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會洞察 溫哥華之花

一個夏天的早晨,在位於加拿大太平洋海岸的溫哥華,發現了一具三十五六歲的婦女的屍體。在可以俯視海灣的山岡上的草地里,鋪著一塊塑料布,屍體就躺在上面。

警察經過身份驗證得知,死者原來住在市內的一家公寓里,是過著孤獨生活的寡婦。她丈夫在幾年前因飛機失事遇難,此後她便靠撫恤金和生命保險金維持生活。她因花粉過敏很少外出,喜歡織毛衣和刺繡,是個性格孤僻的女人。

警方推定死亡時間為前一天傍晚,死因是氰化鉀中毒。屍體旁邊扔著摻有氰化鉀的果汁易拉罐空筒,空筒上還留著她本人的指紋和唾液。並且發現她的手提包里裝著日記本,裡面抄寫有一首美化死亡的詩篇。於是,警察把它當做遺書,認定此案為自殺。

可是,當死者的哥哥從首都渥太華趕來收屍並順便到山岡上看看妹妹死亡的現場時,就馬上向警察提出:「警察先生,我妹妹不是自殺。她如果服毒自殺,也決不會選擇這種場所的。」

之後,他又接著說道:「罪犯一定是想從妹妹那裡搶奪錢財而毒死她的,然後又移屍至此,偽造服毒自殺的假現場。至於那份所謂的遺書,其實是妹妹從小就喜歡的詩詞,早就抄到日記本上了。一定是罪犯拿到了妹妹的日記而利用了它。總之,請重新進行調查。」

在他的強烈要求下,警察重新進行了偵查,幾天後便抓到了罪犯。罪犯是個叫哈里的中年單身漢,是今年年初才搬到被害人住的公寓里來的。當他知道隔壁住著個小有錢財的寡婦後,便花言巧語地接近她,百般引誘。此後,正如被害人的哥哥所推斷的那樣,罪犯將被害人殺死後,將屍體轉移到山岡上的草地里,偽造了她服毒自殺的假象。罪犯以為自己偽造得很成功,但沒想到由於被害人哥哥的出現而使事情敗露。

奇怪的是,被害人的哥哥怎麼一眼就看出現場有問題,對妹妹的死因提出疑問了呢?

推斷:

被害人的哥哥發現妹妹的屍體所在山岡的草地里野草叢生,並盛開著黃色小花,因此對妹妹的所謂自殺產生了懷疑。因為妹妹患有花粉過敏症,如果來到有花朵的地方,就會馬上連續不斷地打噴嚏,流涕不止。所以,她決不會特意選擇這種場所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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