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康羅斯警員承認目前是他十四年警務生涯中最美妙的一段時光。因為席文生並不如他想像的那麼壞。

他雖然富裕卻不小器。所有的餐費和酒帳都由他負擔,而且儘可能搭計程車;小費出手大方,甚至還送康羅斯禮物。

席文生先送給他一瓶美酒請他品嘗,接著是一條粗重的銀手鏈、羊毛衣、名牌領帶、皮帶。每次他們見面,席文生都有禮物送他。

康羅斯到過席文生家兩次,覺得那幢房子完美極了。席文生甚至在家中招待他享用他從未嘗過的上好腓力牛排。

同時康羅斯寫了不少鬼扯淡的報告給埃布爾納·布恩,希望這個任務能夠永無休止的進行下去。可是埃布爾納·布恩亦非等閑之輩。他已經開始逼康羅斯進行得積極一點:不是證實席文生的不在場證明,就是推翻它。康羅斯只好嘆著氣開始辦正事。

於是他前往「種馬」酒吧,來到吧台前點了杯啤酒。席文生說對了;他從未見過這麼多黑皮衣。所有的酒客都打扮成公路飛車黨的模樣,身上的皮衣只要一走動就吱吱作響。

「尼克在嗎?」他問指甲上搽著蔻丹的酒保。

「哪一個尼克,親愛的?我認識三個尼克。」

「想當演員的那個孩子。」

「喔,他啊。他經常出沒這兒。」

「我在為一隻廣告選角色,可能用得上他。如果見到他,轉告他好嗎?」

「他怎麼跟你連絡,甜心?」

「我姓康,」康羅斯說:「我就在附近。」

酒保點點頭。康羅斯沒有問出姓氏,也沒問出地址和電話號碼。

康羅斯在「種馬」停留的時間要比在家的時間更多。每天從下午到傍晚都在這裡喝啤酒,然後去赴席文生的晚餐之約。他已經漸漸喜歡上這個地方。你只要深呼吸一口氣就能醺醺然,假如想靠抓毒販而成名,只要在這裡轉一圈就行了。

他等了五天,一名少年終於走到他的桌前站住。他留著一九五零年代的鴨屁股髮型,頭上油光閃閃;身穿洗白的牛仔褲,撕掉袖子的運動衫,釘著鋼珠的寬皮手鐲。

「你姓康?」他半瞇著眼懶洋洋的問,擺出馬龍·白蘭度 早年的架勢。

「對,」康羅斯用指關節碰碰金色鬍鬚。

「你是尼克?」

「也許。酒保說你們在拍廣告。」

「拉張椅子過來坐。要不要來杯香蕉白蘭地?」

少年的雙眼一瞪。

「你怎麼知道我喝什麼酒?」

「一個傢伙告訴我的。坐下。」

尼克猶豫半晌後落坐。

「我看你不像導演。」

「我不是,我是條子。」康羅斯扣住尼克的手腕,不給他站起身。

「乖一點,你的臀部後面插著彈簧刀。我可以藉藏有武器而逮捕你。這樣起碼會讓你關一夜,吃點苦頭。你想嘗嘗滋味嗎?」

少年相當有勇氣;他沒有屈服。

「我先看看你的證件。」他冷冷的說。

康羅斯小心的亮了一下證件,以免酒吧里的其他人發現。

「好吧,」尼克說:「你想幹嘛?」

「只想求證幾個問題。用不了多少時間。記得十一月初的一個周五晚上嗎?那天的雨勢驚人。那天晚上你在這裡。」

「你是在問我,還是告訴我?」

「我在問你。十一月初一個下大雨的周五晚上。一個人進來跟你同坐,請你喝了幾杯香蕉白蘭地。大約九點到十點之間。」

「是嗎?他長得是什麼模樣?」

康羅斯把席文生的特徵描述出來:禿頭、臉皮鬆垮,小眼、發福,手上也許戴著金手鐲。

「他是做什麼的?我不知道,」少年聳聳肩。

「我遇到過很多人。」

康羅斯的身子向前傾,以自信的語調說:「聽著,小子,你再對我玩小聰明,我就銬上你、拖著你出去,把你帶到後邊的巷子踢你一頓,讓你一輩子直不起腰來。你不相信嗎?那就試試看好啦。」

「我見過這個人,」尼克不悅的說:「一個胖老頭。他請我喝了幾杯。」

「他叫什麼名字?」

「我不記得了。」

「想想看,」康羅斯逼問道:「記住我剛才告訴你,把你拖進巷子的事,仔細想。」

「席。好像姓席。」

康羅斯拍拍他的臉。

「好孩子。」

康羅斯終於確定席文生沒有嫌疑了。他本來就不相信席文生會拿鐵鎚殺人。用刀還有可能——那是女人的武器。不過絕不可能用鐵鎚。

看樣子調查就到此為止了,他傷心的想。等他把報告交給埃布爾納·布恩,他們就會調他回去辦那些狗屎不通的案子。不會再有羊毛衣、免費晚餐,不可能再懶洋洋的窩居在席文生的豪華寓所,喝他的酒,說黃色笑話。

但是或許事情還是有轉機的,他突然想,同時起身趕赴晚餐之約,不知道今晚席文生會為他準備些什麼。

齊勞勃和雙傑森覺得吉哈洛雖然討厭,卻不可能謀害賽門·艾勒比大夫。在齊勞勃看來,吉哈洛的供詞根本就是一團狗屎。

那本天主教的聖經並沒有什麼特殊意義。兩名刑警調查它的唯一理由是沒有其他事可做。

他們先從電話簿翻起,從格林威治一帶的教堂下手。帶著吉哈洛的相片和每一位神職人員談話,希望知道有誰在兇殺之夜見過吉哈洛。

這是天下最無聊的工作:踩馬路、亮證件、展示嫌犯相片,一再問同樣的問題:「你認識此人嗎?見過他沒有?他有沒有來過你的教堂?吉哈洛這個名字熟不熟悉?」

他們每天工作八小時,五點以後一道喝杯酒,和吉哈洛聚一聚。他們始終沒有告訴他,他們在做什麼。而他總是抱怨道:「你們什麼時候才逮捕我?」

「很快了,哈洛。」他們說。

他們調查了四天,齊勞勃終於有了突破。他和一名在第五街一座小教堂里打掃的老人談話時,對方瞪著吉哈洛的相片好半晌。

「他犯了什麼罪?」他問。

「他沒有罪。」齊勞勃說:「我們只是想找到他。他失蹤了,他的父母很著急。」

「喔,這人做的是什麼工作?」

「他並沒有做什麼。他是越戰退伍軍人。腦子有點問題,無力工作。」

「越戰退伍軍人,卻又是天主教徒?」

「對。」

「唔,」老人嘆一口氣。

「有一位教士——呃,也不算什麼教士。他有點瘋狂,沒有自己的教區。他們也讓他多少做點事情。他叫高神父,或者姓葛——他為越南退伍軍人辦了個收容所。給他們一份三明治、一張床。他做的是好事。不過那並不算正式的教堂。」

「他的錢從哪裡來?」齊勞勃問:「是教會支持他的嗎?」

「你在開玩笑?他什麼都是靠自己。靠著捐款,這裡捐一點,那而募一點。」

「有意思,」齊勞勃說:「他的收容所在那裡?」

「我不知道,」老人說:「大概在休斯敦街。但是地址不清楚。」

齊勞勃和雙傑森都相信這是截至目前為止最好、而且是唯一的線索。因此兩人開始打電話。他們打到各個機構去打聽,最後從天主教退伍軍人會得知一位高法倫神父在莫特街有一座店面式的小教堂。

他們連續問了四個鄰居才找到。這座所謂的教堂,有幾分像黑手黨活動的俱樂部,櫥窗漆成綠色,沒有任何招牌。他們推門走進室內,裡面活像一家肉店:磚牆、污穢的地面、金屬天花板。

房間里坐了十幾個人:差不多一半是黑人。大家坐在藤椅中看書、玩牌、打盹,或者發楞。他們都很像剛出獄的人,身穿破牛仔褲、夾克、靴子。

兩名警員人內時,沒人抬起視線。齊勞勃站在一個手持過期《華爾街日報》的人身邊。

「高神父在嗎?」他愉快地問。

那人慢吞吞的打量著他們,再把目光轉向屋後。

「喂,老爹!」他嚷道:「又來了兩隻鳥!」

從屋後蹣跚走過來的男人狀如成熟的梨。身穿黑上衣,髒兮兮的教士硬領。牛仔皮帶和銀質環扣,他留著鬍子,一頭淡胡椒色頭髮。

「高神父嗎?」雙傑森問。

「正是,」神父的聲音瘖啞。

「你們是誰?」

他們出示了證件。

「上帝,」他嘆息道:「又是誰對誰做了什麼?」

「你認識這個人嗎?」齊勞勃拿出相片。

高法倫看看相片再注視兩名警員。

「你們有錢嗎?」他問。

他們吃了一騖。

「錢!」神父不耐煩的重複道:「鈔票。你們要情報?不付錢就不說話。相信我,你們會在天堂或其他地方得到回報的。」

雙傑森與齊勞勃只好掏出皮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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