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事實演繹 行乞者

刑滿釋放的m回到他曾生活了32年的家鄉。當他懷著一線希望走到那個他曾經漠不關心的家門口時,他嫉妒得渾身顫抖,他看到美麗的前妻正用熱吻迎接她下班的現任丈夫。

m絕望了,旋即決定,要用餘生創出一番事業來,到腰纏萬貫時再來羞辱在自己入獄後迫不及待改嫁的前妻和她的丈夫。

「怎樣才能發財呢?」當晚,m住在已廢棄的小屋裡,沒床沒被,縮身躺在一堆石棉纖維中輾轉反側了一夜。次日凌晨,m潛入他那孤苦伶仃的盲眼老媽媽家中,偷走了老媽媽的戶口簿。

上午,m趕到保險公司營業部,用釋放費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事故險,保險額為10萬元,受益人寫明是他母親。三個星期後的一個傍晚,m在街頭遇見了一個長相、身材都與自己相仿的行乞者。當晚,m和行乞者在那間小屋裡開懷暢飲。烈酒灌腸,行乞者漸漸醉倒了,雙手伸進石棉纖維中睡著了。

m搖了搖行乞者,不見其有反應後,偽造了煙蒂引起失火的現場,然後縱火焚燒了小屋。望著熊熊燃起的大火,m為自己天衣無縫的計畫而得意。他盤算著:誰會關心一個行乞者呢?自己的發財計畫就要成功啦!

臨走時,m將自己的釋放證明和一個酒瓶扔在了門口火燒不到的地方,看上去像是醉漢摔倒時掉了東西。在母親家閣樓上隱藏了3天後,m終於聽到了戶籍民警對母親宣布他被燒死的消息,並看到民警給了母親一張失火死亡註銷戶口通知卡。次日一早,m正準備喬裝去取出保險賠付費時,幾個民警衝上閣樓逮捕了他。

m愣了,他搞不清自己天衣無縫的計畫究竟哪裡露出破綻?

推斷:

乞丐的手在石棉纖維里,而石棉是不能燃燒的,所以乞丐的指紋得以保留,和警方原有的備案指紋相互核對不符,就得出故意殺人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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