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留了我八個小時。三起兇案跨越州界,所以湯斯探員有權指揮,但各個地區的警察也得到許可向我問話:布魯克林的布隆卓維奇警探,曼哈頓二人組,還有一個新澤西的亞裔瘦子。他們沒有碰我,警察不是那麼問話的,雖說給我一巴掌說不定能讓我說得更快。總而言之,我在五分鐘內說完了我知道的所有情況,然後從白天坐到晚上,看著他們說服自己相信。他們就像摔跤組合。每個警察都過來讓我從頭到尾說一遍,然後扔下我盯著單向玻璃看一會兒,再然後下一個警察推門進來,換個不太一樣的態度重新問一遍相同的問題——憤怒、和藹、真誠、懷疑——就像一群爛演員在試戲,爭取同一個無聊角色。
我當然為類似場景寫過蹩腳的對話,次數多得我都記不清了:莫爾德凱被種族主義警察用電擊槍打翻,被山地匪幫用私釀酒灌醉,薩莎被捆在柱子上,吸血鬼獵人用火慢慢烤她。在我的書里,主角永遠擺出勇敢的樣子,說著好笑的俏皮話,心裡卻因為秘密而在顫抖。他們從不就範。我恰恰相反,我驚魂未定,只想一吐為快(想到這個詞都要昏過去了),但我說不出什麼有用的線索。
最後讓我崩潰的是曼哈頓的那位女警探,記得好像叫豪瑟——她擊垮的是我的耐性。剛開始我為她難過。身為警隊內的女性成員,她無疑特別需要表現得像個壞人。
「哈利,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你想佔有她們,但被她們拒絕了?還是她們說可以,但你硬不起來?還是你想學習你的英雄?」
「什麼英雄?」
「達利安·克雷。」
「什麼?你在說什麼?我為什麼要做什麼?答應寫他的書?」
「哈利,你為什麼殺害那些姑娘?」
「你瘋了嗎?」桑德拉、摩根和瑪麗的畫面轟然湧入我的腦海。我無力阻止。我嘗到了膽汁的味道。至少我不需要再擔心會嘔吐了。我已經吐乾淨了。「你看,我理解你們需要盤問我,甚至懷疑我,但你這麼問就太冒犯了,我不幹了。我要叫律師。」
她皺起眉頭,看了一眼玻璃另一面的人,估計是她的上司。她湊近我說:「行啊,隨便你,但叫律師只會讓你顯得有罪。」
「你反正已經這麼想了。」
「也不盡然。」
「你剛才是這麼說的,我要叫律師。」
「咱們先冷靜一下。」
「放我走,要麼就叫我的律師,立刻。」我抱起胳膊向後一靠。豪瑟坐立不安,像是她玩砸了,等會兒會在更衣室挨毛巾抽。事實上我根本沒有律師。我打算給克萊爾打電話。
豪瑟站起身,拉了拉西裝的長褲,說:「你看,哈利,我們都快問完了,你要是叫律師,那我們就得從頭再來。」
我比著口型又說了一次「律師」二字。她罵罵咧咧地出去。我朝單向玻璃揮揮手,向後一靠,雙手疊放在膝蓋上。湯斯走進來,反應這麼快,他肯定一直在看。
「好吧,你可以走了。」他說,「但我得跟你說清楚,目前你是我們的首要嫌疑犯。事實上是唯一的嫌疑犯。桑德拉·道森遇害時你在場。」
「我不在,我只是發現了她。兇手打昏了我。我也可能送命。」
「一面之詞。」
「你來摸我後腦勺的腫包。」
「我確定我們也會在其他現場發現你的DNA。」
「你知道我去過。我剛才還和你一起去過。」
「我們還會發現什麼呢?精液?」
「去你媽的。所以你才逼我進去?為了陷害我?」
「去你媽的。我不需要陷害你。你已經栽進去了。」
「隨你說,我走了。」我站起身。
「還有一件事情。這件事情你沒法狡辯。唯一有可能殺害她們的是克雷,但他的不在場證明滴水不漏。否則就是和他談論過他的女朋友的什麼人,比方說你。其他人不可能知道。」
「除了警察。」我剛說完,還沒等他揍我,我就已經後悔了。我摔在桌子上。
「想投訴就投訴吧。」他走了出去。
「免了。」我說——其實是企圖說,因為我的下嘴唇疼得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