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七節

電文使費伯心煩,因為它逼迫他去面對他一直迴避著的問題。

他發出呼號後,他們發回的不是通常的「知悉——進行」,而是「到第一接頭點聯絡」。

他把無線電放回皮箱里,隨即蹬著他的自行車離開了厄瑞思沼澤——他的掩護身份是觀鳥人——上了通往布萊克希斯的大路。在騎車返回他那狹窄的兩個房間的寓所路上,費伯思考著要不要服從那道命令。

他有兩點不服從的理由:一個是職業上的,一個是個人的。

職業上的理由是:「第一接頭點」是個老代碼,早在一九三七年由卡納里斯制定。這意味著他要到萊斯特廣場和皮卡迪利廣場之間某家商場的門口去和另一名特工接頭。兩個人各自拿著一本《聖經》作為記認。接頭的暗語是:

「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記》第十三章。」

之後,如果他倆都確定沒人跟蹤,就要一致表示,這一章是「最鼓舞人心的」。否則,一個人就要說:「恐怕我還沒有讀過它呢。」

那家商店可能已不存在了,但這還不是費伯感到麻煩的原因。他認為,卡納里斯可能已經把這個代碼告訴了大多數於一九四〇年越過英倫海峽並落入軍情五處手中的蹩腳間諜(費伯之所以知道他們落網,是因為英國政府在絞死他們之前,曾進行公開宣傳,以安撫民心)。現在英國人可能知道了那個老的接頭代碼。如果他們這次截獲了漢堡發出的電文,那家商店門口此時一定擁滿了伶牙俐齒的年輕英國人,手拿《聖經》,練習著用德國腔說「最鼓舞人心的」。

在入侵英倫三島看似指日可待的日子裡,德國情報機構忘乎所以,把一切專業守則都拋諸腦後。從那時起,費伯就不信任漢堡了。他不告訴他們他的住址,拒絕與派駐英國的其他特工聯繫,變換著使用發報頻率,根本不管是否混用了其他間諜的頻率。

假如他對上司唯命是從,就不會倖存這麼長時間了。

在伍爾威治,一大群騎車的人和他一路,他們當中許多是婦女,那是兵工廠白天班下班的時間,工人從廠里一涌而出。他們雖然面帶倦容,卻精神愉快,這使費伯想起他拒不服從的個人理由:他認為德國正在逐漸輸掉這場戰爭。

俄國人和美國人蔘了戰,非洲失守了,義大利人垮台了。同盟國肯定會在今年一九四四年——揮兵法國。

費伯不想毫無目的地拿自己的生命冒險。

他回到家中,把自行車放到一邊。在洗臉的時候,他突然心念一動,完全違背常理地決定去接頭。

明知一個事業在失敗還要去冒險是愚蠢的,但他技癢難耐地非要一試不可。常規性地發報、觀鳥、騎自行車、享用寄住公寓的茶點——他沒經歷過什麼像點樣的行動已有四年之久了。沒有任何危險,反使他過得心驚肉跳,因為他會幻想是不是有什麼看不到的威脅。只有能辨出危險並採取措施來化解時,他才會感到放心。

對,他要去接頭。但不是按他們設想的方式。

儘管是在戰時,倫敦西區仍然熙熙攘攘,費伯不知道柏林是不是也這樣。他在皮卡迪利廣場的哈查德書店買了一本《聖經》,塞進他外套的里袋裡。那天溫和濕潤,還斷續下著毛毛細雨,費伯拿著一把雨傘。

這次接頭訂的時間是上午九十點之間或者下午五六點之間,按照安排,一個人要每天到那兒去直到另一方露面。如果接連五天沒有接上頭,隨後的兩周里每隔一天去一次。再接不上頭,就放棄行動。

費伯在九點十分到達萊斯特廣場。接頭人就在那兒,站在煙草商店的門口,腋下夾著一本黑皮的《聖經》,偽裝避雨。費伯從眼角瞥著他,低著頭,從他身邊匆匆走過。那人很年輕,鬍鬚金黃,面孔豐潤。他穿了一件雙排扣的防雨外套,嘴裡嚼著口香糖,正讀著一份《每日情報》。他不是熟人。

費伯在街對面第二次走過時,發現了「尾巴」。一個矮壯的男人,身穿軍用塑膠雨衣,頭戴英國便衣警察喜歡的軟氈帽,正站在一座辦公大樓的門廳里,透過玻璃門,盯著街對面門口的間諜。

有兩種可能,如果那間諜不知道他被盯上了,費伯只需把他從接頭地點引開,甩掉「尾巴」就成了。然而,另一種可能是:那間諜已經被捕,站在門口的是個替身,在這種情況下,費伯不能讓他和那「尾巴」看到自己的面孔。

費伯作最壞的設想,然後便想出了一條對策。

廣場上有一個電話亭。費伯走了進去,記住了那電話的號碼。然後他找到《聖經》中《列王記》第十三章那一頁,撕下來,在紙邊空白上草草寫道:「到廣場的電話亭里去。」

他繞到國家美術館後面的街道,找到一個小男孩,年紀約十歲或十一歲,正坐在一個門口,向水窪里扔石子。

費伯說:「你知道廣場上那家煙草店嗎?」

那男孩說:「知道。」

「你喜歡口香糖嗎?」

「喜歡。」

費伯把從《聖經》撕下的那頁遞給他。

「那家煙草商店的門口有個人。你把這個給他,他會給你一些口香糖。」

「好吧。」那男孩說著,站起身來。

「那傢伙是美國佬吧?」

費伯說:「是。」

男孩跑開了。費伯跟著他。男孩走近那間諜時,費伯溜進對面大樓的門洞。

「尾巴」仍在那裡,隔著玻璃門窺視著。費伯站在門外,擋住「尾巴」的視線,讓他看不到街對面。費伯拿著雨傘,卻裝作打不開的樣子,直到看到間諜給了男孩什麼東西之後,走開了。於是費伯結束了擺弄雨傘的把戲,朝間諜去的相反方向走去。他扭回頭,看見「尾巴」跑到街上,尋找消失了的間諜。

費伯在最近的一處電話亭前面停下,撥了廣場上那個電話亭的號碼。過了一會兒,總算通了。聽到一個低沉的聲音說:「喂?」

費伯說:「今天是哪一章?」

「《列王傳》第十三章。」

「最鼓舞人心的。」

「是啊,一點不錯。」

那傻瓜根本不知道他遇到了麻煩,費伯想。他提高了聲音:「什麼事?」

「我得見你。」

「這不可能。」

「可是我必須見你!」費伯覺得,他聲音有種近似絕望的調子,「指令來自最高層——你明白嗎?」

費伯裝出猶豫的口氣:「那好吧。一星期後上午九點,我在尤斯頓火車站的拱門下見你。」

「你不能早一點嗎?」

費伯掛斷電話,走了出去。他快步繞過兩個街角,來到能看到廣場電話亭的一處地方。他看到那間諜向皮卡迪利廣場方向走去,後面不見有「尾巴」了。費伯跟著那間諜。

那人走進皮卡迪利的地鐵車站,買了一張去斯托克威爾的車票。費伯馬上想到,他可以抄近路趕到那兒。他走出車站,快步走到萊斯特廣場,上了一列北行的火車。那間諜要在滑鐵盧車站換車,而費伯的車卻是直達,因此,費伯會比他先到斯托克威爾。

結果,費伯在斯托克威爾車站外面等了二十五分鐘,那間諜才到達。費伯又跟上他。他進了一家咖啡館。

附近絕對沒有什麼地方可以讓一個人理由充分地站上一會兒:沒有櫥窗可以窺視,沒有椅子可坐,沒有公園可逛,也沒有汽車站、計程車站或公共建築物。這是一片空曠、沉悶的郊野。費伯只好沿街走來走去,擺出像是要去哪兒的樣子,直到走出咖啡館的視線,然後再折返,這當兒,那間諜一直坐在熱氣騰騰的咖啡館裡,喝茶吃烤麵包。

半小時後他走了出來。費伯尾隨著他穿過一個住宅區。那間諜看起來不慌不忙,樣子像個正要回家的人。他沒有回頭看,費伯心想:又是個門外漢。

最後,他進了一棟不起眼的簡陋出租公寓——無論在什麼地方,這種公寓都是間諜愛租用的住處。屋頂上有個天窗,那準是那間諜的房間,高高在上,便於接收無線電訊號。

費伯走過去,眼睛瞄著街的對面。對了——在那兒。在樓上有一扇窗戶背後有個人影一閃,他瞥見了一件上裝的領帶,一個盯梢的面孔縮了回去:正好在這裡的對面。那間諜昨天準是去過了接頭地點,被軍情五處的人盯上了——當然,這是假定他本人不是軍情五處的特工。

費伯轉過街角,沿旁邊一條平行的街道走著,一邊走,一邊默數著住房。幾乎在那間諜進入的住宅的正背後,有一棟房子被炸得只剩下了空殼,好極了。

在走回車站的路上,費伯感到了一陣激動。他的步伐輕快,心跳稍稍加速,明亮的眼睛饒有興味地四下張望。很好,遊戲開始了。

當夜,他穿上了一身黑衣服:毛線帽,高領套頭毛衣,外面罩一件飛行員穿的皮夾克,褲子塞進襪子里,穿上膠底鞋,全身上下一色黑。在倫敦燈火管制的黑洞洞的夜裡,他幾乎是別人無法看見的。

他騎車穿過寂靜而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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