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平津戰役:軍事打擊與政治爭取相結合 15、最後一次晚宴

在人民解放軍強大的軍事壓力和中國共產黨政策威力的感召下,在中共北平地下組織的有力策動和爭取,以及北平各界群眾及進步人士的強烈要求下,傅作義終於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正式派代表出城與解放軍進行和平談判。從1948年12月19日到1949年1月16日的1個多月時間內,傅作義的代表與平津前線司令部舉行了3次正式談判。

1月15日,天津被攻克,使傅作義失去陳長捷集團這個「討價要價」的籌碼,北平20餘萬人的守軍完全陷入絕境。如此形勢下,傅作義不得不指示鄧寶珊加緊談判,儘快達成和平協議。

這是第3次談判,從15日早晨開始,時間長達3小時,經過談判,對北平國民黨軍開出城外的指定地點,進行改編的方案,華北「剿總」和部隊團以上軍官的安排原則,北平國民黨軍政機構的接收辦法等,達成了基本協議。1月21日雙方簽署了正式協議。當天,傅作義將協議中的某些要點通過國民黨中央社發表。

為及時執行協議,1月21日上午,傅作義以其合法地位,親自主持了最後一次軍以上高級將領會議,會上由「剿總」秘書長兼政工處長王克俊講述了和平談判的必要性和需要注意的事項。會上宣讀了已達成的協議條文,徵求了到會將領的意見。

協議全文如下:

為迅速縮短戰爭,獲致人民公議的和平,保全工商業基礎與文物古迹,使國家元氣不再受損傷,以促成全國徹底和平之早日實現,經雙方協議公布下列各項:

一、自本月22日上午10時起雙方休戰。

二、過渡其間雙方派員成立聯合辦事機構,處理有關軍政事宜。

三、城市部隊兵團以下(含兵團),原建制,原番號,自22日開始移駐城外,於到達駐地約一月後,開始實行整編。

四、城內秩序之維持。除原有警察及看護倉庫部隊以外,根據需要,暫留必要部隊維持治安。

五、北平行政機構及所有中央地方在平之公營公用企業、銀行、倉庫、文化機關、學校等,暫維現狀,不得損壞遺失,聽候前述聯合辦事機構處理,並保障其辦事人員之安全。

六、河北省政府所屬機構,暫維現狀,不得破壞損失,聽候前述聯合辦事機構處理,並保障其辦事人員之安全。

七、金元券照常使用,聽候另訂兌換辦法。

八、一切軍事工程一律停止。

九、保護在平領事館外交官員及外僑人員財產之安全。

十、郵政電信不停,繼續保持對外聯繫。

十一、各種新聞報紙,仍可繼續出刊,俟後重新登記審查。

十二、保護文物古迹及各種宗教之自由與安全。

十三、人民各安生樂業,勿相驚擾。

十四、軍統、中統特務分子必須進行登記,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上述協議於1月21日下達各部隊;22日晨見報,同日上午城內守軍開始按指定地點出城待編;31日解放軍接管城防。

到會將領們絕大多數表示贊同協議,有的還表示說,這樣可以免除北平文化古都的一場浩劫,人民生命財產免遭無謂的犧牲和破壞,個人也可避免充當歷史的罪人,這是一條最好的出路。但也有如蔣系的兩個兵團司令李文、石覺和16軍軍長袁撲那樣,當場抱頭號叫:「對不起領袖呀!對不起領袖呀!」

李文、石覺等人迫於形勢,最後表示同意協議的條文,但又提出了讓他們回南京去的請求。傅作義根據會議的情況,當眾宣布決定將協議在《平明日報》上發表,併當面告訴李文、石覺等人:你們可以走,但不能影響部隊的安定和協議的執行,要保證部隊不出問題。隨後將協議的主要條文以「剿總」名義下達守城部隊,通知各機關、各單位,要保護公共財產和檔案文書,準備移交。

隨後,傅作義又分別召集北平市負責人和「軍統」「中統」的頭頭開會,或進行個別談話,要他們作移交的準備工作,釋放政治犯,將在獄中的共產黨員、進步青年、學生、工人、進步人士釋放出來。

1月26日下午,東北野戰軍政治部副主任陶鑄,華北人民政府財政部長戎子和,即將就任北平市副市長的徐冰等人,在周北峰陪同下一起進城。當晚傅作義在中南海居仁堂設宴款待。鄧寶珊、華北「剿總」副司令郭宗汾、「剿總」副秘書長焦實齋和周北峰、崔載之、閻又文等人出席作陪,雙方頻頻舉杯,共祝北平問題和平解決。

宴後,傅作義等人同我方代表共同研究了國民黨軍出城的順序,分批開出城外的指定地點,雙方聯合辦事機構,工礦企業、政府機關移交等事宜。確定「剿總」司令部改稱「結束辦事處」,保留1個警衛團,擔負傅作義和「結束辦事處」的警衛。同時還確定「結束辦事處」於1月30日前從中南海移駐五棵松原華北「剿總」舊址,以及其他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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