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會洞察 浴缸中的謀殺

洛杉磯的小鎮,某天深夜11點鐘,彼得警長接到報警。報案人稱,發現自己新婚不久的妻子死在浴缸中。

洛杉磯警察局立即組織警員趕赴現場。報案者是一個政界人士,他說今晚和幾個同僚開會。自己在9點45分曾打電話到家裡,妻子在衛生間接聽的電話,說正在浴缸里洗澡,叫他再過15分鐘打來。他也聽到了洗澡的水聲。半小時後,也就是10點15分,他打電話回家卻沒人接。又過了15分鐘,他再打電話回家,依然沒人接電話。

妻子連續沒有接聽電話,他很擔心,於是趕回家中,卻發現妻子已死在浴缸里。鮮血把滿是肥皂泡的水都染紅了,浴缸邊有一隻破裂的啤酒瓶,浴缸里有四散的瓶渣碎片,他懷疑這個啤酒瓶就是兇器。

警長吩咐手下給報案人做筆錄,可法醫卻走過來說:「報案人在說謊,殺人兇手就是他。」警長有點兒迷惑了,問法醫找到了什麼證據。

你知道法醫找到了什麼證據嗎?

推斷:

據報案人所述,其妻應在10點15分前遇害,那麼在他趕回家中的11點左右,浴水中的肥皂泡早就消失了。因此法醫認為報案人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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