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早上,一位獨居的評論家的用人發現主人死在書房裡,評論家的死因是胸部中了兩槍。
但警察在現場取證了解到,附近的人沒有聽到槍聲。
這時,牆上的大鐘敲了9下。
法醫看見一個錄音機,便隨手打開,裡面錄的是昨晚音樂晚會的實況轉播。當播放到一位著名女高音的歌唱時,裡邊傳出兩聲槍響,緊接著是被害人的呻吟聲,然後繼續著晚會現場的聲音。
「據此可以證明,被害人是昨晚8點57分遇害的,因為女高音的表演就是8點57分開始的。」法醫說道。
刑警重新將磁帶聽了一遍。
「而且,被害人是在別處被殺的。」刑警肯定地說。
「為什麼?」法醫問。
「被害人是在別處錄晚會實況轉播時被槍殺的,然後兇手將屍體及這台錄音機一塊兒搬來,偽裝成他是在這兒被殺的。」
「你的根據是什麼?」法醫問道。
「你再仔細聽一遍磁帶,裡面缺了一種聲音。」刑警又打開了錄音機。
你知道他指的是哪種聲音嗎?
推斷:
如果真的是在書房被殺的話,那麼磁帶中就應錄上3分鐘後時鐘的報時聲。之所以錄音中沒有敲鐘的聲音,是因為受害人是在別處錄音時被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