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沈墨的手記 第一節

友情是種神奇的東西,並不在乎時間與空間。好朋友哪怕多年不見,再見時也仿若分開在昨天,就像我們夫妻和付曉這傢伙。

一轉眼已經畢業兩年了,我和美心畢業之後就沒再見過付曉,今天是兩年之後的第一次相聚。在沒來同學聚會之前,我還在想付曉現在會是什麼樣子,但是現在我在付曉身上還真看不出有什麼變化——依然是留著一頭長髮,穿著邋裡邋遢,而且還像以前一樣,喝兩三杯啤酒臉就變得通紅。我晃蕩著手裡的酒杯,微笑著看付曉和我媳婦在嘻嘻哈哈地胡鬧,不由得想起了我們三個人在學校里那段美好的友情歲月。

記得第一次我們三個人相遇時,付曉正被一群人圍毆。那時候是大二,雖然是一個班的,可是我基本上可以說不認識付曉。因為在當時的我的眼裡,他就是一個學習不上進、只能靠家裡的富二代。正因為這樣,當我看見付曉被打時才略微猶豫了一下,考慮管還是不管。不過接下來事情的發展並不好,就是我和付曉一起被揍。呵呵,但是我們的友情就是從一起挨揍開始的。

想想,當時如果美心沒有出現的話,我和付曉會很慘,進醫院是一定的了。還好,美心出現了。

在那之前,我從來都沒有想過一個姑娘可以這麼擅長打架,磚頭、棒子等,基本的街頭武器她都用上了。我回憶了一下,從流氓們發出慘叫聲開始到作鳥獸散,應該不超過半分鐘。一個姑娘,單人大戰流氓團伙,而只胳膊上有一些擦傷。我記得當時的自己已經看傻了,不過付曉倒是挺自然,鼻血噴得哪裡都是,可笑容依然不羈,爬起來就給美心一個熊抱,大呼著「姐,你怎麼才來啊」。我當時還以為付曉認識人家,可是一秒之後他就又趴在了我的身邊,是被美心一腳給踹倒的。記得美心當時酷酷地看了我們兩個一眼,話都沒說就走了。

後來付曉沒費什麼勁兒就找到了美心,她就是隔壁班的。再後來,付曉做東,我們三個人吃了頓飯。我這才知道付曉那天被揍是因為管閑事:有幾個小孩欺負校門口擺地攤的老大爺,他訓了人家幾句,結果小孩們就把哥哥都叫來了。再後來,我們三個人就成了好友,而因為美心大付曉一周,付曉這傢伙就死皮賴臉地認了美心做姐姐。可能是父親去世過早的緣故吧,美心要比我和付曉都成熟自立很多,而且美心也是我們三個人里最聰明的,有兩個學位。其實付曉也蠻聰明的,只是不愛學習,相比之下,我該算是最笨的。

說實話,我當初真的沒有想到,這個會打架會學習的漂亮女孩最後成了我的老婆。不知為何,回想起那些歡樂的往事,我突然有種想哭的衝動。命運和緣分,有時就是那麼水到渠成地震撼著生命。

付曉這時扭頭看了我一眼,探身過來,摟著我的肩膀,一臉賤笑:「沈警官果然不簡單,到底追到了我們當年的校花大姐,佩服。」

我搖頭笑笑,付曉在生人面前不大愛說話,不過混熟了之後就會嬉皮笑臉的。我對他很無奈,轉移話題說:「你這大漫畫家一消失就是兩年,音信全無,幹什麼大事業去了?」

付曉嗤笑了一聲,搖搖頭:「大事業個屁啊。這兩年一直在日本搞漫畫,可惜一事無成,你看,我現在窮得連襪子都買不起。」說著,付曉就掀起褲腿給我看,還真就沒穿襪子,「不過說真的,我現在是真窮,你知不知道哪兒的房子便宜?」

我問:「你這是要買還是要租啊?」

付曉白了我一眼:「大哥,我連襪子都買不起,你讓我買房子?當然是租啊。」

「喂!」美心從付曉身後過來,用胳膊夾住付曉的腦袋,「有事不和你姐說,和沈木頭嘀咕什麼呢?」她的上唇生得微翹,總像是在嗔怪撒嬌的樣子,現在笑起來更是好看。我一直喜歡她的笑臉。

「嘿嘿。」付曉咧嘴一笑,「和誰說不一樣。我想找個便宜的房子住,現在房子都太貴了,我付不起租金。」

美心皺皺眉:「你小子不是富二代嗎?和你家老頭鬧矛盾了?」

付曉打著哈哈沒接這個茬,繼續和我說:「越便宜越好,地方偏點也無所謂,我現在也沒什麼正事,用不著交通便利。」

我說:「我也不是搞房產中介的啊。盡量幫你打聽下吧,你自己也問問別的朋友。你要是真沒錢,我和你姐這兒有,你先用著。」

付曉說:「少來。你幫我找著房子就是幫我大忙了。」

我一笑,說:「行,我幫你找找。」說到這兒,我心裡一動,接著說,「我現在倒還真知道個便宜的地方,不過你不一定敢去住。」

付曉問:「為啥啊?」

我說:「上周我處理了一個案子,在北五環那邊。一個出租的自建房裡死了個人,是自殺。樓里不少人都嫌晦氣搬出去了,估計那個地方便宜,死過人的樓,不好出租啊。」

付曉聽完一拍大腿,叫道:「好啊!這有啥不能住的,我還就住那個死過人的屋子,能便宜就行。咱陽氣狂野,啥也不怕。」

「你腦袋進水了吧!」旁邊的美心照著付曉的腦袋就是一巴掌,「那地方能住嗎?是死過人的好不好!」

付曉沖著美心一笑,一臉無所謂地說:「死過人才安全,好不好?你見過什麼地方能死兩回人?行了,這事就這麼定了,回頭找時間沈木頭帶我去看看。」之後我和美心是怎麼勸也不行,付曉是鐵了心要去住死過人的房子,還美其名曰最近想畫點恐怖漫畫,正好能在那裡找找靈感呢。最後美心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說了句:「就你話多!」而我也只能報以苦笑。

房子的事告一段落之後,付曉立刻加入了狂飲的行列,還死拉著我喝。我本來就不勝酒力,到散局時已經暈暈乎乎了。美心扶著我和付曉,一步三晃地出了飯店。美心一直都沒有喝酒,因為是開車來的,兩口子都喝醉了太麻煩。剛出飯店門口就聽見有人使勁按喇叭,美心眉頭就一皺。她特別討厭亂鳴笛的人,感覺這麼乾的人好沒素質。我轉臉看過去,是輛黑色的尼桑,駕駛室的窗戶搖下來,一個戴著墨鏡的傢伙探出頭來,朝著我們三個直招手。

「你哥們兒?」美心扒拉了一下迷迷糊糊的付曉。她不用問我,因為我的朋友她沒有不認識的。

醉得昏天暗地的付曉抬頭瞄了一眼,笑著說:「我朋友我朋友,來接我的,我現在住他那兒。」

美心問:「他誰啊?」滿臉的厭惡。

付曉說:「唉,我以前的經紀人。行了,姐,你帶木頭回家吧,我和朋友回去了。」說著搖搖晃晃地朝那輛車走了過去。

看著付曉上車離開之後,美心和我也回了家。

那天之後我就把付曉要找房子的事情給忘了,當然,我也希望他能忘了。可惜……

周一下班之後,我就在單位大院門口看見了付曉。他的樣子驚得我張了張嘴,又實在是不知道該說什麼。這小子就站在公安局門口的傳達室旁邊,背後背著個大包,身旁還放著兩個行李箱和一個畫架,過來和我說要去看看那個死過人的房子。不過看這架勢根本就不是去看房,擺明了就是要直接住進去。我沒敢直接就帶他走,讓他先等等,然後給美心打了個電話。美心雖然沒有反對,不過還是把我罵了個狗血噴頭,怪我之前多嘴。之後,我把付曉的行李搬到後備廂,帶著他開車直奔北五環。

六月的天,真是說變就變。我們出發時天上都還沒有雲,可到了地方,天已經陰沉得像是在深夜裡。好在我之前和房東打過了招呼,說晚上過來看房,不然人家肯定早就走了。我把車停在一棟三層樓的門口,門口有棵小樹。這小樹應該是剛栽不久,樹榦細得很,不過長得倒挺茂盛。這就是那棟死過人的樓,一共三層,剛建好不長時間,門口杵著塊木板,上面寫著「三樓公寓」。就在我和付曉剛下車時,一個四十多歲的婦女推著自行車迎面走了過來,說話語氣不是很好:「就是你們要來看房,是吧?」

上次死人的事就是我來這兒處理的,知道她就是房東,趕緊笑著打招呼:「呵呵,是啊。真是麻煩您了,下班高峰期,路上太堵了。」看樣子人家好像不認得我了。

那婦女一臉不耐煩地擺擺手,阻止了我說話,從兜里掏出一把鑰匙遞了過來,說:「你不是說要住303嗎,自己去看吧。快點兒啊,我在這兒等著你們。」

付曉在一旁插話道:「我今天是想住進來。」

「住進來?」房東來回打量了我倆一下,「看完再說吧,別廢話了。」口氣很不和善。

付曉笑著說:「房租不是都說好了嘛,不用看了,我直接就住。您把鑰匙給我就行了。」

婦女看了付曉一眼,轉臉對我說:「你是個警察吧,上次我好像見過你。」看來她還是認出我了,我點點頭。

房東繼續說:「既然你是警察我也信得過你,不用登記了,你們自己搬進去住吧!然後明後天我過來時把房租給我,就是說好了的價錢,一個月700元,每月先付。」

我笑著點點頭,說:「行,沒問題。那您快走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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