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在朝西弗吉尼亞開來的路上,普勒給這裡主管案子的警官打了數遍電話,還留了不少語音信息,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也許當地警方並不像他的長官說的那樣樂意合作,或者他們可能是面對四具屍體和一大堆刑偵分析上的難題焦頭爛額,無暇顧及其他。如果是後者,普勒覺得很難責怪他們。

這家旅館是前面帶有庭院的一趟平房。普勒朝自己的房間走去,看到離旅館營業室不到十米遠的地方立著一根金屬桿,桿上用鐵鏈拴著一台百事可樂售賣機,而旁邊的條狀綠地上躺著一個不省人事的小夥子。普勒仔細察看他身上有無傷口,卻沒有發現什麼。普勒摸到他的脈搏還在跳動,而且從他的呼吸中聞到了酒味,便起身離去。他拎著背包走進了自己那個十來平方米的房間。裡面的洗手間非常小,普勒站在它的中央伸出雙臂,毫不費力地同時觸到了兩側的牆壁。

他用自帶的袖珍咖啡壺磨了一杯自帶的咖啡。這是他在海外執行任務時養成的一種嗜好。他坐在地板上,把資料攤在前面,盯著上面的號碼,掏出手機按下鍵子。

一個女人的聲音,聽起來很虛弱。

「喂?」

「我想請你轉一下薩姆①·科爾。」

①薩姆(Sam)為男性的名字。

「講吧。」

「薩姆·科爾?」普勒不由得提高嗓門問道。

女人的聲音變得嚴厲,又多了幾分警覺。

「薩曼莎的略稱。見鬼,你到底是誰?你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間嗎?」

「現在是零三二零。或者,按照平民的說法,是三點二十分。」

很長的停頓。普勒似乎能看到她正使勁地轉動著腦子,試圖把他的話轉換成一種可以理解的東西。

「該死。你是當兵的,對不對?」她的嗓音顯得沙啞,卻挺吸引人。

「約翰·普勒,弗吉尼亞州匡蒂科軍事基地第701憲兵群的陸軍刑事特別調查員。」他以一種不很連貫的方式背誦著,就像他曾一百萬次地背誦過的那樣。

普勒想像得出她在床上坐了起來。他想知道她是不是一個人在床上睡覺。背景聲中聽不出有哪個男性在咕噥。然而在數秒鐘的沉默後,他清楚地聽到了Zippo打火機彈開蓋子轉動火輪的聲響。接著是深深的吸入聲,再接著,是長長的吐出煙霧的聲音。

「你沒聽到過吸煙有害的警告嗎,科爾女士?」

「我的香煙盒上就印著警示標識。為什麼你大半夜的給我打電話?」

「我的材料上註明你是主管。我才到鎮里來,需要加快進入狀態。而且我要申明,在過去的六小時里我給你打過四遍電話,每次都有留言。可你一次也沒回話。」

「我太忙了,根本沒顧上查看一下手機。」

「我相信你一定是非常忙,女士。」他心裡想,「而且我也相信你一定是查看了手機,卻根本就懶得回話。」這時,他的耳邊響起了上司的忠告——相處得好一點。

「很抱歉打擾了你的休息,女士。我原以為你這時還在兇殺現場忙著呢。」

她回答:「我在那裡忙了整整一個白天,接著又忙到後半夜。一小時前我的腦袋剛剛挨上枕頭。」

「這就意味著我為了趕上偵查進度必須做許多事情。不過我可以過後再給你打電話。」

他聽到她站了起來,磕磕絆絆地,嘴裡還詛咒著什麼。

「女士,我說過我可以過一陣再打給你。躺回去睡覺吧。」

「你能給我閉會兒嘴嗎?」她厲聲說道。

「什麼?」普勒的聲音也有了火氣。

「我得去撒尿。」

普勒聽見她把手機扔到了地板上。腳步聲。關門聲。所以他聽不到科爾解手的聲音。又過了一分鐘。他沒有浪費時間,低頭讀著帶來的那份報告。

她回來了。

「我7點鐘到現場和你見面——請原諒,或者應該說上午零七零零點?活見鬼,誰知道你們是怎麼個說法?」

「零七零零朱麗葉。」

他又一次聽到了長長的吞雲吐霧的聲音。她問道:「朱麗葉?我對你說過我的名字是薩姆。」

「這指的是當地夏時制時間。如果是表示冬天的東部標準時間,我們就說零七零零羅密歐。」

「羅密歐與朱麗葉?」她懷疑地問道。

「同民間普遍的看法不同,美國陸軍還是具備幽默感的。」

「再見,普勒。噢,需要你明白的是,我是薩曼莎·科爾警長。不用稱什麼女士,我也不是朱麗葉。好吧,羅密歐!」

「明白了,科爾警長。七點鐘我們見面。很高興在這件案子上能與你共事。」

「沒錯。」她氣沖沖地結束了。

他能夠形象地想出科爾把手機拋到屋子的另一頭,倒回床上的情景。

普勒放下電話,喝著咖啡,重新一頁一頁地仔細閱讀著文件。半小時後,他起身取出了武器,一支M11手槍插進了前胸邊上的槍套,另外一支放在了腰帶後邊的槍套里。有了中東的浴血經歷,普勒再也不會嫌隨身攜帶的武器太多。他套了一件防風夾克,出去時鎖上了房門。

方才躺在灌木叢旁的那個年輕人現在坐了起來,茫然地四處張望著。

普勒走過去俯身看著他,說:「你也許願意想想今後怎麼少喝點兒,或者至少是選個有房頂的地方讓自己醉倒。」

年輕人眨著眼睛問他:「你是什麼人?」

「約翰·普勒。你是誰?」

小夥子舔舔嘴唇,似乎這麼快就已經渴盼著再來上一杯。

普勒問:「你有名字吧?」

年輕人站了起來。

「蘭迪·科爾。」他在牛仔褲上蹭著自己的手。

普勒琢磨著他的姓,想到了明顯具備可能性的某種聯繫。不過他沒有說出自己的想法。

蘭迪·科爾的模樣很帥,看著不到三十歲。接近一米八的個子,身材瘦長結實。他的襯衫下面也許是型男們渴求的六塊腹肌。他有一頭褐色的鬈髮,長相英俊硬朗,手上沒戴結婚戒指。

「你住在這家旅館嗎?」普勒問。

蘭迪搖頭。

「我是本鎮人。你可不是。」

「我明白我不是。」

「你來德雷克幹什麼?」

「做點生意。」

蘭迪哼了一聲。

「生意。我看你不像是個煤老闆。」

「的確不是。」

「那你為什麼來這兒?」

「生意。」普勒重複道,而且他的聲調錶明他不想再做更多說明,「你有車嗎?開車能行嗎?」

「我很清醒。」蘭迪跨出了灌木叢。

「你肯定嗎?」普勒問道,「需不需要送你到什麼地方?我可以捎個腳兒。」

「我說了,我很清醒。」

但是他突然踉蹌著用手抱住了腦袋。普勒扶住了他。

「我可不敢說你已經清醒了。宿醉是很難受的。」

「我也不敢說這只是宿醉。我的頭很疼。」

「你應該去查一查。」

「是啊,我會為自己找個世界上最好的醫生,我還會給他付現金。」

普勒說:「我希望你下次給自己找張床躺下來。」

蘭迪說:「嘿,有時候睡在草叢裡比在床上強。這要看是什麼人和你睡在一張床上,對嗎?」

「我想是的。」普勒回答。

普勒在GPS引導下一路向西開去,然而他真正服從的是他自己的生物羅盤。高科技的東西不錯,但是你的腦袋才更棒。高科技有時會出錯,你的腦子卻不會,除非有人對它射進一粒子彈。那樣的話,你遇到的問題可就比迷路嚴重得多了。

他又一次短暫地去猜測蘭迪·科爾和薩曼莎·科爾之間的關係。醉鬼和警察。不是全無可能的事情。有時候甚至警察本身就是個醉鬼。

普勒在勉強能通過一輛車的之字形山路上拐來拐去,還走錯了一段路,終於在四十分鐘後到達了他找的那條街。普勒的生物羅盤告訴他,這四十分鐘里走的路程只有十公里多一點。他注意到GPS對此表示認同。在這種山區地帶找不到一小段筆直的路,他的邁銳寶的車速一次也沒能超過四十邁。

他進一步放慢車速,環視周圍,CID的一條座右銘閃現在腦海之中。

視覺。聽覺。嗅覺。他深吸了一口氣。一切即將開始了。又一次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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