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這是一本古典偵探小說,或者警方程序小說,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兇手落網,罪案有了解釋,受害者人數得到清點。可我不是古典偵探,我的故事還有一個轉折。
實話實說,我更喜歡傳統的偵探故事,殺人犯在最後一頁死去,不需要黏黏糊糊地描寫主角的個人生活。我認為後者是一個系列開始走下坡路的徵兆,也是作者陷入絕望的表現:偵探突然長了腫瘤,恐怖分子綁架了他老婆。非常不專業。我想說的是:別拿你的個人問題煩我們。做好你的本職工作就行。達希爾·哈米特,老派偵探的真正大佬,他在最初幾部小說里甚至懶得給偵探起名字。敘事者只是個帶槍的矮胖男人,戴著帽子,沒完沒了地抽法蒂瑪香煙。他身穿皺巴巴的西裝進城,解決案件,搭下一班火車離開。
可是,與我在故事裡讀到和創造的人物不同,命運讓我活在了另一種故事裡,每次我想合上書晃晃悠悠去睡覺,命運就會又塞給我一個驚嚇。也許你比我聰明,早就猜到了謎底。畢竟線索都在你的眼前,問題只在於你看不看得見——我反正沒看見。
言歸正傳,第二天早晨,我去下城的調查局辦公室,簽字確認我的證詞。上次路過聯邦大樓還是天知道多久以前,這次的感覺非常……呃……後後「9·11」:一方面能看見水泥路障和加強的警力,另一方面我又覺得一切很正常,就彷彿新恐懼已經融入舊有的其他恐懼,成了新的正常狀態,恐懼被抑制和遺忘(這是必然的事情),因為日常生活還要繼續。舉例來說,如今我經常路過歸零地,只覺得這是個普普通通的建築工地。話也說回來,不久以前有一次我經過小義大利——現在好像應該叫北小意——看見工人正在清掃聖熱內羅街頭狂歡節的垃圾。不知為何,神秘的哀傷情緒突然襲擊了我,我哽咽得沒法呼吸。我在市區長大,節日里走在遍地垃圾的街道中央始終是一種特別的樂趣。現在不再是了。自從九月的那個晴朗早晨開始,充滿飛揚廢紙的空曠街道總是讓我心情低落。
我走過金屬探測器,到前台領了個訪客證,等特倫斯探員來陪我乘電梯。我和他親切握手,我再次感謝他。他臉紅了。我們見到對方都挺開心,算我運氣不錯,因為我剛走出電梯,就遭遇了約翰·通納的炮火突襲。
「你!」他從沙發上起身,沙發對面是前台和牆板上的調查局徽標。一個苗條的大胸金髮女郎抓住他的胳膊,要他冷靜,但他甩開女人的手。第二任通納夫人。
「你他媽幹了什麼?」他吼道,「我沒提醒過你嗎?」對著耳麥說話的接待員停了下來,拿著文件經過的探員轉身觀看。
「通納先生。」我平靜地說。
「我他媽沒提醒過你嗎?」他朝我揮拳,我向後一跳,不過這一拳打得不太認真,特倫斯乾淨利落地擋住,抓住他的胳膊,輕輕推著他後退。
「先生,別這樣,謝謝。」他說,用年輕的嗓音誠心誠意地懇求道。通納夫人連忙跑過來拉開丈夫。
「你就不在乎嗎?」他扭頭問我,「你就不在乎你做的事會影響別人嗎?吸血鬼。你靠別人的痛苦掙錢。」淚水滾下他的面頰。他吸吸鼻子,摸摸臉,像是突然注意到面頰是濕的。他陷入沉默,妻子領著他回去坐下。特倫斯連忙帶著我走進通向辦公室的玻璃門。
「吸血鬼,」他說,領著我穿過走廊,「詹姆斯·甘多菲尼也這麼說過,我在訪談里讀到過。」
「誰?」
「托尼·索普拉諾。扮演他的演員?」
「哦,對。」
「他說作家是吸血鬼,吸取讀者的生命。他說的是那部劇的作者。」
「真的?」我說,「有意思。」
「到了。」特倫斯說,敲敲門,然後推開。
「哈利,很好,」湯斯說,他站在辦公桌前,正在整理幾大堆文件,「請坐。胳膊如何?」
「挺好。」我說,「謝謝。」我坐下。
「很好。」他說,沒有抬起頭,隨便朝辦公桌打個手勢,「這是你在醫院說的證詞的副本。讀完簽個字。」
我開始讀證詞,湯斯翻閱文件,特倫斯站在旁邊。
「通納還在外面,」特倫斯說,「朝布洛赫先生揮了一拳。」
湯斯抬頭看我。
「小意思。」我說,「我見過風浪。」
湯斯沒有笑。他低頭看著那些檔案,一頁一頁翻動。「可憐的傢伙,」他說,「他逼著律師想盡辦法起訴。就目前而言,他這麼做只能添亂,但實在沒法怪他。要是弗洛斯基讓克雷的案件重新開庭,他老婆的事只怕又要被挖出來了。」
我在證詞上簽字,交給湯斯,湯斯交給特倫斯,特倫斯離開房間,隨手輕輕關上了門。湯斯終於坐下了。他摘掉眼鏡,向後一靠,按摩鼻樑。
「你睡了嗎?」他問我。我們必須調整頭部的位置,才能在幾摞文件之間看見彼此。
我聳聳肩說:「一會兒吧。」
「做噩夢?」
「不記得了。」我撒謊道。
「開著燈?」
「電視。」
「總是能看見,對吧?」他伸著脖子探身道。
「對。」
他朝我眨了幾次眼睛,點點頭,說:「唉,不會消失的。我也希望能消失。你會慢慢習慣的。」他打開抽屜,取出一個大號牛皮紙信封放在桌上。信封很舊,磨得起毛,有幾圈咖啡污漬,接縫貼著膠帶。
「不知道你想不想看,但我希望你知道我知道你是什麼感覺。」
我打開信封,才看見相紙的白色邊緣,我就知道了:這些是克雷拍攝寄給警方的原始照片。
湯斯說:「十二年前,我看見了這些姑娘——我指的是在現實中,看見她們的屍體。然後是那個王八蛋寄的照片。我到現在還會看見,每天至少一秒鐘,哦,現在大概每隔一天一秒鐘了。要是我不去想它,甚至能幾個星期看不見,然後見到什麼東西——公告牌,街上的女人——就一下子全都回來了。有時候在地鐵上或者經過花店,我還會聞到那股氣味。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死亡。」我說。
「死亡和腐肉。甜得噁心的刺鼻氣味。這會兒就在我的鼻子里,我的腦袋裡。我想這就是我保留這些照片的原因。放在辦公室,免得被家裡人看見。我把照片放在辦公室的抽屜里,因為別人不可能理解每隔一段時間我就必須看一眼。我想你應該能理解吧。」他停止說話,看著我,眼神哀傷,甚至算是懇切。我意識到,他在求我。
「我理解,」我說,「能理解。」我開始看照片。厚厚的一沓照片。最頂上那些很正常,是他在工作室拍攝的傳統藝術照,案件調查期間被當局查扣。大部分是樣張,相紙分隔成許多個小方塊,美麗的姑娘擺出標準姿勢,唯一的缺憾來自事後靈光,因為我知道她們不可能知道的事情:我在看的是受害者,而且是通過兇手的眼睛。底下是他寄給警方的照片。第一眼看過去,照片很美,蒼白的形狀宛如巨型花朵;但你隨即意識到,那些塑像的原材料是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