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事實演繹 被捨棄的女孩

一日,在猶他州某市的中心醫院,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持槍劫持事件。劫持者名叫蓋羅,他要殺死一名今天早上送來的年僅22歲的金髮美女凱莉,她被送來時已經身中一槍。她與蓋羅原是一對戀人,因愛成恨的蓋羅在打了凱莉一槍後得知其沒死,便追到醫院意圖再次行兇。由於兇手的意識有些狂躁,在到醫院後搞錯了房間,劫持了隔壁24號房間的病人。

警長來到房門緊閉的24號病房前,一個激動暴躁的聲音傳了出來:「我要見凱莉!快,別啰唆了!否則,我告訴你,我就要殺掉這個倒霉的人質!」警長沉默了,他意識到了情況的嚴重性,營救人質要快,越拖延時間,歹徒就越喪心病狂,會不顧一切地殺死人質。蓋羅又喊道:「誰也不準進來,門一動我就用槍射穿人質的頭!」「把凱莉帶來!」事情緊急,警長在詢問了醫生後沉思片刻,作出決定。幾分鐘後,凱莉被推進了24號病房。蓋羅發瘋地大叫:「你好啊!凱莉,你能來看我,這太好了!別了!凱莉!」接著,聽到兩聲槍響,蓋羅對著凱莉的頭部開了一槍,與此同時,警察的子彈也射進了蓋羅的腦袋。這是為什麼?警長為何要作出這樣的決定,救人質而不顧凱莉的安危呢?

推斷:

凱莉在被送進24號病房前已經死了。警長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才想到了這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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