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薔薇庄殺人事件 第十二節

「回歸正題,森先生,你不知道該如何說明犯人為何要將知井小姐的屍體搬運到搜集室,既然無法解釋理由,是否我們應該想成屍體根本沒有被搬運進去呢?換句話說,屍體從一開始就是陳屍在那棟建築物里。」

部長咕嚕一聲地咽下口水,由於太過慌張導致劇烈咳嗽。

「這麼說來……那裡就是犯罪現場?」

「沒錯,女用跟鞋與側背背包都是犯人特地從搜集室這個犯罪現場帶出去,然後再丟棄在那個地方唷。」

「……但是……到底怎麼一回事?」

頻頻地劇烈咳嗽,部長漲紅臉詢問道。

「聽好了,如果將當時的情況再次重現,我推斷應該是這個樣子。當犯人穿著拖鞋在庭院里散步時,突然下起雨來。這個季節的七月雨就像狂風暴雨般,嘩啦嘩啦下得又急又大的雨勢相當常見,所以才沒有返回本館而在那間搜集室里躲雨。同樣為了躲雨的知井小姐則是晚一步抵達那裡,慌慌張張地跑進室內。犯人因為某件事情所以一直伺機想要奪取知井小姐的性命,沒想到對方居然自投羅網。也許稱不上是千載難逢,不過倒也是個絕佳的機會。因此,雖然作為兇器而言相當難掌握,不過犯人還是拿著原本穿在腳上的拖鞋,突然從背後偷襲被害者。音量微小的尖叫聲與打鬥聲也被滂沱大雨與雷鳴聲所掩蓋,從外圍應該聽不到……最後,犯人等到雨停後,才帶著高跟鞋與側背背包離開現場。因為下大雨時油漆工人也不可能會來搜集室,所以犯人認為不管做什麼都無須著急呀。」

「不過,犯人為什麼要特地將高跟鞋與側背背包帶到外面去呢?不,我知道犯人想要製造犯罪現場是在戶外的假象,我想詢問的是,犯人為什麼要做出這種舉動呢?」

「就是這點有趣呀!犯人做出與第一起事件完全相反的舉動。在殺害玉江的情況下,犯人將披肩帶進室內,相反的,殺害知井的情況反而是將高跟鞋帶到戶外。該說是犯人的個性、還是癖好表現在他的犯罪行為里呢?犯人的意圖當然是為了要讓自己處於有利的立場。如果不這樣做的話,處境就會變得不利唷。」

「嗯。」

「如果讓別人知道那棟建築物就是案發現場的話,會讓犯人相當困擾。為什麼呢?你沒發現嗎?」

「這個嘛……」森部長的表情變得很凄慘,臉上似乎寫著「能不能別再欺負我一個人了」。

「其實事情非常簡單呀。如你所知,犯人使用完全不適合拿來當作兇器的拖鞋行兇,因為無法一次達成目的,才會胡亂地毆打被害者。如此一來,就會產生一個疑問——為什麼犯人不利用身邊唾手可得的繩子呢?如果用繩子勒住被害者的話,對方不僅沒有慘叫聲,而且過沒多久就會全身癱軟。況且,那些繩子可不是普通的繩子呀,而是執行死刑時專門用來勒斃死刑犯的繩子呀。在那個場合下,如果犯人手持刀械或是手槍來行兇的話則另當別論,但是如果犯人沒有拿著這種類型的兇器,應該會想到利用唾手可得的繩子才對,從心理層面來解釋,這是最為妥當也最為必然的作法。可是,實際上犯人卻捨棄繩子,反而以不適合作為兇器的拖鞋行兇。那麼,為什麼犯人不使用繩子呢?這個問題的唯一解答,就是犯人是名無法使用繩子行兇的人物呀。」

「原來如此。」

「說到無法使用繩子行兇的人,你認為是在暗指誰呢?」

「這個嘛……」

即使已經說明了這麼多,森警視還是無法理解,遲遲不能回答這個問題。星影不耐煩得用帶刺的聲音繼續解說。

「無法使用繩子勒住別人脖子,當然是因為他只有單只手呀!犯人就是深怕這項外型特徵被發現,所以才必須讓別人誤以為犯罪現場是在室外唷!」

「嗯,我知道了。果然這位田代孝一先生就是犯人吧!」

每個人再一次同時地看向田代先生。這時他的臉上已經不見方才的沉穩容貌,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凶神惡煞的相貌。圓圓的小眼睛猶如水族館的鯊魚一般瞪視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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