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

薩姆·科爾車頂上閃閃的警燈穿透了漆黑的夜幕,警報器尖利的叫聲打破了這一帶慣常的寧靜。科爾比其他人更熟悉這裡的道路,然而她的警車開得實在太快,有兩次她甚至以為自己會隨車一道飛出路面,墜入山崖,早早地告別生命。

她疾速地轉過最後一道彎,在剩下的直路上使勁踩下了油門。不到幾秒鐘,消防站的輪廓就出現在她的面前。她剎住車,用車前燈罩住水泥地面上的那具屍體,拔出槍推開了車門。她打普勒的手機,對方卻不應答。

科爾悄悄邁下車,蹲在敞開的車門後面躲避著槍手不知會從哪個方向打來的冷槍。她看看消防站牆邊摔倒的摩托車,又把視線轉向那台邁銳寶。遠處傳來警笛聲,一分鐘後,兩台警車停到了她的車旁。

她喊道:「槍手還埋伏在這裡的某個地方。」

警察們下車後隱藏在車身後面。

「掩護我。」科爾命令道。

她希望身上這件標準配置的防彈衣能夠管用。她迅速跑到屍體旁邊,揚起頭盔面罩,盯住死者的臉。

迪奇·施特勞斯看著不是在那裡安眠,而是被一門大炮轟開了腦袋。

她向一旁的警察喊道:「已經死亡。」她望了一眼死者頭盔兩側的彈洞:「頭部中彈。重型步槍。」

「注意隱蔽,警長。」有個警官喊道。

科爾跑回車旁,重新佔據了車門後的位置。

「請求增援。封鎖這裡的所有道路。不管是誰,不能讓他從這裡跑掉。」

「那個當兵的怎麼樣了?」她的一個手下問道。

科爾的目光向著黑暗搜索。千萬,普勒,你別死,你可不能死。

普勒躲到離消防站約五百米的一處廢棄房屋的牆邊,正在對周圍的情況進行監視。他是循著自己在腦海中想像出的那顆子彈的彈道來到這裡的。不論是白天還是夜間,一個正常水平的狙擊手都能在五百米到九百米的距離內準確地擊中目標,只要他有合適的武器裝備的話。那顆拉普爾彈頭告訴普勒,眼下要對付的這個狙擊手不存在裝備上的任何問題。

警察局的狙擊手在城區街道里通常將射程設定在三十米以內。軍隊狙擊手執行任務的射擊距離比這要遠得多,因為他們面臨的戰鬥是一種完全不同的較量。普勒剛才聽到的槍聲表明,子彈肯定不是在一千五百米以外的距離發射的。一般情況下,軍隊使用的狙擊步槍比警界同行的槍管更長,這會使彈殼裡的火藥得到更充分的燃燒,減少子彈出膛時的火焰,提高子彈飛行的速率。這也使狙擊手的位置更加隱蔽,對於目標的打擊更為致命。

普勒猜測這個狙擊手是否還配備了一名彈著點觀察員。如果有觀察員的話,就是二對一。他聽到遠處響起的警笛聲,科爾和她的人馬快到了。這是好事,卻也不好。好處在於,這種情勢下的增援從來都是受歡迎的。不好的是,射擊目標的增多會使對方受到激勵,使他們不願輕易地從這裡收拾東西離去。

他的目光掃視著前方地帶,仔細搜尋激光瞄準鏡的反光跡象。這種裝備在捕捉目標方面能夠提供極大的幫助,然而缺點是容易在戰場上暴露自己的方位。普勒總是十分依賴他的瞄準鏡和彈著點觀察員。他注意比較目標的實際身高和他們在瞄準鏡十字線中的映象。人體平均的頭部尺寸、肩膀寬度、胯骨到頭頂的長度等大體上是能夠估量出來的。有了這些數據,你就可以用瞄準鏡測出正確的射擊距離。警察習慣於瞄準被稱為「杏子」的地方,即人的後腦的延髓部位。它有七八厘米長,是人腦控制下意識反應的部位,擊中了它,對方就會當場死亡。而由於軍方的狙擊手通常都是在三百米以外的距離射擊,他們瞄準的一般是人的上身,從而保證更有把握地擊中目標。

普勒面對的這個射手混淆了這種區別。他擊中的是目標的頭部,可是他的射擊距離卻在三百米以外。

是警察,還是軍人?或許兩者都是?

如果對方再度射擊,普勒可以依據三角測量法確定他的位置。然而如果對方再度射擊的目標是普勒的頭部或上身,他的拉普爾子彈就會使普勒至少受到重傷,更可能的是無奈地接受死亡。

普勒繼續觀察著前方。空無一人的街道,悄無聲息的房屋。不過並非所有的房屋都是廢棄的。有的房子前面停著汽車,有些窗戶透出了昏暗的燈光。他們不知道有個殺手就藏在他們的身旁嗎?他們根本就沒聽見槍聲嗎?

他回頭朝消防站的方向望去。他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迪奇·施特勞斯陳屍的位置上。子彈命中目標,摩托繼續駛行,迪奇槍響後約三秒鐘滾落地下。根據時間順序往回推算,根據子彈軌跡儘力追溯。他又一次尋找可能的瞄準線。唯一一條目力不受遮擋的視線。衚衕盡頭的那幢房子。一片漆黑。門前沒有汽車。它的後面還有不少房子,但是屬於另一個街區,窗戶都朝向另一面。

普勒豎起耳朵仔細傾聽,強迫自己濾掉越來越響的警笛聲。沒有聲音。沒人跑動。沒人走路。

他打定了主意。

頃刻間他已經開始了行動。他雖然是個大個子,行動起來卻可以做到幾乎悄無聲息。對他來說,這既容易做到又很難做到。他的腿長,能夠用較少的步子跨過相對較遠的距離。但是大個子的特點是腳步一般都很重。人們總以為普勒這般身材的人走到哪裡一定像是有一頭大象在行軍。他們中的一些人在臨死的前一刻還在這樣想。

普勒希望今天夜裡還會有人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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