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並不是沒有寫過小說。要是我沒記錯,我一共寫了二十三本。然後呢?互聯網殺死了包括《淫慾》在內的整個雜誌出版業,就像以前電視和電影殺死了書籍,就像再早些時候這個還是那個我不記得的什麼東西殺死了詩歌。也可能是自殺。總而言之,變態佬終於不再閱讀,我在色情業也就走到了頭。還好《淫慾》的一位前編輯在一家科幻出版社找到工作,於是我又有了飯碗,用各種假名寫書。(當然,是和色情寫作不同的假名,以前我用過的名字不少,但主要是湯姆·史丹克斯,需要用女性筆名的時候則是吉莉安·蓋索。)我的入行作品是佐格科幻系列。對我來說算是個過渡期,因為佐格是顆軟色情行星,戰鬥場景之間穿插了很多性奴役、輕捆綁和色情折磨的段落。在我的想像中,這個地方一半未來一半遠古,有城堡和星際飛船,武器是激光和利劍,巨乳蜂腰的女人和胸肌發達得離譜的大鬍子冷酷男人騎龍飛過導彈,舉起獸角痛飲蜂蜜酒。我以T.R.L.龐斯特隆的筆名寫這些書。《佐格的淫婦主宰》是其中最暢銷的,但我覺得最有意思的是《佐格性愛機器人起義》,姑娘們在這本書里終於佔了上風。我甚至在這本書的最前面寫了題獻詞:獻給J。
然後我開始寫內城非洲裔美國人小說,市場管這個門類叫「都市體驗」。這個系列的主角是個前特種部隊上尉,阿富汗和伊拉克戰爭的老兵,受傷後染上毒癮。他回到哈萊姆的家裡,戒毒後成為一名盡忠職守的警察,不光彩的歷史被揭穿後遭到解職。最後他當上私家偵探,或稱獨立承包人,以每天兩百塊外加費用報銷的價碼主持街頭正義。我將他塑造成黑皮膚的猶太人,有衣索比亞和美國土著的血統,名叫莫爾德凱·瓊斯,外號貧民窟治安官。我署名J·杜克·約翰遜。從我本人和《競賽》雜誌的訪談中,讀者得知「J」是約翰的縮寫,但大家都叫我杜克。
再往後,我殺進吸血鬼小說,這似乎有潛力成為最日進斗金的門類。天曉得為什麼吸血鬼狂熱正在席捲書架。去巴貝書店轉一圈,你會看見這種東西擺了好幾碼長。為什麼?問住我了。大概和新一輪哥特/恐怖/工業夜總會文化的興起有關。穿刺、黑衣、長筒襪,等等,我描寫蕩婦的本事恰有用武之地,我覺得我終於能討生活了,因為文學事業正在衰落,為宅人和變態寫地攤小說是唯一的出路:書籍成為戀物的主體,只有戀物狂還讀書。
按照幻象出版社二十六歲的編輯所說,重點在於吸血鬼小說基本上都以年輕女性的第一人稱敘事。就寫作而言,我完全沒問題,因為我化名「吉莉安·蓋索」為《甜心》雜誌寫的許多短篇都這樣開頭:「今天是我的十八歲生日,作為拉拉隊的隊長……」但碰到要署名和提供作者照片的時候,我卻傻眼了。
我的其他筆名沒有遇到多少麻煩。T.R.L.龐斯特隆是我本人戴上假鬍鬚和黑框眼鏡,襯衫底下塞了個枕頭。在我心目中,他——或者更準確些,他的讀者是胖乎乎的宅男,我盡量讓他顯得是比較酷一點、稍微有點出息的他們。J·杜克·約翰遜的照片其實是我一個叫莫里斯的朋友的照片,他在我家這條馬路上經營花店。他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戀,但也是個不折不扣的大塊頭,深黑色的皮膚,留著長而粗的髮辮,有一張皇帝氣度的大臉。要我說,J·杜克·約翰遜就該是這副模樣——強橫、睿智,不買任何人的賬。我不允許他在照片上微笑,因為他有酒窩和全世界最可愛的齒縫。我們給他穿上正裝戴上禮帽,借了幾個指環戴上,我請他和他苗條的越南男友蓋瑞吃飯喝酒。酒過三巡,他又累又困,終於擺出飽經世故、威風凜凜、少他媽惹我的眼神,我按下一次性相機的快門。對T.R.L.龐斯特隆和J·杜克·約翰遜而言,模糊的黑白小照片就足夠了。對於一切公關請求我都扔出這兩張照片,再說我也沒什麼機會搞公關,這個你可以相信我。
可是,吸血鬼小說讀者要的顯然更多:更好看的照片,與作者更多的接觸。還有,作者必須是女人,因為天知道為什麼,讀者(絕大多數是女性)只信任和真心相信女作者寫出的第一人稱女性吸血鬼故事。這位女作者最好相貌迷人,但不能太年輕也不能太瘦削。我死去的母親就是這麼摻和進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