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編輯前言

詹宏志

關於類型小說的閱讀之樂,小說家毛姆(S.W. Maugham,1874—1965)說得最透徹也最坦白:「當你感冒卧床,頭昏腦脹,此刻你並不想要偉大的文學作品;你寧願冰袋敷額,熱水浸腳,三、兩本偵探小說,伴你度過病榻時光。」

是呀,即使文豪如毛姆者,也知道當我們困頓病累之際,我們並不想探尋人生真義,只想找一位言談有趣的好友,講些奇情刺激的故事來聽——在中國,這是說部俗講文學的傳統;在西方,這正是類型大眾小說的社會史。

民國大史學家陳寅恪,晚年受政治迫害又兼衰體病目,也自稱:「廢書不觀,唯聽說小說消日」,他甚至自嘲說:「聊作無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可見通俗小說不唱高調,在最艱困的時刻,堅貞做我們的朋友,努力謀我們的歡樂,這是中外皆然的事。

然而在類型小說中,起源於英、法兩語言的「偵探小說」不僅歷史悠久,更是人才與傑作輩出,雖小道而不可小覷。如果我們以愛倫坡(E. A. Poe,1809-1849)的作品為起點,偵探小說的傳承已有一百五十年。其中的作家,如克莉絲蒂(A. Christie)、賽兒絲(D. L. Sayers)、昆恩(Ellery Queen)、范達因(S. S. Van Dine),乃至於當今名家詹姆士女士(P. D. ames)和德克斯特( Dexter)等,固然都是家喩戶曉的名字;就連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如福爾摩斯、布朗神父、神探白羅、馬格雷探長等,也都是深入人心,早已成為日常語彙的一部分。

為什麼人們如此嗜讀偵探小說?為什麼人們深愛這種「幾具屍體,一個神秘的兇手與一位智解謎雲的神探」的故事?也許我們得用幾個學科才能窮盡其中的奧秘。但是,正因為百年來無數讀者的熱烈擁戴,作家們的前仆後繼,才造就了西方類型小說中一個重大而豐富的文學娛樂遺產。

「謀殺專門店」這部叢書,就是想從「偵探推理與犯罪解謎」的一百五十年小說傳統里,精選細譯其中一〇一種經典,注入華文讀書界之中。我個人的目標,一方面嚮往能將名家與傑作一體網羅,一方面又欲求其歷史傳承線索清晰,也求其範圍類型涵蓋廣闊。

我的作法有幾個考慮:

1、里程原則:在歷來推理小說的名家名作中,選擇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典(如第一個密室、第一位女偵探、第一個醫院場景等等),或就其文學創造,或論其娛樂效果,兼而收之。

2、限量原則:毎一位作者不選超過兩本著作,不管他是著作逾百的多產作家(如華萊士,Edgar Wallace),或是惜墨罕作的彗星作家(如懷特,E. L. White),所選作品都不超過兩部。

3、廣義原則:對「推理小說」一詞做廣義的解釋,不管是史上第一個黃金時期(1890-1930)的「偵探小說時代」,或是第二個黃金時期(1940-1960)的「犯罪小說時代」,其中更有種種變體,我探取了寬鬆的定義。工作上,固然我遵從了昆恩、黑克拉福(Howard Haycraft、西蒙斯(ulian Symons)、基亭(H.R. F. Keating)等名評論家的見解,但也有一些私人大膽的看法——有傳統也有小小的叛離。

4、英語中心:在選書當中,幾乎以英語世界為中心。其中固然也選了法國作家、瑞典作家的作品,但比例仍然很低,也都是通過英語譯本的認識。這是受限於編選者的能力,無法遍及其他語言的傑作,唯有等待高明之士彌補缺憾。至於國內目前盛行的日本推理小說,以我的淺見,比起西語的創作之奇之富,日本作品其實不值得如許稱譽,我心目中僅有土屋隆夫的作品可入此書單中。

選書的前因當然是為了尋一位言談有趣的朋友,希望「讀小說」仍然可以在當今之世維持一個古典娛樂的格局。「推理小說」由於百年來一流心智的投入,它的意義早已不只如此;不管是做為「解密破案」的心智遊戲,還是做為「社會控訴」的浮世觀察,「犯罪與推理」都有很大的成就。我將在每本書前撰一導讀,介紹其中的特色與價值。除此之外,出版社又將推出「俱樂部」的讀書方式,我們還有機會以通訊、討論再續前緣。從類型小說的閱讀之樂,一進而成「秘密會社」,這個眾樂樂的讀書之境,將更有豐富多彩的遠景。

我本來是沉默坐擁千種推理小說的「千謎之館」主人,如今改行做了大聲叫賣的「謀殺專門店」店長,淪於商肆,不免見笑於識者,但朋友知道我不隱於朝,不隱於野,藏身於通俗之學,想必不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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