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搭夜班火車去州北。我要一早趕到監獄,登記手續煩瑣複雜,因此我決定乾脆提前一晚動身,在監獄附近找個旅館過夜。第二天搜身檢查過後,我就能見到達利安·克雷了。
直到坐上去新新監獄的火車,過去一周的緊張和興奮漸漸消散,更加發自肺腑的緊張和興奮開始浮出水面:我正要去會見一名多重殺人犯。我即將會見一個惡魔,甚至有可能為他做事。這個惡魔可不像我十四歲打工時遇到的健康食物店老闆,那傢伙的刻薄僅限於逼著我洗刷洗麵筋機罷了。克雷是真正的惡魔,屬於那種非人類的惡魔。他和一般的罪犯不同。普通罪犯做壞事是出於自私或愚蠢,恐懼或憎恨,總之都是普通人性的弱點,不難理解。克雷卻不一樣,他是與眾不同的異類。無論他犯罪的根源是什麼,他都踏過分界線,抹殺了自己的人性,因此變成了魔鬼。
我害怕和魔鬼見面。我承認。我在車上坐立不安,驚恐得可笑,就像試膽會上接近鬼屋的孩童,在光天化日之下按理說什麼也不該害怕,又或者就像我們去看玻璃魚缸里的鯊魚,一步步後退只是為了以防萬一。害怕還因為我將要踏入監獄,哪怕只是以訪客的身份。他們再也不放你出來的可能性永遠存在,對吧?還有更深層的恐懼——玷污:迷信,原始,但正因此而難以動搖,害怕邪惡會傳染,與魔鬼接觸會對我造成損害,會對我的「靈魂」造成不良影響。
說實話,我其實挺想回家,鑽進已經被我改造成書房的舊卧室,在我寫下那些幼稚詩歌的書桌前坐下,幻想從佐格去某個溫暖潮濕的星球旅行,那兒的居民用面具遮住頭臉,靠生殖器官彼此辨認,或者琢磨如何爭分奪秒阻止有史以來最大一批強效可卡因運達哈萊姆,揭露秘密策劃陰謀的白人政客。擋住這些人渣去路的只有一個人:莫爾德凱·瓊斯。
窗外黑夜降臨,列車向北疾馳,城區變成村野,我們似乎漸漸回到冬天的懷抱。外面仍有積雪覆蓋死氣沉沉的農田和悄然無聲的建築物,還有電話線和圍欄柱。樹木光禿禿的,只有松樹除外,它們是黑暗中的一團團黑影。群山依然冰封,天空無比晴朗,星辰不計其數。我對面是法務助理特蕾莎·特雷奧,她背對著列車前進的方向,我要是這麼坐非得暈車不可。
特雷奧帶著幾份要克雷簽字的文件,她同時也是我的嚮導,告訴我怎麼去旅館和監獄,陪我完成登記手續,不過我和她將分別會見克雷。她從商務裝換成牛仔褲配風雪衣的旅行裝,不過車上很熱,她脫掉風雪衣,底下是一件鬆鬆垮垮的美國公民自由協會運動衫。背包上的像章催促我去「中東散播和平」。我還注意到一點:她並不害怕。
「你不怕嗎?」我笑著問她,「走這麼一趟?」
「不怕。」她說,「你要是動歪腦筋,我有胡椒噴劑。」
我哈哈大笑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去監獄見一個兇手。」
「你指的是一個遭到錯判的人。我為他的律師工作。」
「好吧,對不起。總而言之,我的意思是……」話題越扯越遠,我開始後悔。我更願意閉上眼睛裝睡。也許還要打兩聲鼾。「我的意思是肯定很有趣吧?我是說身為律師,你需要跟各種罪犯和討厭鬼打交道。」
「比方說色情寫手?」
「哈!」我又笑道,「說得好。連中兩元了。我是混球,這我知道。我忍不住。你是律師,應該能有同感。」
她沒忍住,露出一絲笑容。一絲幾乎看不見的勉強笑容。
「總之,」我聳聳肩,「管他的,就這樣吧。」我轉身盯著窗外。樹木。積雪。星空。視野內一切都是一個模樣,也許我們根本沒有動過地方。
「其實我還不是律師。」她說,「我還在見習期。我是志願服務的助理。」
「是嗎?為什麼要跟弗洛斯基?」
「因為我認為死刑很野蠻,因為就算克雷——還有其他死囚——確實有罪,確實殺了人,但我們殺死他們也同樣是犯罪。一個社會不可能既這麼做,又自稱它是文明的。」
「我們幾時是文明人了?」我問,「這一點很值得商榷。當然,我並不贊成死刑,」我飛快地加上一句,「我也反對。州政府掌握這種權力讓我不太舒服。死囚區可沒幾個有錢的白種人。」
「沒錯!」她叫道,坐直身體,總算顯得熱絡了起來。
「可是,」我忍不住又說,「我忍不住要想,有人殺死了那些姑娘,有人做了那些壞事,這個人很邪惡,那麼,這個邪惡的雜種難道不該去死嗎?」
「唔,如果你有這種想法,如果他很邪惡,活該去死,而你自認是個好人,是個文明人,又為什麼要接這個活兒呢?」
「你為什麼總這麼說?誰說我是好人了?」我問,「我只是個碼字的。別擔心,等你當上律師就會明白的。」
她翻個白眼,笑容消失,她收回先前伸出的小小一截橄欖枝。談話到此結束。她從包里取出眼鏡戴上,開始讀西碧萊恩·洛琳度—高爾德的《猩紅黑暗降臨》。
我這是第一次見到別人讀我的書。我當然知道肯定有人在什麼地方讀它們,我承認早幾年甚至會去書店,到書架上找我的筆名,然後像觀鳥似的在附近逗留,等待名為讀者的怪異物種飛過來選中我。但這種事沒有發生過,一次也沒有,我的假想讀者始終是一團模糊的黑影,比我創造的角色還不真實。
我的第一個念頭是告訴她,但立刻意識到讓她、她的老闆或克雷知道我是誰或我有什麼身份恐怕不太明智。再說她多半也不會相信我。再說要是她相信,但認為我寫得很爛怎麼辦?
我清清喉嚨,儘可能隨便地問:「寫得好嗎?」
「什麼?」我似乎很煩人。
「那本書,寫得好嗎?」
她點點頭。我覺得這比說不好當然好,但不怎麼讓我滿意。
「寫什麼的?」
「什麼?」我這會兒顯然是在騷擾她了。
「寫什麼的?」
她對我射出能殺人的眼神,嘆息道:「吸血鬼。滿意了?」
「唔,有意思。」
「喂,蕩婦密語先生,你少對我的選書口味指手畫腳。」
「我沒有,也不會這麼做。其實我聽說她的書相當不賴。」
她抬起頭,看著我的眼睛,想判斷我是不是在取笑她。
「我認為她很了不起。」她說。
我估計我多半臉紅了。我知道我必須垂下眼睛。她是我的書迷,我心想,真正的書迷。我的書迷。然後,因為我實在按捺不住,就像我看書時忍不住要往後翻,我必須去想接下來的這件事。雖說我真的不該去想,但我忍不住。身為作家,身為詩人,哪怕是最糟糕的詩人,這是我的天職。儘管我和特蕾莎開過玩笑,但我們詩人確實是蠻子:文明依賴於壓抑,而詩人總要往下想,無論多麼不該想,無論多麼不該說出口,我們也非得說出來,哪怕只是悄然無聲地說,用文字說,對自己說。於是我看著特蕾莎·特雷奧,心想在牛仔褲和鬆鬆垮垮的運動衫底下,有沒有什麼粉紅色的軟肉穿了洞眼,有沒有什麼柔嫩之處需要輕輕嚙咬。
她讀著小說,我嘗試在腦海里陪她沿著故事線前進,猜測她什麼時候微笑什麼時候皺眉。在剛開始的幾個章節里,我的女主角薩莎——主修考古的大學生——得到紐約的一份暑期實習工作,為一對避世隱居的富豪夫婦整理藏品。我很高興地看見特蕾莎全神貫注地讀著這個部分,皺起眉頭,用手指把玩頭髮,有一次甚至咬住豐滿的下嘴唇,流露出誇張的同情,因為薩莎來紐約後的第一晚,去中央公園散步險些遭到強姦,還好有條野狼趕走襲擊者,她因此得救。可是,就在我們(特蕾莎、薩莎和我)踏上神秘夫婦的優雅排屋的台階,懸疑氣氛應該近乎無法忍耐的那個時刻,她卻突然合上書開始睡覺。她合上黑色的睫毛,一根細長的手指夾在書里做標記,直到我們抵達奧西寧,這裡的地面有新鮮的積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