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那年夏天

辛辰走後,Bruce本來也要走,但他是這個徒步論壇的名人之一,註冊了三年時間,有時發在美國徒步的照片上來,今天突然現身,一下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大家堅決不放他,他只能對辛辰揮下手,跟著車隊一塊去吃飯。

吃到盡歡而散,Bruce回家,他父母在他15歲時離婚,他隨後跟母親和妹妹移民加拿大,但父親林躍慶仍留在國內做生意,在本地有房子。他開了門,卻發現父親陪著一個溫文爾雅的男人坐在客廳。

「樂清,介紹一下,這位是路非,現在和你小叔叔的公司正在合作項目,他有事想找你談談,已經等你很長時間了。」

Bruce的中文名字是林樂清,家人當然習慣用這個名字叫他,他和路非握手,同時揚起眉毛,「你好,想必不是找我談生意,對嗎?」

路非笑了,「我叫你樂清,你不介意吧?方便的話,我們去樓下咖啡館坐坐。」

林樂清家離本地晚報社不遠,報社對面有家綠門咖啡館,裝修雅緻,雖在這個相對僻靜的路段,但生意一直不錯,兩人對坐,各叫了一杯咖啡。

「說起來,我們有點扯得比較遠的親戚關係,樂清,你的小表叔蘇哲是我姐夫蘇傑的弟弟,而且我們不是第一次見面。三個月前,我陪蘇哲去過你的宿舍。如果再說遠一點,三年前在深圳舉行的蘇哲的婚禮上,我們也應該見過。」

林樂清恍然笑道:「難怪前兩天在酒吧碰到你就覺得面熟,對,那天我回宿舍,你正好出去。小叔叔說你和我是校友,也是那個學校畢業的,大概想自己到學校走走。」

路非苦笑,他當時和蘇哲去美國公司總部商談風投基金參股昊天新項目的具體事項,辦完公事後,蘇哲說起要去探望就讀於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幾年沒見的侄子,路非三年前畢業於那邊的Hass商科研究生院,剛好也想趁周末回去看看老朋友,於是兩人買機票,一同由紐約飛到舊金山。

到了林樂清的宿舍,他的室友說他馬上回來,請他們稍等,路非卻一眼看到牆壁上掛的眾多照片中的兩張。其中一張是在山頂,背後是霞光下的雲海,景色壯美得難以形容,一個穿深灰色衝鋒衣的女孩側頭凝神看著遠方,頭髮被風吹得飛揚,顯然是抓拍,她並沒注意到鏡頭的存在;另一張背景明顯是醫院病房,單調的白牆、白床,旁邊有豎立的輸液架,一個男孩子和剛才那個女孩靠在一起,他們都穿著藍白兩色條紋的病員服,顯得蒼白憔悴,卻直視鏡頭,笑容十分開心。

路非大吃一驚,單獨那張自然不必說,合影上的女孩子瘦得下巴尖削,頭髮剪得短短,可漆黑的眉毛、明亮的眼睛,左頰上一個酒窩隱現,正是幾年沒見的辛辰。

蘇哲見他留意看這兩張照片,笑道:「這男孩子就是我侄子,他愛徒步,三年前和照片中的女孩結伴穿越秦嶺,險些送命,當時出動武警入山搜救,弄得實在轟動。」

「三年前嗎?具體什麼時候?」路非回頭看著他,聲音有點艱澀。

「我那年六月底在深圳結婚,他回國參加完婚禮後去的秦嶺,應該是七月初。路非,怎麼了?」

「沒事,蘇哲,我先出去走走,我們待會兒見。」

路非無法按捺住心頭的震動,匆匆出去,和剛回來的林樂清擦身而過。

綠門咖啡館門邊風鈴輕輕一響,一個穿著黑色小禮服裙的美麗女子走進來,她肌膚如雪,頭髮鬆鬆綰著,隨意垂下幾綹,極有風情。咖啡館裡不多的客人幾乎全禁不住注目於她,她卻彷彿對所有目光都沒有感覺,徑直繞過櫃檯進了裡面。

林樂清笑道:「天哪,這家店沒換名字已經叫我吃驚了,沒想到老闆娘還是這個美女,好像叫蘇珊吧。我15歲那年移民加拿大,臨走的前一天,我爸非要跟我談心,帶我到了這裡。那天頭次看到她,著實把我驚艷到了,一顆少男的心跳得怦怦的。想不到七年過去了,她竟然一點沒變。」

路非只掃了那邊一眼,顯然並沒留意老闆娘的容貌,「我們之間又有一個巧合,樂清,我也是七年多前離開這個城市去美國的。」

「那我猜,你經歷的告別應該比我來得浪漫。我當時是15歲的彆扭男孩子,正恨著爸爸,一句話也不想跟他多說,要不是看到美女老闆娘,那個晚上大概會鬱悶死。」

這樣風趣開朗的林樂清,讓路非沒法不微笑了,「不,和我告別的是一個快18歲的倔強女孩子,那場面一點都不浪漫,可是我忘不了她。」

「我沒猜錯的話,那女孩是合歡,也就是辛辰吧,我叫習慣她的網名了。」他看路非詫異,笑道,「我父親介紹你叫路非,我就知道你想找我談什麼了。」

「合歡。」路非重複這個名字,出現在眼前的是那個搖著合歡樹榦讓花瓣紛揚散落一身的女孩,他有點不相信地問,「這麼說……她對你提起過我?」

「不,她什麼也沒說,可是三年前,在太白山上,她發著燒,我照顧她,她在半昏迷中曾經拉著我的手叫路非這個名字,我印象很深。」

路非緊緊握住面前的咖啡杯,指關節泛出白來,良久他才開口,聲音有了一點低啞,「那天在你宿舍,看到小辰的照片,聽蘇哲說起,我才知道她曾經跟你穿越秦嶺遇險,不要說我,她家人全都不知道這件事。」

「徒步出發前,每個人都要填家人的聯絡電話,只有她因為來得最晚,不知怎麼的就沒填,出事以後,俱樂部的人很快找到了我父親,可怎麼都聯絡不到她家人。她在醫院裡也拒絕透露家裡的電話,本來我以為她是獨自生活,不過後來聽見她給她大伯打電話,顯得很輕鬆,只說想在西安多玩幾天。」

路非看著前方出了一下神,低聲說:「我回去後上網查了,報道全都很簡單,我反覆看你們穿越的路線,搜集相關的徒步信息,就是找不到關於你們兩人被困的具體情況。」

「當時很多記者來醫院,我倒是無所謂,但合歡拒絕接受任何採訪,我當然尊重她的意見,只讓我爸爸出面應付他們,同時感謝武警的高效率搜救行動。」

「方便對我講得詳細一點嗎,樂清?三年前,我回來過這個城市,就是你們出發徒步的那個時間。我確實想在做某個決定之前,回來見一下小辰,可沒想到她為了避開我,會弄得自己差點送了命。」

「她是為了避開你嗎?」林樂清皺眉沉思,他想,會在病中反覆呢喃某個人的名字,卻貿然加入一個艱苦的徒步只為避開他,確實是個讓人不能理解的選擇。

「我為了參加那個七天徒步,做了很長時間的準備。至於合歡,我們以前不認識,我只知道她最後一個跟帖報名,最後一個趕到西安的集合地點,帶的裝備並不齊全,但她說她從18歲開始參加徒步,戶外經驗足夠應付這條線路,看上去沒什麼問題。」

那是一條十足自虐的路線,七天行程,全程平均海拔在3000米以上,需要翻越10多座海拔在3400米以上的高山,而且沿途沒有任何補給的地方,就是說所有食品都得隨身攜帶,加上帳篷、爐頭、氣罐等各種裝備,女性的負重都超過了20千克,男性負重大多超過了25千克,是名副其實的重裝徒步。

太白山的景色壯美,石海、草甸、原始叢林、荒原直到第四紀冰川遺迹等各種地貌齊全,夏天不知名的各色野花隨處盛放,那個時節正好高山杜鵑也開到尾聲,十分絢爛,可是大部分路線其實沒有路可言,只能踏著羚羊等野生動物行進的痕迹前進,氣候更是瞬息萬變,陰晴不定。他們出發的時間是七月初,個別山頂仍有隱約積雪,山上宿營地溫度在0~10℃之間,而且正當雨季,山間暴雨濃霧說來就來,全無徵兆。

第二天下午,就有三個隊員或者出現輕微高山反應,或者不適應艱苦路況,退出了行程,由俱樂部工作人員護送下山。辛辰帶的帳篷並不符合規定,已經被留在山下,與她合用帳篷的女孩退出,她被領隊指派與林樂清同住一個帳篷。有漂亮女孩「混帳」,林樂清自然開心,哪怕這女孩總是若有所思,並不怎麼說話。當然,在那樣的高強度穿越中,閑聊的人很少,可到了休息和晚上宿營時,大家都談笑風生,而她仍是沉默的,眼神飄向遠方,明顯心事重重。

第三天天氣不錯,夜宿將軍廟,滿天繁星璀璨明亮,似乎觸手可及,並坐仰望星空,他們才有了第一次算得上對話的交談。林樂清意外地發現,兩個人以前竟然曾生活在同一個城市裡。

「她一路都毫無抱怨,緊緊跟著隊伍,表現得能吃苦,也很有經驗,吃什麼食物都不挑剔,喝從石縫裡接的水也沒像另外的女隊員那樣大驚小怪。」

路非有一點潔癖,他想艱苦他應該並不怕,可那樣的飲水大概就有點接受不來了,記起辛辰曾自嘲「饅頭掉地上都能撿起來拍拍灰接著吃」,倒真是一點沒誇張,難以想像那個曾經挑食挑得厲害的女孩子經過多少的戶外磨鍊,才到了這一步。

「到了第四天,上午下起了小雨,等我發現她因衝鋒衣滲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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