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隱號疑雲 第四章 陳亞明的往事

雖然說李國中是位警督,但對於當年那樁陳亞明殺弟的案件,並不了解。他不是聽了石康受的這段陳述,還真想不到,這個案件背後隱藏著的會是這樣一段兇險、凄慘的隱情。

陳亞明是陳冠中的長子,1959年出生。五年後的1964年,其弟陳亞朋出生。本來,小亞明對自己多出一個弟弟,也是很高興的,可是當他發現弟弟的到來,給自己帶來父母的不公正待遇時,他就對這個弟弟懷疑了。他明白弟弟陳亞朋患有先天性的心臟病,所以父母多關懷一些,多照顧一些,也是應該的。但是不能為此就對弟弟就拚命的溺愛,不論其對錯都把他嬌著、寵著。而自己,則變成了一個無足輕重的陪襯。

對陳亞明來說,童年從這時起變成了不幸,其母一天到晚關心的只是他那個患病的弟弟,而其父則是十天有九天的日子假借著公司與業務的名義在外面與其他的女人鬼混。因此自是富家子弟的他,還是免不了孤寂、無聊。漸漸地陳亞明變得越來越不信任家,越來越喜歡和公司船上的小水手們在一起。儘管他們對於自己是阿諛奉承,邀寵獻媚的,但他感覺到了他們對自己的關注。而且更重要是,再一次偶然中他和一對兄妹結成了非同一般的親密關係。

那個哥哥叫阿大,是碼頭附近撿破爛的叫化子,有個比他小八歲妹妹——叫小四,兄妹兩人是孤兒,靠著阿大每天撿破爛養活。船上的有些船長見這對兄妹可憐,就偶然要阿大幫著在船上幹些雜活,給他些零錢。不過即使如此,他們也常常受到那些水手或者說小流氓們的欺負。他敢怒不敢言,因為他必須好好地珍稀得來不易的賺錢機會,才可以養活他妹妹和自己。

不過有一天,事情陡然變化了,那是一個夏天傍晚,阿大將一船水手早上洗好的衣服剛剛收下來,就聽到了船下一個女孩子的哭聲和一群男孩子的嘲弄聲。

阿大一聽不對勁,那個女孩子的聲音明明就是他妹妹小四。阿大衝下船去,只看見那群狗崽子圍在一起手裡人人拿著一張彈弓,在他們前面十幾米的地方一個七八歲的小女生半身被埋,半身被綁在一根海邊的木柱上,他們把她當作手中彈弓的靶子。

阿大氣瘋了,他跑上去就和那群比他年紀大的多的混蛋們拚命,但是寡不敵眾。很快他被打得血淋淋的一身,差點就當場斃命,而在不遠處目睹著這一切的小四也是嘶聲力竭地號啕大哭,她流下的眼淚同樣摻著身上的血水。

嬉戲完畢的雜種們嚷著肚子餓而匆匆離去,只剩下那兩個動彈不得的兄妹留在沙灘上。這時傍晚的潮水開始上漲了,阿大那雙被血沾滿的眼睛眼睜睜地看著妹妹被那藍黑色的海水漸漸的吞噬、淹沒,他想喊人來救命可是發不出聲。

千鈞一髮的時候,七八歲的陳亞明出現了,雖說他很早以前就見到過這對兄妹,那時也很想和這兩個唯一和他年齡彷彿的人做朋友,不料阿大卻是人窮志不窮,他從心眼裡看不起那些富家公子、富家小姐,所以有時即使碰見了,或者陳亞明上來搭話,他也不去正眼瞧他。

眼前情況,使得陳亞明不顧一切地沖了下去,拚命地將小女孩被綁的身子解開,從沙灘里挖出來。他拚命的挖著、拚命的挖著,直到海水同樣淹沒他的身子,直到十指的指尖完全迸裂出血,直到他將那個已經奄奄一息的小女孩背上岸。

他累得筋疲力盡,但是卻依舊學著書上看過的樣子為那小女孩做人工呼吸。後來他一直說那是他的初吻,他將他的初吻獻給了他的妻子(人小鬼大)。

三天以後,兄妹倆的身體恢複了健康,同時在陳亞明的再三乞求下,他們由一位年老的船長收養了下來,並且改名為石康受和石康美,而那幾個水手則是乖乖地進了大獄。

從那以後,他就更不再關心家裡的事,也不為家裡驚天動地的小事大事而喜怒哀樂。在他母親突發心臟病去世時,他只是微微地抽了抽嘴角;在他父親又娶了一個女人,並且帶著已經長得很大的私生女回家時他還是微微地抽了抽嘴角。他已經不再把陳家的人當親人,在他心裡,他的親人只有兩位,就是石康美和石康受。他和他們約定,以後他一定要設計製造一艘最豪華的游輪,讓石康受做船長,載著他和小美一起去環球旅行。

但是輕易的許諾從來沒有輕易的兌現過。

也許是遺傳了他父親陳冠中的不良基因,成年後的陳亞明同樣是個花花公子,失去了與石康美新婚後的新鮮、刺激之後,他開始常常在外尋花問柳。

在陳彩翼五歲的那一年,陳亞明被一個影視界三流的女演員勾引上了,那女人長得還算有三四分姿色,身材也不錯,但是就是缺乏演技,從影了四五年年除了做做配角外,其他的片子似乎都可以歸於三級類的。可就是這樣一個靠身體演戲的女演員,陳亞明竟然喜歡上了,甚至喜歡到了夜不歸宿的地步。石康美十分的生氣,為了自己的名譽與尊嚴她決定離婚,而到了這一地步,陳亞明醒悟了、妥協了,他同意與那個叫墨詩津的女人分開,並且以後再也不去外面鬼混。

俗語道:家和萬事興。家庭一旦不穩定,出現了問題,其他方面的災禍就馬上接踵而至。本以為一切風雨已經過去,但是半個月後,意想不到的災難發生了。

五月的一天下午,石康美獨自一人開車去九龍購物,當晚就沒有回家,然後在第二天上午,精神處於萬分緊張狀態的陳亞明收到了一個要求500萬贖金的綁架電話。

五百萬對於陳家來說並不是一筆很大的數字,所以陳亞明在沒有報案的情況下直接按著綁匪們的要求付了費。可是在這之後他的妻子卻還是沒有活著回來,三天後有人在九龍灣發現了一具中年女子的屍體,經驗證確屬石康美無疑。並且法醫官的檢查報告上明確的指出死亡時間不滿80個小時,也就是說她是在綁匪得到贖金之後遇害的。

石康美的死對陳亞明的打擊很大,他回想起了幼時和石氏兄妹在一起的點點滴滴,那一言一行、那一顰一笑。看著小美幼時送給他的一塊紅色的手絹,他的眼睛濕潤了,他回想起自己的誓言,再憶起不久前自己的行為,一股難以抹滅的罪惡感浮上心頭,他發誓要找出綁架並且殺害他妻子的兇手。

但是這談何容易。因為一開始沒有向警方報案,所以要求警方在事後再根據當時的線索查案就顯得萬分困難,而且更令陳亞明感到奇怪的是,警方對這件案子的偵辦一點也不積極。這是陳亞明意識到,這件案子的背後有人在搞鬼,緊接著他又悟出,就石康美綁架這件事本身可能也並不單純。

為什麼綁匪在得到贖款後殺人,是事先就制定的還是……

如果是事先就準備要殺的,那麼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殺呢,綁匪如果先殺了人再來要求贖金,不是更簡單、更安全嘛?還是說,是因為阿美看到了綁匪的樣子,才要殺她滅口,有可能。不過如果是一般的綁匪做了這麼大的案子,事後一定會逃出香港的,他們也不怕被看見。難道,是還有其他的原因而促使綁匪不得不殺她?

——難道說阿美她認識綁匪?!

這樣的懷疑一旦魂牽夢繞在陳亞明的腦中,他就開始懷疑他身邊除了女兒和石康受以外的每一個人。他懷疑他的朋友,懷疑他父親、懷疑他弟弟,還懷疑他那個同父異母妹妹和她的男朋友,甚至他還懷疑起以前風花雪月時的眾情人,當然在那些人中,墨詩津的懷疑是最大的。他僱傭了私家偵探明裡、暗裡地對那些人進行調查,結果還真的發現了天大的秘密。

石康美出事前的一個禮拜,陳氏海運的一艘「海皇」號游輪在從南美返回的途中由於遇到突如其來的風暴而沉沒。

雖然海難事故自有航運法規定進行賠償,而且陳氏海運的每次出航也有巨額的保險投入,所以即使發生海難,公司也不會受大太大的打擊,但是在那次海難發生以後,陳亞朋的神態舉動卻是很奇怪的。

現在回憶起陳亞朋當時擔驚受怕的表情,陳亞明感覺到他那時一定是捲入了什麼,再細細回想,陳亞明發現,陳亞朋在得知了「海皇」號出事後,突然就舊病複發躲進醫院去休養了。

——難道,是他做的。但是為什麼?

緊接著他雇的那名私家偵探就他的為什麼帶來了答案:原來「海皇」號游輪上不但裝有一般的進出口貨物,還有一批價值500萬的可卡因。陳亞朋一直利用手中的權力悄悄的進行著毒品走私的活動,本來這種計畫是天衣無縫不會出任何紕漏的,可是這一次的海難以後。香港方面的大毒梟們為了防止交易失敗引起的黑社會大火併,要求陳亞朋對他們沉入海底的五百萬進行賠償。而他要想從公司中造假賬來轉出這五百萬作為賠償,卻是相當不容易,更嚴重的是,即使他轉了這五百萬,之後他也沒有能力來填補這筆款項的空白。黑社會的最後通牒已經到了最後的日子,陳亞朋在實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把注意打到了陳亞明的身上,他本來就和大哥的感情不好,所以也就不在乎陳亞明一家人的生死。

最初的時候他綁架石康美時並不想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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