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等待候鳥,直到生命盡頭

一九九六年歐洲杯,德國隊成為歐洲冠軍。黎璃半夜起來看最後的決賽,因為是德國。

她在凌晨打電話給裴尚軒,問他有沒有看比賽。他睡意朦朧,聲音含混問道:「你不是喜歡阿根廷嗎?」

一九九零年義大利的夏天,對於裴尚軒只是一個賭約。他支持德國隊,未必有多喜歡,僅僅是為了與黎璃的阿根廷抗衡。

黎璃掛了電話,看著屏幕上穿著白色球衣的德國隊員歡慶勝利。她用手掩住嘴,笑出了眼淚。

自己,才是最笨的那一個人!

被電話吵醒的裴尚軒睡不著了,走到客廳打開電視機調到有線體育台。德國2:1戰勝捷克,歐洲杯歷史上第一場金球決勝的比賽,德國人舉著國旗滿場飛奔,失敗的那一方頹喪地坐於草地,眼神空洞。

他的記憶回到一九九零年夏天,黎璃喜歡的阿根廷也是這樣看著德國人慶祝勝利。九四年世界盃,他失去了自由,連同對生活的信心。

他自暴自棄,不想再與過去牽扯。可是那個喜歡阿根廷的女孩始終不放棄他,就像她對藍白色的球隊,不管失敗幾次,她依然痴心不悔。

德國隊隊長克林斯曼從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手中接過冠軍獎盃,高高舉過頭頂,女王樂隊「We are the champions」旋律響起,裴尚軒微微含笑。

有黎璃這樣的朋友,真的很棒!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四點四十分,裴尚軒和黎璃在酒吧看歐洲杯直播,德國隊在最後一場小組賽中傾盡全力仍然輸給了捷克,從而喪失了小組出線的機會。九六年克林斯曼捧杯的畫面就此定格,成為德國隊這些年來唯一收穫的榮耀。

那時候他的生活處於失控邊緣,生意陷入困境,婚姻似乎也走到了窮途末路,裴尚軒看不見希望。

黎璃坐在他旁邊,眼神溫暖地望著他。像過去了的很多年裡,她在他轉頭就能看到的地方,無聲給予支持。裴尚軒伸出手抱住黎璃,英俊的臉距離她很近,他在她耳邊低聲呢喃:「黎璃,你是不是喜歡我?」

但是在一九九六年,裴尚軒從未想過黎璃是否喜歡自己,也許是他潛意識裡拒絕設想這一可能性。他固執的把她當作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兄弟,唯獨與愛情無關。

當時間停在告別面前,他才明白自己原來很愛很愛她。如果你握著一個人的手感覺到得是幸福,難道還需要什麼證據來證明你愛她?

裴尚軒握著黎璃的手,一握便是好幾年。

大一暑假,黎璃找了一份家教,替一個初一女生補習英文。裴尚軒取笑黎璃這是去誤人子弟,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

「你有教學經驗嗎?」他糗她。

黎璃昂著頭,儘力縮短與他的身高差距。「當然有了,我替某個笨蛋補過不知多少次課了。」

久遠的記憶,無憂無慮少年時,煩惱的事情過不了幾天就拋在了身後,似乎連那時的天空也比現在更澄澈明凈。那段回憶里還有一個人,笑顏如花的美麗少女。

難堪的沉默瀰漫周遭,他們都還沒真正遺忘。有些事情雖然過去了,但留下了疤痕,時刻提醒著曾經。

「黎璃,我要去廣州。」裴尚軒率先打破沉寂,揉她的短髮已成了他的習慣動作。

她稍感驚訝,「去幹嗎?」

「我不是讀書的材料,我爸想帶我去廣州,作服裝批發。」點上一支煙,裴尚軒吸了一口,惡作劇的沖黎璃的臉吐出煙霧。

黎璃一手捏住鼻子,另一隻手當扇子讓煙味散去。她故作歡快地說道:「做生意啊,將來發財當了大老闆,可別忘了我這個窮朋友哦。」

他一味猛笑,瀟洒轉身舉起手朝背後的她揮了揮當作再見。「你這塊牛皮糖,我想甩也甩不掉了。」

「一帆風順,笨蛋!多長點心眼。」黎璃提高聲音,怕裴尚軒聽不見。

高大的男人回身,似笑非笑點了點頭。

他坐火車離開上海那一天,黎璃背著書包去給初一女生補課。穿行在狹窄的弄堂,看著熟悉的紅磚房,她想念過去的自己與他。

他們都離開了年少,再也回不去。

黎璃的學生名叫沈潔華,留級重讀初一。女孩看上去獃頭獃腦,無論她重複講解多少次,給她的反應總是茫然以對,當年教不肯好好用功的裴尚軒都沒這麼累過。

黎璃免不了挫敗,心情低落在家出試卷。她已經把題目出到「I __ a student」,只要填寫「am」這麼簡單的份上了,假如沈潔華再做不出,黎璃決定甩手不幹了。

柳千仁從卧室走到客廳,聽到動靜黎璃微抬起頭瞟了一眼,看他穿戴整齊的樣子是準備出門。耳邊響起報到那天他說的話:「畢業後我打算去美國留學,你不用再怕了。」

手指一顫,鋼筆尖在紙上重重戳出了一個洞。

他經過她面前,腳步不停。柳千仁走過去之後回頭看著黎璃的側影,兩年前發生的事情同樣也是他心中的陰影,她悲涼絕望的眼神一刻都未放過他的靈魂。他常常從夢中驚醒,愧疚在萬籟俱寂中洶湧而至,那個與他同處一城的女孩永不會原諒他帶來的傷害,這個事實讓柳千仁瀕臨崩潰。

他有個可笑的念頭:若是當年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能不能在良心上得到解脫?

在黎璃外婆的追悼會上,柳千仁看著裴尚軒將黎璃帶走,她從來沒有在他面前流露脆弱的表情,即使是在一九九四年七月三日狂亂的凌晨。

目送他們離開的一刻,他的內心被某種名為「嫉妒」的情緒瘋狂啃噬。柳千仁不想愛上任何人,尤其是黎璃。他對她,厭惡才是正確的態度。

他決心離開上海去遙遠的美國,把黎璃完全捨棄。

此去經年,等他再見到她,柳千仁發現那些思念仍然保存在心底,如潮水退去後從沙礫中露出的光滑卵石,歷歷在目。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五日,黎璃滿二十周歲,室友嚷著要拿到獎學金的她請客。班長早上開信箱,有一張給黎璃的明信片,寄自廣州。

是她熟悉的筆跡。隨著年歲漸長,裴尚軒的字從行書一下子躍進到草書,潦草得比醫生的處方單更難辨認,還大言不慚說這就叫做「狂草」。黎璃當即沒好氣地說張旭保管能被他氣得再死一次。

他蜷起食指,在她額頭輕輕彈了彈,笑眯眯辯解:「這叫風格,懂不懂?」

「狡辯,是中國人就該把字練好。」黎璃拂開他的手,正色道:「你的字拿出去給別人看,有幾個能看明白?」

「沒關係,反正會給我寫信的只有你。」裴尚軒嘿嘿笑著,滿不在乎的口吻,「只要你看得懂,那就OK了。」

她輕輕一咳,不再糾纏於這個話題,心頭卻有幾分高興,想著自己總算有一點點特別之處。微不足道,可她偏偏心滿意足得好像刮開彩票中了頭獎。

裴尚軒在明信片背後寫道:「丫頭,happy birthday!在外面沒辦法被你三光,等我回來一定補上。」

她「撲嗤」笑了,一年前和他在校外吃路邊攤的情形浮現在眼前,哪有人嘴上說著請客還向被請的人借錢這種事?

明信片最末一句是他的附註,似乎是在匆忙中加上的,字跡更草。黎璃費了一番功夫才認出他寫了什麼——別再胖了,小心找不到男朋友。

狗嘴裡吐不出象牙的傢伙!下意識的,她的手隔著外套毛衣拍了拍腹部,想著幾天沒做仰卧起坐好像才癟下去的小肚子又有了反彈,晚上熄燈前至少要補上兩天的運動量。

上海的冬天來得越來越晚,常常是一下子從深秋邁入冬季。十二月初的白天溫暖宜人,時髦的女生穿短裙長靴,如天橋上走貓步的模特,在黎璃前面頗有韻律感地扭著纖細腰身。黎璃羨慕地瞧著女孩細細的長腿,不解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多細腿的美人。不說雜誌封面上骨感得像是非洲難民的超級模特,就說一個算不上大的校園,觸目所及皆是弱柳扶風。哪像自己,不吃不喝也能長肉。

曹雪梅不屑地撇了撇嘴,拽著她的胳膊快速超越對方,一邊用不滿的語氣絮絮叨叨:「學校里沒見幾個男生,扭成這樣給誰看啊?」她嘴上這樣說著,肩膀卻無意識左右搖擺起來,看起來與後面那個女生有幾分異曲同工之妙。

黎璃掩著嘴笑,眼睛眯成了細細一條縫。恐怕這世上一多半不漂亮不風情萬種的女子對待能獲得高回頭率的同性,多是表面不屑私下抱著艷羨心態。畢竟男人喜歡美女,古往今來女人的鬥爭又多是為了男人而展開。

比如她認識的人里,就有一個喜歡漂亮女孩的傢伙!黎璃黯然想著。

課本里夾著裴尚軒寄來的明信片,正面是廣州中山紀念堂的全景。她猜想他是有意挑了這張。以前上課從不專心聽講的他只對地理感興趣,每次都和黎璃一同聚精會神聽謝頂的地理老師口沫橫飛描繪祖國大好河山。下課後黎璃常常感嘆,這一生不知要花多少時間才能走遍全中國,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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