一一年)元旦朝會時使用。」北魏帝元恪下詔:「舞蹈部分可用新制,音樂部分仍維持原樣。」

南梁·天監十年  北魏·永平四年  (柔然汗國建昌四年)

1、春季,正月四日,南梁帝國(首都建康〔江蘇省南京市〕)皇帝(一任武帝)蕭衍(本年四十八歲)前往首都建康南郊,祭祀天神,大赦。

國務院左執行長(左僕射)張稷自認為功勞太大,而賞賜太少(張稷殺蕭寶卷事,參考五〇一年十二月)。有一次,在樂壽殿參加南梁帝蕭衍的御宴,喝了一陣酒,心裡的怨恨全都流露到面貌上和言辭之間,蕭衍說:「你們兄弟二人,老哥殺他的郡長(張稷的老哥張瓌殺吳郡郡長劉遐,參考四七七年十二月),老弟殺他的君王(蕭寶卷),有什麼解釋?」張稷說:「沒有什麼解釋,但對於陛下,不能說沒有貢獻。蕭寶卷(南齊帝國六任帝)昏暴,正義的軍隊(指蕭衍襄陽起兵)都來討伐,何況是我?」蕭衍拉拉他的鬍子,說:「你的氣勢,可是咄咄逼人!」張稷既後悔又怨恨,請求外放。正月六日,蕭衍任命張稷當青、冀二州(州政府設郁洲〔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沉積小島〕)州長(刺史)。

王珍國同樣也認為,他得到的賞賜太少,內心怨恨(王珍國與張稷同殺蕭寶卷,參考五〇一年十二月),從梁、秦二州(州政府設閬中〔四川省閬中市〕。第九次南北大戰中,梁州大巴山以北地區〔陝西省南部〕被北魏帝國奪取〔參考五〇五年四月〕,南梁政府遂把州政府遷到大巴山以南,管轄今四川省東北部地區)州長卸任回京(首都建康),有一次,也是參加宮中宴會,王珍國在座上報告說:「我最近去梁山,忍不住痛哭。」(梁山,蕭家祖墳所在。)蕭衍大吃一驚,說:「你如果哭蕭寶卷,未免哭得太晚;如果哭我,我還沒有死。」王珍國馬上離開座位道歉,蕭衍不理,宴會不歡而散。王珍國遂被疏遠,很久之後,才任命他當國務院法務部長(都官尚書)。

2、正月二十日,北魏帝國(首都洛陽〔河南省洛陽市東白馬寺東〕)汾州(州政府設蒲子城〔山西省隰縣〕)山胡(山區匈奴族)首領劉龍駒聚眾起兵,侵入夏州(州政府設統萬〔陝西省靖邊縣北白城子〕)。北魏帝(八任宣武帝)元恪(本年二十九歲)下詔,命議論資政官(諫議大夫)薛和,徵調東秦州(州政府設中部〔陝西省黃陵縣〕)、汾州(州政府蒲子城)、華州(州政府設華陰〔陝西省大荔縣〕)、夏州四州的武裝部隊討伐。

3、正月二十四日,南梁帝蕭衍在皇家大會堂(明堂)祭祀。

三月,琅邪(朐山·江蘇省連雲港市)變民首領王萬壽擊斬東莞、琅邪二郡(二郡同在朐山)郡長劉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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