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至十五日 第七章

好吧,我承認我寫過詩。不,我根本談不上好。我不會說我是什麼受挫的悲劇天才。這也不是那種故事。事實上,和許多社交有障礙的成年兒童一樣,擅長處理字詞卻不擅長人際交往,詩興彷彿粉刺,在青春前期的某段時間突然爆發,到我遇見珍妮的時候,詩意已經成了退化器官般的才能,好比花樣洗牌和攤蛋餅,只在別人想看的時候才拉出來遛一遛。我每年為珍妮的生日寫一首詩獻給她,因為我買不起真正的禮物,就像有些人把通心粉粘在咖啡罐上做模型——結局多半也差不多,消失在布魯克林的某個地下室里。

我母親死後,我在她的床頭櫃里發現一個信封,裡面是我寫的最初幾首詩,涵蓋了我從八歲到十九歲的黃金年代。紙張皺皺巴巴,染有污漬,有些是手寫的,有些是打字機打的。我意識到我的作品裡只有這些她真心喜歡,甚至在電話里大聲念給表妹薩迪聽過。我讀了一遍,它們當然都很普通,寫的是秋天、時光和建築空地,有一首格外讓我皺眉頭,居然是光明節奇蹟。我的詩歌就是這樣,僅有的兩個讀者也都離開了我。

可是——就像曾經想當無政府主義者的傢伙,顛覆思想如今變成了聽你點單後的低聲叫罵,就像銀行櫃員的溫順微笑背後永遠在策劃如何炸開保險庫,就像不會寄出的激烈社論的作者,就像只會用視線施暴的性罪犯——我心底里還刻著一首秘密小詩,不被任何眼睛看見,不被任何嘴唇吟誦。在這裡,在我用本名書寫的真實故事裡,我將援引我寫詩的權利,而不會沒完沒了描寫他媽的天氣和沙發是什麼模樣。我不會假裝知道包括我在內的任何人都在想什麼,或者猜測我們做事的理由。就像詩人,我將只說我必須說的話,簡明扼要。因為這就是詩歌的本質,用最少的詞句傳達最多的信息。我們詩人想什麼就說什麼,用的也是唯一能用的方式。舉個例子,如果我說她的心黑如蜘蛛,那麼事實就是這樣。黑,如蜘蛛,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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