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大樓,看見特倫斯探員的車停在馬路對面他通常停車的位置,車裡還有一個男人。我有點想請他們送我一程,但不希望在他的搭檔面前讓他難堪,於是我沒有搭理坐在車裡讀《郵報》的他。我搭了兩列地鐵和一班公共汽車去那兒,出地鐵站時,我發現達妮打過我的手機,但我沒聽留言。
我亂轉了好一陣才找到那幢屋子。從克雷和我的童年到現在,這個地區重生過不止一次。當時這兒已經奄奄一息,已經破敗不堪,充滿年久失修的公寓樓,私家住宅的房主不是太老就是太窮,反正沒錢修繕,死死抓著中產階級的最低幾檔不肯放手,眼看這個城市滑向破產邊緣。如今這裡已經復興,一切都那麼明亮整潔;克雷的寄養母親的那幢屋子——台階彎曲,地基下沉,灌木叢需要修剪,窗帘拉得緊緊的——就彷彿一個膿包,乃是街區之恥。我停下腳步,看著屋外的門牌號,馬路對面有個年輕的母親懷疑地盯著我。她正在將嬰兒放進沃爾沃後排的嬰兒座,她的車道和房屋四周點綴著花床,鳶尾正在盛開。我這邊的人行道地面皸裂,雜草叢生,車道上是一輛面臨朽爛的舊別克。我對她笑笑,她突然轉開視線,坐進車裡。我聽見電子門鎖嘶嘶鎖上。不怪她。這地方也讓我毛骨悚然,我扭頭去找特倫斯探員令人安心的身影。他不在。
我推開大門,立刻聽見一條狂怒的狗在吠叫。我等了好一會兒,確定狗沒有從屋裡衝出來,才穿過院子,經過過於茂盛的蘋果樹、斑禿的草坪和又一輛死去的轎車,這輛大眾已經朽壞,車身停在泥地上。
我打開扯破的紗門,爬上門廊,犬吠幾近癲狂,整個郵編號碼的地區都知道我在這兒,但我沒有多想,還是撳響門鈴。沒人開門。我敲敲門,狗撲到門上,估計是想殺了我。我聽見爪子撓門的聲音,但沒有其他響動。
我放棄敲門,繞到屋後,看見岌岌可危的車庫,我推一下恐怕就會塌,還看見多年前一個菜園的枯萎遺迹,圍欄倒了一半。兩棵樹的枝杈並在一起,院子的後半部永遠有樹蔭籠罩,陳年落葉堆了一層又一層。
我向圍欄外張望,看見一小片樹林和住宅區後的荒地,高速公路從荒地一側的上方經過。另一側的樹木之間透出綠色。我看看地圖。那是克雷念書和學習拍照的中學。
我側身擠出半倒下的圍欄,摸索著走進樹林。彼此糾纏的樹木過於濃密,陽光很難照進來,地面的植被很稀薄,但積著厚厚一層垃圾——數量可觀的紙張、瓶罐、床墊、輪胎和無法辨識的或朽爛或熏黑的雜物。解凍和春雨造就了成片的爛泥塘,我不得不一路蹦跳。樹林的盡頭是一小片草地,樹林與校園之間的斜坡上雜草茂盛,但校園界內的草坪就很整齊了。
這一幕隱約有點不尋常,讓我想到了什麼,似乎是在書里讀到過的地方,或者是我以前念書的學校,已經被我遺忘,今天湊巧又故地重遊。我四處走動,聽見高架橋上的車聲,嗡嗡颯颯彷彿樹上的昆蟲。我忽然想到,肯定就是在這片野地上,好心腸的巴恩斯沃思老師發現少年達利安拿著相機亂轉,於是鼓勵他,手把手教他。他的手裡會不會還有別的東西?考慮到克雷的背景,並非沒有這個可能。他生活中的每一段關係都基於受害與加害。區別只在於誰是獵手誰是獵物。我轉身重新走進樹林,手機響了,我掏出來。屏幕上顯示的是「未知號碼」。我接聽電話,信號很差勁。
「哈啰?」
「哈利·布洛赫?」
「對。」
「是我,貝特森探員。」
「誰?」
「是我,特倫斯!」
「啊,抱歉,你好。」信號連一格都沒有,居然還能接通,真是奇怪。
「聽著,」他說,「我有話要告訴你。我們被叫回去參加案情交流會,但有件事我覺得應該告訴你,今天早晨我看見一個女人開車跟蹤你。」
「什麼時候?」
「今天早晨。」
「達妮?」我問,「是達妮嗎?」
「我是特倫斯。」他說,然後電話斷了。
我突然意識到樹林里有多麼寂靜。那條狗不叫了。只剩下高架橋傳來的嗡嗡車聲。這時我聽見了樹枝折斷的聲音——也可能是其他響動——我驚呆了。發出噼啪聲的東西也停下了——假如真有什麼東西的話。我小心翼翼地走了一步,眼角忽然看見什麼東西動了一下,像是樹林間的一個黑影。我不確定,但我不在乎。我拔腿就跑,一腳踩進爛泥,爛泥一直淹到腳踝,我使勁一拔,鞋子被爛泥吸走了。
「操!」我叫道,一時間忘了我應該躲避追我的人。我彎腰去撿鞋,另一隻腳也陷了進去。「媽的。」我小聲說。我不得不承認,此刻我只想哭。我在臭烘烘的軟泥里扒出鞋子,小心翼翼地跳向乾地。我繼續逃跑,驚恐佔據了身心,一隻鞋濕漉漉的,另一隻腳只穿了襪子,那隻鞋抱在懷裡。每跑幾英尺我就緊張地扭頭看一眼。我沒看見任何人,但總覺得聽見了腳步聲,聽見了樹枝斷裂聲,聽見了一聲喘息。我跑到圍欄前,犬吠驀地炸響,一方面嚇得我三魂出竅,另一方面也給我打了支強心針。我邁開大步跑過院子。此刻我看見窗口有一點黯淡的燈光。
「救命!」我喊道,跌跌撞撞跑過去,揮舞我的鞋子。我在窗口看見了那條狗——只是一條瘦巴巴的灰毛小獅子狗,狂吠亂跳,抓撓窗檯。那一點燈光是背對我的電視機發出來的,電視機那頭的躺椅上有個人——好吧,人影,花白頭髮的蒼老人影。
「救命!」我又喊道。我使勁敲玻璃。小狗叫得像是要喪失理智了。那個人卻一動不動。難道是死了?更可能是睡著了或者喝醉了。是克雷的寄養母親?她的那個男朋友?看不出人影的性別。最後我放棄了,轉身跑開——到了這個時候,其實是一瘸一拐地走開。我的腳很疼,我呼吸困難。來到街上,我想去敲鄰居的門,但我想起鄰居出門了,再說我知道這會兒我是什麼模樣:汗流浹背,瘋瘋癲癲,渾身爛泥,從鄰居老舊的屋子一路跌跌撞撞地跑來,還揮舞著一隻鞋。我停下腳步,穿上鞋。我系好兩隻鞋的鞋帶。這時發生了一個小小的奇蹟,我看見了全世界最美好的東西:一輛計程車轉彎駛近。
我冷靜地攔下計程車,盡量不嚇跑司機,雖說克萊爾說我沒資格這麼奢侈,但我還是請他一路送我回家。夜幕降臨,但來得很慢,因為已經是春天了。我們開過法拉盛草地公園,成排的樹木一閃而過,在暮靄之中變成黑色與綠色的模糊一團。車窗上我的影子在樹木間抖動流淌,彷彿雙重曝光的照片。記得我小時候參加過暑假藝術班——市政府贊助的免費公開課,旨在讓年輕人遠離街道生活——上課時我用母親給的塑料相機拍過這種照片。就在此刻,我坐在計程車里,突然靈光一現,我明白了,我解決了案件。
現在你應該已經注意到了,在我日復一日的平淡生活之中,正如克萊爾所說,我其實挺遲鈍的。我像沒頭蒼蠅似的亂撞,好比帶著我都不知道怎麼疊的過期地圖迷失於森林。每一棵樹看起來都差不多,動物在灌木叢里發出嚇人的聲音,包里的三明治也不是我要的口味。當然,這麼過日子的不是我一個人。這是因為生活喜歡用謎語、遊戲和神秘故事捉弄我們。坐在沙發上讀阿加莎·克里斯蒂,把《時報》的周二字謎貼在冰箱上讓克萊爾視而不見(還有最怪異的樂趣:解開我在自己書里設置的難題,就好像我的一側大腦終於擁抱了另一側,失散多年的雙胞胎終於團聚),我看穿現實那不可思議的表面,瞥見內部的齒輪如何轉動。我想像一個我能理解的世界,有那麼短短的一個瞬間,我知道了身為天才是什麼感覺。
可惜我們只有一個世界,這個黑暗而離奇的世界,要是看得太仔細,找到的真相往往不那麼美麗。現實和小說不一樣,書里的我們都是無畏的探求者,現實中絕大多數人寧可看得別那麼清楚。因此,儘管突然間我揭開了謎底,真相的滋味還是那麼苦澀:我知道了兇手的名字。我明白了。
我掏出手機。又有信號了,但那又怎樣?我不知道特倫斯和湯斯的號碼。湯斯的名片好像在家裡的什麼地方。克萊爾的律師呢?或者打給接線員,請他轉調查局?計程車開到我家樓下。天已經黑了,一個晴朗而明亮的夜晚。我付了錢,匆忙下車。沒人跟蹤。我搭電梯上樓。我打開房門,穿過黑洞洞的門廳走向辦公室。半路上我想起湯斯的名片要是沒被我扔掉的話,應該還在我的浴袍口袋裡。於是我走進卧室,打開電燈。
克萊爾赤身裸體地躺在我的床上。細瘦的胳膊和腿被拉到要折斷的角度,被我的領帶捆在床架上。膠帶封住她的嘴,橫貫喉嚨的切口淌出一縷鮮血。她驚恐地瞪著我,像是落入陷阱的小動物。她的眼睛向上翻。
「克萊爾。」我走向她,她使勁擺頭,發出柔弱的咯咯聲音,我知道那是被捂住的尖叫聲,她的眼珠向我的左邊轉動。我猛地轉身,正看見一把大刀朝我砍來。我看見女人塗著紅指甲的手指攥著刀柄,然後看見對面那張臉屬於卡羅爾·弗洛斯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