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李靜姐姐的《情感方程式》一年多之後,有次,我親愛的媽,在大概忍了很久之後,有天趁著大家都在興頭上忽然跟我說:「每次在電視里看到你在那兒說話,我都心驚肉跳,恨不得馬上打電話把所有親朋好友都約出來逛街,省得他們看到你!」
「?!」我不解,心裡冒出來的只是「不夠上鏡」一類粗淺直接的理由。
我媽看了我一眼,在她的眼神中,我宛若一個怪胎,似乎只是礙於我是她生的,所以她才不好意思用這個詞,但從她的語氣里又能明顯能嗅出這個意思:「你想想,你一個女孩子,前面立著個牌子,上面寫著你的職業是『作家』,然後,又聽你在那兒大放厥詞,對你根本就沒經歷過的各種感情問題都積極發表各種看法,嘖嘖嘖,太可怕了,我想都不能想!」
我很愛我的媽媽,非常理解她的心情,只是,不解著這樣一件很奇怪的情況:不知道什麼從時候開始,如果是女的,年齡恰巧在20到35之間,自詡為「作家」者(尤其跟「情感」沾上點瓜葛的),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一件暗含可恥或晦澀的事情。
可是,那我前面的牌子上到底應該寫什麼呢?
就算不說是「作家」,而委婉地說成「自由撰稿人」,聽起來也還是像個混子。是男混子也就罷了—「混子「之於男人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之於女的,就沒那麼容易釋懷。
對呀,關於我的職業,一直是一個令我自己和周圍人都困擾的問題。
連我身邊很多很熟的朋友都自認為搞不清楚,而且大家常常毫不留情地指出這一點,有時讓人非常尷尬。
這大概也不能賴別人,不知幾時起,每次有人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我都會習慣地一愣,然後眼珠在隱型眼鏡地遮蓋下不自然地轉兩下,看上去很像要說謊的表情。如果是不太熟的人,大約就會懷疑我接下來的回答是否誠實。這種情況遇到的次數多了,我也會根據當時的情形有針對性地挑選自以為適當的答案。
「我是XX的表妹」「我是XX的經紀人」「我是XX的會員」「我是XX甜品的忠實愛好者」。
越說越糊塗。
其實確鑿的答案也沒那麼難以啟口。是這樣的:我平常賺錢糊口的工作是經營自己的公關公司,幫各種產品做創意推廣,多年以來莫名其妙捧紅過相當多的產品和人。但,在「公關」的概念模糊不清、從業之人啥德行都有的時下,這也成了「寧可不提」的行當。
這就讓人為難了,「作家」不成,「公關」也沒好到哪裡去!
我有個朋友趕在傳說中的「寡婦年」之前把自己匆匆嫁掉了。她出嫁前的幾天和幾個好朋友一起在我家促膝談心,聊到一半,這女孩忽地悵然道,她嫁人之後會被冠以夫姓。想到一個我們熟悉的好女孩在未來的人生中將被叫做「龜田xx」—她嫁的是個日本人—聽上去和她俊秀的樣子完全不相稱,大家頓時表現的都相當憤懣,除了我。
拋開民族大愛恨不說,在內心深處,我或許還隱約保留著某種封建毒瘤的殘滓餘孽,因此,暗自覺得,嫁人之後被冠以夫姓是一件相當甜蜜和榮耀的事情—當然我絕對不能想像自己姓龜田!呵呵,無意冒犯。對呀,即使非如此不可也還是有一些很優美的選擇,比如「志摩」,什麼的。
如果有一天,我被叫做陳秋微,林秋微或是志摩秋微,我都會欣然接受,除了男權主義的殘餘勢力在我心底作祟沒之外,還有,就是對於明確自己的身份有多麼的在意!
如果不用繼續在「作家」和「公關」里做差與更差的選擇,那我寧可用「從夫姓」這麼一了百了的方式給自己和別人都有個體面的交代:「Hello!莫西莫西!雷猴!邦恕! 我是X太太。」
當然,鑒於這又是另一個巨大的工程,所以,在新一年的《情感方程式》里,我的名字前面勉強出現了個跟這些都無關的簡單頭銜:「電台主持人」。
這個職業雖然在我的工作中所佔比例不大,但至少不那麼招人側目,看起來彷彿安全了很多。
只是,有時候忍不住回頭想,到底是誰,或是什麼,造成了「當女作家可恥」的結果?
不知道。
前不久在一個報紙上看到著名導演田壯壯說「我們現在對電影缺少神聖感,這挺可怕的。」
不確定把這句話單獨擺出來是不是能準確體現他的原意。
反正,只是斷章取義地解讀,這句話就已經很值得感慨和警醒。
想想看,其實「我們」缺少神聖感的事情又何止是電影。
這樣說,好像要斷了自己的後路,言下之意,如果要保留對創作的神聖感,那似乎就很難有足夠的理由為自己開脫:既然都警醒了,為什麼還有膽色把這些東西變成出版物。
這真是一件兩難的事……
只是每天筆耕不輟顯然是不夠的。
自己對自己說「心情神聖」也實在矯情又不具備說服力。
那剩下來呢?
還需要什麼?
大約十年以前,上大學的時候,有天傍晚在學校食堂聽李宗盛的《當愛已成往事》。聽的很痴迷,就忘乎所以,沒管好自己的嘴,不小心跟同飯桌的一位學長溜出一句心裡話:「我這輩子如果能寫出這樣的一首歌,就死而無憾了。」
他絲毫不理會我以死相威脅的感嘆,理智而不屑地笑說:「啊?你還敢有這想法呢?!我都沒有!」
我大學學的是作曲,那位學長是系裡數一數二的風雲人物,以我們當時所受的學校教育,正非常地瞧不起流行音樂。
所以,以上簡短的對話,至少有一個主旨表達的相當清楚,那就是,《當愛已成往事》的確是一首難得的佳作。
也是在同一年,我用了一學期的課餘時間寫了一篇不到五萬字的小說,叫《空心》,是我這輩子第一次寫完的小說。因為那時候還沒有電腦,完全是手寫的,所以完成之後,又誠惶誠恐地買了一個新筆記本謄了一遍,我的同學喵喵還幫我用工筆畫法畫了封面。
然後,我把它拿給彼時我認識的唯一一位作家過目。
那位作家、也是我的好朋友,阿憶,在看過之後(其實我並不確定他看了沒有,因為關於小說的情節他始終隻字未提),跟我說:「放棄吧,寫小說是需要天才的。」
我們那時正賓士在北京的二環路上,這話讓我掉了一顆不明所以的眼淚,阿憶因為才考的駕照,正非常專註地駕駛著他簇新的北京吉普,無暇留意到我的眼淚。
十年之後,事實證明,果然,在我認識的所有同學裡,並沒有誰能寫出過挑戰李宗盛《當愛已成往事》的作品。
十年之內,我還是堅持地寫了很多小說或不是小說的文字,並且斗膽出版(也許是我的書商「斗膽」),雖然始終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確不具備阿憶當年說的那種「天才」。
這真是一件兩難的事情。
想到我有個小妹妹,在美國好多年,學了很多技能,不知為什麼回國之後卻忽然一心要當歌手。有次,她拿了她新錄的demo給我聽。我責無旁貸,給她講了很多做這行的兇險無奈之處,她充耳不聞,到後來只是瞪著一雙可愛的大眼睛問我:「聽說現在在國內,要想當歌手,就得跟很多人睡覺?」
我很訝異她的說法,大笑著更正道:「睡覺嘛,倒也不一定,不過你恐怕得忍受製作人改你的作品,並且接受企宣幫你設計的形象。」—忘了說,她是創作型藝人—聽完這話她先略舒一口氣,但緊跟著嘆道:「那還不如睡覺呢!」
她說的時候眼睛裡閃著亮光,我打心裡感嘆:「好年輕的女孩」
聲明:這女孩決不是個沒廉恥的輕浮之輩。
這句話的重點是,我想我很能了解她的感受,「創作」,對多數企圖把「創作」當成職業的人來說,有著與保有忠貞同等重要的程度。
這能不能算做是一種「神聖感」呢?
或是說,如果不是因為要成全創作而非得跟什麼人睡覺,或只是創作了睡覺的內容,那麼,即使沒有做作地演繹出每天焚香沐浴七叩九拜的謙恭,但它也至少不該令人感到可恥。
創作之愴,忽然就簡化成對既定環境不能改變而又不確定是否迎合或追隨的乏力感。
想到張愛玲的那句著名的話:「因為懂得,所以慈悲。」
又想到張愛玲的一句不太著名的話:「有的人花費一輩子的時間瞪眼看自己的肚臍,並想法去尋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興趣的,叫人家也來瞪眼看。」
還想到張愛玲的另一句不太像出自她口語的話:「只要我活著,就要不停的寫。」
或許,這剛好是能概括「創作」之於我的全部,有期待,擔憂,以及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