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事實演繹 法官之死

托比警長站在法官斯內德家的大門外按動門鈴,來開門的是一位面色灰黃的陌生人。

「我叫麥奇,是斯內德法官新任命的書記員。法官剛才自殺了!」

托比警長聽後大驚失色,隨即跟著他走進書房,見斯內德伏在寫字檯上,左手握著一把左輪手槍,右手擱在桌上一張字條旁。字條上寫著:「我因判決一名罪有應得的罪犯緩刑而成為眾矢之的,他們指責我收受賄賂。如果我還年輕,我將控告他們誹謗,但我已進入老年,時日無多,無法證明自己的清白了。」

麥奇在一旁解釋道:「法官一直因他對該罪犯的寬大處理而遭受攻擊,這事本來早已過去,不值得一提。但是卻有人據此造謠,說他受人賄賂,這些謠言無疑是誹謗。我一再勸他提出控告,可他卻說自己太老了,不想耗費精力打官司了。」

托比看過彈傷之後,說:「他只不過死於幾分鐘之前,你聽到槍聲了嗎?」「是的,我聽到槍聲就沖了進來,但他已經死了。」

「你是從隔壁跑進來的嗎?」

「不,我跟您一樣是從外邊進來的。法官昨天約我來抄寫一份材料,給了我一把鑰匙。」

「你做他的書記員有多久了?」

「剛剛一個星期。」

「作為涉嫌者,請你跟我去一趟警察局吧。」托比警長說。

請問,托比警長為什麼懷疑麥奇?

推斷:

如果麥奇聽見槍聲後衝進法官家,那他一定顧不上關大門。麥奇自稱只給法官當了一個星期的書記員,因此他不可能對法官較早以前的判案了解得如此詳細,他說曾勸法官提出控告,這些都證明了麥奇的言行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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