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公寓空無一人。克萊爾的母親在去棕櫚泉和歐洲購物的間隙短暫停留紐約,克萊爾必須去見她,維持「家族束縛」。於是我去主大道的北京烤鴨店排隊,輪到我的時候用手勢和窗口的店員交流。蒙著蒸汽的玻璃里,一個戴著廚師帽的男人將金黃色的烤鴨放在砧板上,用切肉刀剁成閃閃發亮的碎塊。另一個人把碎肉塞進麵餅的開口,加上黃瓜和大蔥,塗上一抹黃醬。我在單身食客的長桌前坐下,對面的中年男人身穿油漆點點的連體工作服,旁邊的年輕女人身穿醫院工作服和雨衣,我們盯著彼此之間的空位咀嚼。說話的人都只說中文。語言不通真是讓我鬆了一口氣。
吃過飯我回到家,瀏覽電子郵件、普通郵件、語音郵件和《紐約時報》。我沖個澡,剪指甲,用棉簽掏耳朵。我再也控制不住好奇心,於是打開互聯網。我像蜘蛛似的守在網路一角,默默觀察血族T3。這算是賽博跟蹤還是只是賽博潛水?藏起來等待一個女人——不,僅僅只是一個化名,一個也許是也許不是特蕾莎·特雷奧的小光點,我在自己面前感到羞愧。這是新的下限,不但變態而且可憐。變憐!
血族T3:嘿……
猩紅1:嗨。
血族T3:最近可好?
猩紅1:挺好。你呢?
血族T3:挺好。我還是不敢相信,我居然真的在和你聊天,西碧萊恩!
猩紅1:我也是。我是說,我也不敢相信。
血族T3:你不敢相信你在和我聊天?
猩紅1:我指的是我通常不和粉絲聊天,並沒有特別在說你。
血族T3:但我是你的粉絲啊。lol。猩紅1:lol?棒棒糖?
血族T3:不,那是「大笑出聲」的意思!抱歉。
猩紅1:我更抱歉。實在不習慣打字聊天。
血族T3:我……lol。
猩紅1:好吧,哈。
血族T3:允許我提個問題嗎?上次我說的話,對你來說奇怪嗎?
猩紅1:不……什麼話?
血族T3:關於你的小說。
猩紅1:對。
血族T3:我就是感覺,讀你的書,我總在想她怎麼知道我的感受?
猩紅1:直覺而已。
血族T3:哈哈。但你真的不覺得這很奇怪?
猩紅1:呃,書是我寫的,所以我猜我大概是個怪人吧。
血族T3:那好,我也是。
猩紅1:lol。
血族T3:要是我建議咱們見個面,你會不會感覺太快了點?如果是,那恕我唐突了。
猩紅1:不,並不會,我也願意。但新書剛出來,我經常四處跑,你明白的……
血族T3:哦,所以你出去了?
猩紅1:對。
血族T3:我不知道你也參加讀書會或簽售會之類的。據說你是個隱士。
血族T3:你還在嗎?
猩紅1:在,對不起。哈,被你識破了。我忘了你知道得很多。確實如此。我不知道我會不會說自己是隱士,但我很少見人和出門。不過我最近確實不在,為了躲一躲。
血族T3:抱歉,我說錯話了。
猩紅1:不,沒關係。也許有朝一日我能克服這個問題,咱們可以見個面。
血族T3:希望如此。但我能理解。我們還能這麼聊天嗎?
猩紅1:當然可以,我很樂意。
血族T3:那好。
血族T3:嘿!
猩紅1:什麼?
血族T3:你不一定在乎,但你也許想看看這個。晚安!
她發給我一個鏈接,然後迅速下線,她的小光點熄滅了。我點擊鏈接,打開一個吸血鬼愛好者扎堆討論吸血鬼事務的冷門網站。這兒有我新書的一則評論,發帖者叫血族T3:
《猩紅夜霧》是西碧萊恩到目前為止最偉大的作品。情節圍繞從邪惡的夏魯斯·馮·法伯格·聖傑邁恩男爵手上奪回密特拉聖劍展開,相當驚險刺激,但故事的真正核心是薩莎的掙扎,一方面是她對亞拉姆和艾薇(她的雙性戀血族情人)的慾望,她和他們有狂野而色慾橫流的激情關係,另一方面是她對傑克·希爾佛日益增長的好感,傑克·希爾佛是戰地攝影記者/時尚攝影師和吸血鬼獵人,她對他有更加深切和成熟的愛意。艾薇在一夜風流之後試圖轉化傑克,事態因此變得更加複雜。傑克拒絕了,反而想砍掉艾薇的頭顱。艾薇從此由衷地憎惡傑克。複雜的三角/四角/不等邊四角(?)戀情反映了薩莎的二元性。她一半是吸血鬼,另一半是人類,永遠掙扎於這兩者之間。這不是一場黑白分明的善惡鬥爭,正如亞拉姆對薩莎解釋的話:
「吸血鬼與虎狼沒有區別。只有人類會因為憎惡、偏見、貪婪和慾望展開殺戮。獅子不可能搞種族屠殺和黑幫私刑,吸血鬼也一樣。人類自認位於食物鏈頂層,故而陷入自滿,因此會在瘋狂中互相敵對。要是沒有吸血鬼去精選人類的種群,就像獵豹對瞪羚那樣,人類大概早就在戰爭和瘟疫的折磨之下滅絕了。」
特蕾莎——應該就是特蕾莎——繼續闡述這些主題和表達出的象徵意義。對我來說是多麼新鮮,書評所評論的書看起來相當不賴,但作者另有其人——比方說,她這樣的一個人。讀著她有關我文字的文字,我情緒高漲,幾近驚恐或眩暈。我感到自己逐漸膨脹,成了什麼天才。我同樣確定的是,我遲早會被揭穿是個毫無天賦的假貨。我就像氣球,裝了一肚子熱空氣,飛得越來越高,越來越害怕自己會爆炸。這難道不是每一個碼字工的終極夢想嗎?被愛,但不是因為自己,而是因為作品的完美。只是我厭惡我的作品。我一頁一頁擠出那些狗屁,像切大紅腸似的切片裝盤,我蔑視我寫出的東西,也很難不蔑視這種貨色的讀者——除非他們對我的看法是正確的,而我錯得離譜。
我們為什麼閱讀?剛開始身為兒童的我們,為什麼會喜愛我們喜愛的書籍?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我認為書籍就像旅行,將你送入冒險歷程,送入感覺彷彿屬於自己的夢境。但對少數人來說,書籍也是逃避,送你離開無聊、不快和孤獨,離開我們無法忍受的場所和角色。我閱讀的時候,書上的文字代替了我腦海里的聲音,我有那麼一小會兒可以不再是我自己,至少可以不那麼痛苦地意識到我就是我。這些人是真正的讀者,是瘋狂的讀者,愛書如同癮君子吸毒,如同一個人愛他所愛的對象:無法用理性解釋。
諷刺的是,這種閱讀超越了所有判斷。他不會帶著客觀標準讀書,而是帶著感情讀書。(我說「諷刺」是因為這些沉溺於書籍的讀者會成為學者、評論家和編輯——換言之:書獃子——同時又保有各自的秘密惡習。)類型小說的讀者——吸血鬼粉絲、科幻宅男、推理迷——就像出現返祖現象的生物,血統純正但不合時宜。他們讀書像孩童,痴迷而認真,像少年,絕望而勇敢。他們讀書是因為必須要讀。
當然,還有一種符合這種描述的讀者:色情文學愛好者。他(或她)就像囚犯,受困於肉身和不肯通融的世界,永遠無法滿足慾望那難以實現的要求。為了尋找極樂,他們遁入文字的世界,文字能帶他們去任何地方,觸碰任何人,而且永無止境。對於深夜時分的孤獨靈魂,什麼樣的情詩、宣言和高等藝術都比不上最低俗、最笨拙的幾段齷齪文字。
我們不就是為此寫作的嗎?(我們作家,最最差勁的讀者。)為了送出我們的秘密信息,傳達給我們永遠不可能認識的陌生人。為了改頭換面去接觸其他人,那些將他們的面容藏在我們書里的人。我們難道不是為了他們寫作嗎?為了特蕾莎·特雷奧?為了達利安·克雷?
後來經過廚房的時候,我看見手機在廚台上發亮。我剛才沉浸在網聊的世界裡,沒有聽見手機的微弱呻吟。達妮發來簡訊:「謝謝你那晚來看我!要是不願意就別寫那本書。我能理解。想聊天的話,打給我。」
我沒有打給她。時間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