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科學推斷 指針停留的時間

1887年1月12日清晨,泰晤士河濱街陷入一片混亂之中。原來,某碼頭的工作人員上早班時發現保險箱被撬,失竊了一筆款子。

當日晚間,水上警察發現了看守者的屍體,經法醫鑒定,他是被謀殺後拋入泰晤士河的。在死者的衣袋裡發現了一塊走時十分精確的高級掛表,但已經停了。無疑,錶針所指示的時間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線索。可是一個笨拙的警察竟然忘記了要保持現場完好如初的規定,出於好奇,把掛表的指針撥弄了幾圈。他這種愚蠢的行為,當即遭到同事的嚴厲斥責。

後來,探長問他,是否還能記得剛發現掛表時錶針所指示的時間。警察聽到長官向他問話,當即報告說,具體時間他沒有細看,但有一點令他印象十分深刻,就是時針和分針正好重疊在一起。而秒針卻正好停在表面上一個有斑點的地方。

探長聽後,看了看掛表。表面上有斑點的地方是49秒。他想了想,就確定了屍體被拋入河中的確切時間,並且與法醫的驗屍報告也是一致的。這樣一來,就大大縮小了偵查的範圍,很快抓到了兇手。

你知道掛表時針究竟停在什麼時間嗎?

推斷:

在12小時內,時針與分針有11次重合的機會。我們知道,時針的速度是分針的1/12,因此,在上次重合以後,每隔1小時5分鐘27又3/11秒,兩指針就要再度重合一次。

在午夜零點以後,兩指針重合的時間分別是:1點5分27又3/11秒,2點10分54又6/11秒,3點16分21又9/11秒,4點21分49又1/11秒。最後這個時間正好符合秒針所停留的位置,因此它就是偵探所確定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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