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布拉德克酒吧在第一百二十六街和第八大道交叉口的角落裡,左右兩邊,分別是一家黑人開的貸款保險公司和《哈萊姆周報》報社。

酒吧的正面看上去很氣派,鑲嵌著鑽石形狀的英式小窗戶。以前這裡是個體面的地方,在旁邊上班的白人和黑人,經常來照顧生意,客人都是一些體面的人。但是,當開在第一百二十五街上的妓院、賭場和毒品窟,逐漸擴散到第一百二十六大街後,周遭的空氣變得越來越污濁,酒吧的名聲也壞了。

傑克遜晚上七點鐘到了酒吧,自言自語地說道:「這個酒吧,已經從糖果變成了糞便。」

這是二月的一個大雪紛飛的夜晚,寒冷的天氣讓人們提早開始了狂飲。

傑克遜好不容易才在長長的吧台前,找到了一個位置,他要了一小杯稞麥酒,緊張地看著他旁邊的人們。

酒吧里聚集了眾多哈萊姆最底層的人,皺著臉的低級騙子、小偷、扒手、強盜、麻醉品推銷者,以及穿著工裝褲和皮夾克的粗魯的工人。每個人看上去,都像是脾氣暴躁的危險分子。

三個健壯的酒吧主管,在吧台後潮濕的地板上,走來走去,安靜地倒酒或收錢。

放在前面的自動點唱機發出奏鳴聲,一個迷離的聲音唱著:「和我一起搖滾,寶貝,八分之一拍。和我一起搖滾,寶貝,全身快快地動起來。」

戈爾迪囑咐過傑克遜,點了第一杯酒之後,就馬上故意露出口袋裡那一卷錢,但傑克遜沒有那個膽量。他感覺每個人都在看著他。他點了第二杯酒,才發現這裡的每個人,其實都在觀察其他的人,好像他們旁邊的人,不是恐怖分子,就是警察的線人似的。

「這兒的每個人,都像是在找東西,不是嗎?」邊上的一個男人說。

傑克遜反問道:「找東西?」

「看那些婊子,她們在找能供消逍的小戲法。看門口那些成群結隊的強盜,他們在找錢買酒喝。還有那些怪模怪樣的小丑,他們在等一個人,那人能給他們弄到錢。」

「我覺得我以前見過你,」傑克遜說,「你是叫格斯·帕森斯吧?」

男人滿腹狐疑地看著傑克遜,有要離開的意思。

「為什麼想知道我的名字?」男人笑著反問。

「我只是覺得我認識你。」傑克遜說。他用指頭偷偷摸了摸口袋裡的那捲錢,想鼓起勇氣把錢拿出來。

一場突如其來的爭鬥,替傑克遜解了圍。

兩個長相兇惡的傢伙,在桌椅中間跳來跳去地互相毆打著,並試圖用彈簧刀刺傷對方。酒吧里的顧客都擰過頭來看著,但誰都沒有動,連手都沒有離開酒杯。妓女轉動著她們的眼睛,一副無聊的樣子。

一個傢伙砍到了另一個傢伙的胳膊,那人的緊身夾克被劃開了一個大大的、嘴唇形狀的口子,不過,並沒有傷到皮肉,只露出了裡面的舊衣服——兩件毛衣、三件襯衫和一件冬天穿的內衣。被刺到的傢伙馬上猛烈回擊,在他敵人的帆布夾克前面,划了一個口子。這次從裡面漏出來的,全是油墨已乾的過期報紙,這傢伙居然用它來取暖。

兩個人繼續互相刺著對方,就像兩個邋遢的玩偶,在表演激烈的鬥牛舞。只是飛濺的不是鮮血,而是破舊的衣服和上周的報紙。顧客們開始大笑起來。

「這兩個傻瓜怎麼分出勝負?」一個人評論道,「就像是兩個裝破爛的破袋子在打架。」

「他們肯定欺騙了救世軍①。」

①救世軍(The Salvation Army),一八六五年由威廉、凱瑟琳夫婦在英國倫敦成立。是以軍隊形式為架構和行政方針,以基督教作為信仰的國際性宗教及慈善組織,以街頭佈道、慈善活動和社會服務著稱。其成員希望將基督教傳給窮困的人,了解窮人在物質和心靈上的需要,並對他們給予幫助。其國際總部位於英國倫敦,分部遍布一百一十七個國家,共幾千個,組織內包括不同年齡層的成員,大約兩百多萬人。

「他們沒有想真的去砍對方,夥計。他們是熟人,就是想嚇唬嚇唬對方。」―名酒保從外面拿來一個被鋸短了的棒球棒,猛擊在一名鬥毆者的頭上。這個倒霉的人應聲倒地,另一個馬上俯下身子,想去剌他,酒保順勢在這人頭上也敲了一下。

兩個白人警察正在懶洋洋地巡邏著,恰好碰到活生生的鬥毆現場,立馬把兩個鬥毆者帶走了。

傑克遜心想:這時付錢應該是最安全的。他取出假錢,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張十美元,扔在吧台上。

「兩杯威士忌的錢。」他說。

酒吧瞬間陷入死一般的寂靜。每雙眼睛都看著傑克遜手裡的那捲錢,然後看看傑克遜,最後又看看酒保。

酒保把錢拿到燈下,對著光仔細瞅了瞅,翻過來抖了抖,聽了聽聲音,然後才放進收銀機,並把找的零錢扔到了吧台上。

「你想幹什麼,想引人來割破你的喉嚨嗎?」酒保憤怒地說。

「那我該怎麼辦,不付錢就走嗎?」傑克遜故意爭辯道。

「我只是不想惹來什麼麻煩。」酒保說,但已經太遲了。

各類地下組織的惡徒,開始從酒吧的各個角落,靠近傑克遜。妓女走在最前面,對著傑克遜誇張地賣弄著身姿,他不能判斷她們是在索要、還是在儘力兜售她們的商品,扒手削尖腦袋往前擠;強盜們則在門口等著。每個人都好奇而專註地看著他。

「那是我的錢,」一個喝多了威士忌、長著朝天鼻的人,一邊推開眾人,撲向傑克遜,一邊大叫著,「他媽的……他偷了我的錢包!……」有人大笑了起來。

「別怕那個丑傢伙,寶貝。」一個妓女諂媚地說。

另一個說:「這個衣衫襤褸的窮惡棍,老天啊,他從小到大口袋裡,就沒有半分錢。」

「我不想惹麻煩。」酒保又警告了一次,順手抓起了那根被鋸短了的球棒。

「我知道那是我的錢。」長著朝天鼻子的醉鬼大叫道,「你們說說,我怎麼可能認不出我自己的錢。」

「你的錢和別人的錢,有什麼區別嗎?」酒保問。

酒吧正門被猛地推開,進來一個中等身材、棕色皮膚的男人。披著一件駱駝毛大衣,頭戴棕色海獺皮帽,大衣里是一身做工考究的棕白條紋套裝,腳上穿著一雙棕色的小山羊皮鞋,系著手工織的黃馬圖案的棕色絲綢領帶,左手無名指上有一枚鑽戒,右手上戴著一枚金圖章戒指。

他左手拿著手套,右手自然地垂在身側,動作敏捷而迅速。

他走近他們,停了下來,看著抓住傑克遜胳膊的朝天鼻,並用威脅的語氣警告道:「把我的錢還給我。」他注意到兩個酒保,正慢慢地逼近爭執的兩個人,隨時準備動手;妓女正慢慢後退。他立即根據形勢作出了判斷——他努力擠進人群,走到朝天鼻的身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的身子扭了過來,然後在他的腹股溝處,結實地踢了一腳。

朝天鼻嚇了一跳,迅速向那個男人逼近了一步,粗魯地吐了口痰。男人後退了一步,又一腳踢在了朝天鼻的心窩處,朝天鼻一時呼吸困難,臉漲得像個氣球。他彎著腰,頭低得幾乎要觸到地板了。男人又後退了一步,腳背彎曲著踢在朝天鼻的臉上,輕重拿捏得剛好夠踢瞎一隻眼睛,卻不傷到骨頭,時間也算計得巧妙——朝天鼻立即胸部著地、而不是臉先著地。

那個男人將棕色小山羊皮鞋的鞋尖,放到朝天鼻的肩膀下面,優雅地將他的身子翻了一個個兒。隨後右手慢慢伸進大衣一側的口袋,掏出一把小巧的點三八口徑的警用連發左輪手槍。客人們見狀,紛紛四散,匆忙逃到射程之外。

「狗娘養的,讓你昨天晚上搶劫老子!……」男人對躺在地板上,已經意識模糊的朝天鼻說,「現在我有機會打爆你的腸子了。」

他的聲音很好聽,說話腔調輕柔,舉止優雅舒緩,和店裡的其他顧客相比,他看起來像一個有教養的人。

「先生,別在這裡開槍教訓他。」一個酒保說。朝天鼻剛看了一眼槍,就馬上翻起白眼,幾乎昏死過去。他的舌頭在嘴裡攪和著,不停吞曬著唾液,儘力想發出聲音來。

「不是我,老闆!……」他終於帶著哭腔說道,「我對十字架發誓,不是我乾的。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搶劫你,老闆。」

「天殺的,怎麼可能不是你。你化成灰我都能認得你。昨天晚上剛過十二點,在第一百二十九街上,你搶劫了我。」

「我發誓不是我乾的,老闆。昨天一整個晚上,我都在這個酒吧。酒保喬可以作證,整個晚上,我一直在這裡。沒有離開一秒鐘。」

「對,」酒保說,「他昨晚一直在這裡,我看見他了。」

朝天鼻開始在地板上打滾,從他的眼神和呻吟聲中,感覺他好像已經半死了,想儘力羸得同情。

男人收起手槍,平靜地說:「你這個婊子養的,這次也許是我錯了。但是,你肯定干過搶劫的勾當,所以你活該。」

朝天鼻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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