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二十二節

布勞格斯駕著那輛徵用來的加大馬力的山比姆·托伯特汽車,不顧危險地在夜間高速行駛。蘇格蘭的公路崎嶇而多彎,由於下雨,路面變得十分濕滑;在一些低洼的地方,積水有兩三英寸深。滂沱大雨淌過擋風玻璃。在一些沒有遮蔽的山頂上,勁風大得彷彿要把汽車吹下公路。布勞格斯向前探著身子,透過由雨刷在擋風玻璃上刮出的一小塊空間,緊盯著車頭燈在如注的大雨中照出的一小段路面,就這樣開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在愛丁堡的北邊,他軋死了三隻野兔;每當輪胎碾過那些小小的身體時,都會顛一下,讓他感到噁心。他沒有減速,只是納悶,野兔是不是通常都在夜間出沒。

過分緊張讓他頭痛,他的坐姿則讓他背疼。他還感到餓。他打開車窗,讓冷風吹進來,想以此保持頭腦清醒,但掃進來的雨水太多,他被迫立即又把窗戶關上。他想到了「針」:一個身穿運動服、手捧獎盃笑眯眯的年輕人。費伯正在贏得眼前這場比賽。他搶先了四十八小時,而且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要走的線路。要不是賭注這麼高,他媽的這麼高,布勞格斯倒還蠻高興和這傢伙賽上這一場的。

他不知道,如果他和「針」面對面的話,他會怎麼辦。他想:我會在那壞蛋動手殺我之前先擊斃他。

費伯是個行家,和那種人較量可不能手忙腳亂。大多數間諜都是業餘的:他們要不是失望的左派或右派革命者,就是對間諜工作心存浪漫幻想的人;要不是貪婪的男子、痴情的女子,就是遭到威逼利誘的倒霉鬼。而專業的間諜雖然為數不多,卻相當危險,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對手也是冷酷無情的。

布勞格斯駛進阿伯丁時,還差一兩個小時才天亮。他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這樣對路燈感激不盡,儘管遮著燈罩,燈光昏暗。他不知道警察局在哪裡,街上也沒人可以給他指路,於是他就繞著城找,終於看到了熟悉的藍色電燈(也是昏暗的)。

他停下車,冒雨衝進大樓。大家正在等他。高德里曼己經打來電話,他現在可真成了上司了。布勞格斯被帶到阿蘭·金凱德探長的辦公室。金凱德五十多歲,他的房間里還有另外三名警察。布勞格斯和他們一一握手,但隨即忘記了他們的姓名。

金凱德說:「你從卡萊爾來得也真夠快的了。」

「我差點沒死在路上呢。」布勞格斯回答說。他坐下去:「要是你們能幫我弄來一份三明治……」

「當然。」金凱德把頭探出門去,喊了句什麼。

「馬上就來。」他告訴布勞格斯。

辦公室的牆壁刷成了灰白色,地板是木頭的,傢具簡陋: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和一個檔案櫃。布置很單調:沒有魚,沒有裝飾品,沒有個人色彩的任何東西。地板的一個托盤上有幾個臟杯子。空氣中煙味很濃,嗅起來像是人們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凱德有著稀疏的灰頭髮,留著小鬍子,戴著一副眼鏡。他個頭很大,上身只穿襯衫,褲子用的是弔帶,看上去很能幹。布勞格斯認為,他就是構成英國警力骨幹的那種警察。他說話帶有地方口音,這說明他和布勞格斯一樣是一步步升上來的——不過從他的年齡來看,顯然他比布勞格斯晉陞得慢。

布勞格斯說:「你們對這件案件的全部情況到底知道多少?」

「不多。」金凱德說,「不過,你們的頭兒高德里曼說過,倫敦的謀殺只能算是這傢伙犯過的罪行里的最小部分,而我們又知道你是哪個部門的,加一加,就可以推斷出費伯是個非常危險的間諜。」

「就是這麼回事。」布勞格斯說。

金凱德點了點頭。

「你們到目前為止都採取了什麼措施?」布勞格斯問。

金凱德把一雙腳放到辦公桌上:「他是兩天前到達這裡的吧,嗯?」

「對。」

「我們就是從那時起開始找他的。我們有他的照片——我敢說,全國每個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的。」

「我們查了旅館和客棧、火車站和汽車站。查得相當徹底——儘管當時我們並不知道他已來到這裡。不用說,我們沒查出什麼結果來。我們正在查第二次。不過,依我看,他有可能一到阿伯丁就立刻離開了。」

一位女警察拿著一杯茶和一塊很厚的三明治走了進來。布勞格斯道謝之後,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來。

金凱德繼續說:「我們派了人守在火車站,汽車站也派了人。所以,要是他果真離了城,那他要不是偷了輛車,就是搭了便車走的。但我們又沒有得到汽車失竊的報告。」

「媽的。」布勞格斯滿嘴麵包,所以得先咽一口才能繼續說下去,「這下追蹤他就更難了。」

「他顯然是因為這個理由才選擇搭便車的。」

「但他也可能從海上跑了。」

「那天出港的船都很小,他沒辦法躲在上面。從那時起,由於這場暴風雨,沒有船再出過海。」

「有船丟了嗎?」

「沒聽說。」

布勞格斯聳聳肩:「既然不能出海,船主可能就沒到碼頭上去察看。在這種情況下,有船被偷可能要在暴風雨結束之後才會被人發現。」

房間里的一名警察說:「我們漏掉這個了,探長。」

「對。」金凱德說。

布勞格斯說:「也許港務長能把固定停泊的船隻查一查——」

「我同意。」金凱德說罷,已經撥起電話。過了一會兒,他便對著話筒講了起來:「道格拉斯船長嗎?我是金凱德。唉,我何嘗不知道這會兒所有文明人都已經睡覺了。你還沒聽到更壞的——我想請你冒雨去走一趟呢。咳,你沒聽錯……」

別的警察都笑了起來。

「察看一下所有固定停泊的船隻,把沒有在平時泊位的船都記下來——別管那些你明知道合法出港的船。把船的名字和船主的地址——如果有的話,把電話號碼也告訴我。咳,咳,我知道……我會加倍補償你的。沒問題,一瓶酒。再見,老朋友。」他掛上了電話。

「他得查半個小時,然後我們需要兩個小時查所有的地址。這樣做值得,儘管我仍然認為他搭順風車走了。」

「我也這麼想。」布勞格斯說。

門開了,一個沒穿制服的中年人走了進來。金凱德和別的警察都站了起來,布勞格斯也跟著站起身。

金凱德說:「早安,先生。這是布勞格斯先生。布勞格斯先生,這位是理查德·波特。」

他們握了手。波特臉膛紅紅的,鬍子修剪得很認真。他穿著一件雙排扣的駝黃色大衣。他說:「你好。我就是那個讓大壞蛋搭便車到阿伯丁來的冒失鬼。實在難為情。」他講話沒有當地口音。

布勞格斯說:「你好。」波特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種會給間諜搭便車的蠢驢。他問:「你怎麼會想到,你搭載的那個人就是……用錐形匕首殺人的兇犯呢?」

「我聽到了那輛丟棄的莫里斯汽車的事。我就是在那兒讓他搭車的。」

「你看到他的照片了?」

「看到了。當然,由於大部分路程是黑天,我沒機會仔細看那傢伙。但是在我們鑽到引擎蓋下面時,我用手電筒照過他的臉,還有後來進入阿伯丁時——那時天已亮了,我還是看清了他。要是光看到那張照片,我只敢說照片中的人有可能是他;但加上我讓他搭車的地方離發現莫里斯的地點那麼近,我就敢說那人百分百是他。」

「我同意。」布勞格斯說。他思索了一會兒,懷疑自己從這個人嘴裡能得到什麼有用的消息。

「費伯給你的印象怎麼樣?」他最後這樣問。

波特立刻說:「他讓我覺得他疲憊、緊張和堅定,應該是這個順序。再有,他不是蘇格蘭人。」

「你覺得他口音怎麼樣?」

「他的口音嘛——是倫敦附近,屬於小些的公學 ,與他的服裝不相稱,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他穿的是工裝褲,這也是我後來才注意到的。」

金凱德打斷了談話,他拿來了茶。大家全都喝了。那警察向門口走去。

布勞格斯判斷出來,波特不像他初看時那樣沒頭腦:「你們都談了些什麼?」

「噢,沒談很多。」

「可是你們在一起待了好幾小時——」

「一路上他都在睡覺,他修好了車——據說只是導線連接不好,不過我對機器很外行——隨後他告訴我,他自己的車在愛丁堡壞了,他要去的地方是班夫。他還說,他真想穿過阿伯丁,因為他沒有軍事禁區的通行證。我……我叫他不必為這件事擔心。我說,如果我們被人攔下來,我可以為他作保——我這麼說真他媽的夠蠢的了。不過我覺得自己欠他的情,他幫我脫過困。」

金凱德說:「沒人怪你,先生。」

布勞格斯其實是怪他的,只不過沒說出來罷了。相反地,他問:「見過費伯並能告訴我們他樣子的人沒幾個。你能不能好好想一想,並且告訴我,他看起來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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