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蘑菇痴兒——一個獨立的故事 第十二節

我們只在第一天晚上聊到了他的蘑菇痴兒時代。(他堅持要在那個狹小的偏房裡過夜。那是一個當年存放工具的窩棚,連一匹馬都容不下,更不用說釘馬掌了。這時,馬有一半身子站在外面,或者?)就像是為了寬慰他,我講述了,在這塊我居住了將近三年的荒無人煙的地方,還沒有發現一個蘑菇,至少沒有發現可食用的或其他值得尋找的,這裡的土層都是石灰與石膏——不是生長珍貴植物的地方。在貧瘠的草原里,這片可憐巴巴像小島似的林子的土壤無非是些碎石、沙礫和岩屑——看看那少得可憐的、被鼴鼠拱起的小土堆,裡面找不出一粒肥沃的森林黑土壤——一堆散沙,充其量是一堆沒有養分、互不粘連的膿黃色土粒。最多也許可以在這兒和那兒看到一些馬勃菌,但在它們之中——「我不必在你面前班門弄斧」——,眼下初冬時節,滿是棕黑色的粉塵。

我的朋友似乎壓根兒就不需要我的安慰,他對此充耳不聞。我也沒告訴他,我正在撰寫他的故事(並且在進展之中)。再說他也明白:關於我的工作(遊戲)的對象,他不聞不問;「對我而言,知道你坐在桌前,能夠從花園盡頭遠遠地望著你坐在窗邊,這就足夠了」,他說到:「這讓人—(他沒有說『讓我』)——感覺愜意。」他剛到我家那天,我問起有關他和蘑菇的事情,他好像更多把我的問話歸咎於我有意偏離主題。此外,他認為,蘑菇和他不值得寫成故事,更不用說成為我「筆下」一本書了。有一次,我看見——這事其實不該在這裡說——他在房間里踱步時,將一本蘑菇書的封面倒扣過去,為了不讓人看到封面圖像。在我的想像中,他把這本書丟進壁爐里了。或一頁頁撕下來,撕成碎片,揉成團,乾脆用於點火。在另一天晚上,在火爐前取暖時,他猶猶豫豫地說出打算寫一本抵抗蘑菇的書,是的,一本抵抗森林的書。尋找蘑菇,更確切地說,尋找使你的視線範圍,你的視野收縮成一個視點。視線?沒有視線。直盯著地面的眼睛畢竟使腦袋變得多麼沉重,眼睛變得多麼模糊:白內障,一種尋找者的疾病!從地球上一個眼睛明亮的客人變成了一個眼睛渾濁的客人!久而久之,森林,其實森林空氣是有害的,十分有害健康,它們壓迫肺葉,散發出濁氣,最終只有令人噁心的東西。當採集者突然偏離了他們「尋找的步伐」時,猛然的動作就會傳遞至心臟,導致心律不齊。採集者無一例外:一旦踏上尋覓之途,會變得越來越像強盜,出於赤裸裸的貪慾,而貪慾無異於掠奪。哎,所有這些不信神的自我滿足的採集者。這時,他倒更喜歡那些獵人,因為他們起碼在敬畏上帝的神聖時期跪拜,你就看看他們的首領吧。哎,這些森林,這些狗屁森林,它們沙沙作響,響個不停,永遠會響下去。

當我白天撰寫他的故事時,他在後花園裡幾乎悄無聲息地忙碌著,不是將樹葉耙成一堆,就是收集從老蘋果樹上掉下的枯枝,用作夜晚壁爐燒火。這期間,他從不會弄髒自己,甚至連襯衣領口也從未弄髒過。我也告訴他,在草原上,特別是入冬前翻耕過很多遍的耕地上,可以找到幾百萬年前隨著海浪衝上岸的蝸牛殼與貝殼,即使最小的蝸牛殼拿在手裡也沉甸甸的,令人驚訝。他每次都會滿載而歸,一次比一次收穫豐富,而且更漂亮,比我在所有這些年裡都幸運。此外,他還帶回了滿滿一袋野薔薇果實,並將它們加工成無與倫比的紅色果醬,就像野薔薇果實一樣紅;另一天,又帶回來滿滿一袋榛子,被他這個廚師烘烤並端到晚餐桌上,與產自大西洋諾瓦木提耶島的、幾乎不比榛子大多少的小土豆配在一起。還有酸模和來自特羅艾斯納小河的獨行菜(即女貞子)當沙拉,它們都來自高原腳下的平原上。正如所說的,那個當年的馬棚就坐落在高原的邊緣上。所有這些東西,包括稀少的板栗,每當他回家時,都會像變戲法似的讓它們從袋子、袖筒以及褲腿里冒出來。照這麼說,他這種樂於變戲法和迷惑人的本能也不減當年。除了尋找地上的東西,他還描繪著,特別是一些齊眉高的東西,首先是那銀色的、透明的、渦型捲曲的冬日森林灌木叢,彷彿在他的心裡,還保留著對渦卷形、螺旋形、捲曲形、有花斑的、有條紋的、呈球形的東西的需求!同樣:除此以外,我發現我的鞋子每天早晨都被擦得鋥鋥閃亮,雨靴也被洗得乾乾淨淨,而且,每隔三天,這位朋友都會用橄欖油將燧石地板浸潤一遍——又是一種不同的鋥亮。

在我每天工作完後,在十二月的夜幕早早降臨前,我們兩人每天都會出門去周圍散步,每個人都朝著不同的方向,通常都是天黑後很久才回家。這時,我覺得,彷彿獵戶星座比之前所有那些年裡都更迅速地移動著,從東向南,然後又向西划過冬日的天空;這是不是因為變老的緣故呢?在疏浚的特羅艾斯納河裡,有巨大的老鼠在遊動,露出黑色的背,它們實際上是一種特有的河狸,不知為什麼,住在這裡的人稱其為「智利河狸」。那個在運河橋上站在我們身旁等待的獵人知道,它們可以被製成一種很棒的「肉丁」。面對草原夜色中兩匹闊背短腿馬的黑影,我們幻想著不用馬鞍騎上它們,無論去哪兒都行,就像我們昔日在鄉村裡養成的習慣,騎上兩匹闊背短腿的老耕馬,從村子一頭走到另一頭。在另一片草原上,站著一隻十分健壯的公牛,它似乎從頭到腳都長滿了結實的肌肉,皮毛是白色的,甚至在黑夜中也不會失去光彩,腹下的睾丸猶如兩個超大的葫蘆。突然間,一顆流星霎時划過天際,就像一根火柴被西部片中的主人公或其他人在牆上或別的什麼地方點燃。天邊層層疊疊的雲彩,看起來就像是拖拉機輪胎留下的痕迹。野兔在草原上的冬草叢裡穿梭蹦跳,從一個洞穴到另一個洞穴。

有一天晚上,我們漫步來到遠處的村莊,在那裡的酒吧前和三兩個常客站在一起,幾年來始終是同樣的人。我這位看重衣裝的朋友發現,「被遺棄的人常常穿著尤其筆挺的衣服」。對此我沉默不語,因為在這些天里,我會時不時覺得他本人就像是個被遺棄的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呢?因為他,恰恰就是我們兩人中平和的那個,會突然變得笨拙,實實在在地遭到笨拙的襲擊,只要動手就出錯;無論他手裡拿什麼東西,都會掉在地上。還有呢?他不用看錶,每次都能精準地知曉時間,即使在睡覺時,能夠精確到分鐘。無論在哪兒出現數字,不管是在溫度調節器上,還是在我的汽車儀錶盤上,他都認定上面顯示的數字就是時間,是當下的時間,是現實時間。有一次,那是很久以前了,他曾告訴我,他唯一的驕傲就是擁有時間——正是因為他感受到沒有時間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天龍在心;心亦天龍。也就是說,他至今都還沒從他過去的時間困境,那可怕的無聊中緩過來。

他的生日到了,為了和他共慶生日,我放下了工作。我們走過鄉間公路、村莊、田間小道和灌木叢——「這不是穿越」(我說)——「這當然是穿越!」(他說)——然後又一起走過村莊和鄉間公路,來到高原丘陵後面那家飯館共進晚餐。這飯館有個確確切切的名字L''Auberge du Saint Graal,即「通向聖杯的小飯館」。(這家飯館此間改過一次名字,如今又改回了最初的名字)。

我們在日出前很早就上路了。他知道,生日這天的日出時間是早晨八點三十三分。高原東部接近南部邊緣的雲彩看上去金燦燦的,這個上了年紀的壽星為之而高聲呼叫:「榮歸主頌!」當我們穿過田野時,一陣溫暖的和風拂面而來,朋友說這是從葉門吹來的風,來自天堂。在一條林蔭大道盡頭,有一輛藍色的帶篷馬車:天藍色。我和這個同行一天的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像那位青春永駐、害羞、卻又突然縱情的理查德·韋德馬克。我是他在《馬上雙雄》中的同伴嗎?有多好啊;那一定太棒了。但無論如何,我對自己的同伴十分認真,正如詹姆斯·斯圖爾認真對待夥伴和/或者對手一樣。這個同伴?這件事?!他的。我們的。我們共同的冒險。同時,我從身邊這個同伴那裡聽到了什麼呢?——「奇怪,一種光亮,像當年埋葬那個純潔的智障少女時出現的一樣」。

我們不是漫步,更談不上是疾走前進。我們蹣跚而行。「我終於又踏起沉重的步子」,他說。我聽見我們踏著沉重的腳步時節奏如此均勻的響聲,尤其在落葉里,就像一列火車隆隆地駛去,一列十分緩慢、還沒有完全達到全速前進的火車——非常像!我想起有人評論我的《試論》系列文集時說過的一句話:「就像大清早一列緩慢行駛運送牛奶的火車。」我們就這樣邁著沉重的步子行進。行進。再行進。沉重腳步的音樂,另一種荒漠之旅的音樂。

只要我們走上一條對我們兩人來說變得太窄的路上,我的朋友就走在前面,我看見他的背上粘滿了牛蒡葉。它們也成堆成簇地粘在我身上。他有時轉過身來,給我講他的故事中一些迄今尚不為人知的片段,就好像講述某些早就挺過去的事情:有一次,就像「二戰」時游擊隊員們喬裝成采蘑菇的人一樣,他反過來裝扮成森林中的游擊隊員,為了尋找他夢寐以求的東西。還有一次,他繪製了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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