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六日上午,布恩小組長來電話。說是想過來叨擾片刻。狄雷尼表示沒有問題,歡迎之至;蒙妮卡正在參加一項女權運動的會議。
這兩個男人幾乎每天都通電話。其實案情並無新的進展。倒是兇手有了一個響亮的名號,報紙電視都稱之為「飯店惡煞」。
布恩說施馬提小隊長已經相信兇手不是妓女。現在他們的火力大都集中在同性戀和人妖方面。
狄雷尼嘆道,「這也怪不得他。依照案例分析,這類的兇手差不多每一個都是男性。」
「話是不錯,」布恩說。「可是現在市長辦公室吵得人仰馬翻,又是旅業公會、又是觀光團體。場面火爆。」
可是真正火爆,卻是布恩自己。
「你看,」他丟了一張傳單到狄雷尼的書桌。「施馬提堅持要把這個分發給每一家旅館的安全主管。」
狄雷尼戴上眼鏡,細讀。
「蠢蛋,」他輕聲罵道。
「對!我一再抗議,絕對不可泄露黑色的假髮。如果每一家旅館都知道,再要想對報紙守密,絕無可能。報紙一出來,兇手就會去改假髮——對不對?金黃的,紅色的,隨便什麼顏色。這會兒,大夥全在找戴黑色假髮的人。簡直讓我嘔!」
「不要太激動。事已如此,急也無用。你提反對意見的時候,可有人證?」
「當然有。」
「很好,」狄雷尼說。「那就沒你的事。假情報來得很多吧?」
「多得一塌糊塗。這就是我不肯透露假髮的另一個理由。擋得住假情報。現在我們手裡一張牌都沒有了。施馬提可真做了件屁事!」
「算啦,」狄雷尼勸他。「讓他自己去作繭吧。你沒事就好。」
「也只有這樣了,」布恩嘆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對派出去的那批『餌』說。隨便戴什麼顏色假髮的人,五呎五到五呎七的都要注意。這太不象話,也太渺茫了。」
「不,話不能這麼說。」
「我們也遵照你的提示——兩個被害人可能僱用過同一個人,後來又都解聘了他。我們還在努力,可是沒有什麼眉目。」
「非追下去不可,」狄雷尼固執到底。
「我知道。我還記得你說過兇殺的時間距離會愈來愈短。所以——」
「一般而言,」狄雷尼強調。「我是說一般的情形。」
「對。卜喬治和胡福瑞兩個案子相隔大約一個月。如果,還有第三次,我想——可能會在四月三號上下。那就是離胡福瑞被殺三個星期。所以我預備在那個禮拜要大家特別提高警覺。」
「絕無害處。」狄雷尼肯定的說。
「如果,再有一次,」布恩說,「我會通知你。你答應過要到現場——記得嗎?」
「記得。」
四月三日來了又走了。沒有兇殺報告。狄雷尼困惑。不是為著事實證明他判斷錯誤;這在過去也曾有過。他惱的是這件案子完全不合於任何一個已知的犯罪型態。完全兩樣。
但是這不正應驗了郎赫伯講稿中「凡是濫殺案件全都太特殊,找不出一定的模式。每一個個案都不同,每一次殺人都特異。」的說法。
四月十日清晨,約七點三十分,狄雷尼已睡醒,只是仍賴在床上,捨不得離開暖和的被窩。電話鈴聲乍響。蒙妮卡一驚而醒,翻個身直盯著他。
「艾德華·狄雷尼。」
「組長。我是布恩。又是一個。柯立芝大飯店。你可以過來一趟嗎?」
「可以。」
狄雷尼隨即下床,脫去睡衣。
「是誰打來的?」蒙妮卡問。
「布恩。又是一個。」「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