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性的盲目兇殺:其來歷與動機
——郎赫伯,紐約市警局刑事組小隊長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刑事警探在測定嫌犯究竟有罪或無罪的時候,必須顧及的是方法、機會、和動機。兇犯可以選擇兇器,選揮機會。動機卻沒有辨法加以選擇;因為他本身就是動機的產物。通常也就是由動機來取捨他的犯罪行為。
就紐約最近發生的一連串連續性謀殺事件,我們分析兇手的動機是什麼?——且看搮題寫的「傷人零點四四」或所謂「山姆之於」。前者說明的是一把零點四四口徑的槍,打死了六個人,傷了七個人。而後者竟是兇手自己起的一個「藝名」,用意是侮辱警界、新聞界以至所有的民眾。
於是警探大動腦筋:這人自稱「山姆之子」。那是神話里大力士「SAMSON」的引申,大力士的長髮被削剪之後便失去了神力。我們知道被害人都蓄著長發。這是一個關鍵嗎?一條線索嗎?不,我不以為。太弱,大單薄。但是,不管這條線多麼牽強,還是不能放棄任何一種的可能性,以圖證實兇犯的單一動機或者多重動機。
那麼,在詮釋這類兇手的動機時,那些心理學專家、犯罪學專家、社會學專家都到哪兒去了呢?
我認為,理由很簡單。凡是濫殺案件全都太特殊,找不出一定的模式。每一個個案都不同,每一次殺人都特異。……
諸位會說:「他們一樣都是發瘋。」……
不,令人困惑的一個公分母,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男人。在這個恐怖殿堂之中,女士們在哪裡?被害人有之,兇手絕無。對,有一個馬莎貝克。不錯,但是,她是與一名情夫共同「合作」的,殺人是為了一個貪念。這隻能算做冒牌貨。
我們不把貪念列入連續性盲目兇殺的動機……今晚我們歸列的乃是一連串獨立性的謀殺,往往經歷一段很長的時間,被害人與被害人之間沒有關係,被害人與兇手完全陌生……。
那麼,刑事警探應該追究什麼呢?什麼樣可能的動機來幫助他逮住真兇呢?……
第一,瘋狂的慾念。這個通俗小說上常見的主題,的碓存在。……性的狂亂:滿腔熱情經由恨、無能、毫無愛情的性空虛轉變成了暴力。於是乎他渴望血,籍殺人求得發泄和滿足。但是他知道自己在殺人——他會哭——絕不是為了死者,而是為他自己;他心裡的一股怨氣——他會在浴室的鏡子上用口紅塗寫「阻止我,別讓我再殺人了!」好像真有人能夠駕馭他的瘋狂。其實不然……
第二,報復。……山姆之子就是一個例子。我將這個動機解釋為憎恨某一特定型態的個人,或是群體,在兇手病態的心理認為,這些人該死。不管女人、黑人、同性戀、窮人、貴人或者漂亮的女孩,都可能成為特定該死的對象。
……
第三,棄絕感。……與報復極端近似,只是棄絕感的由來不是因為個人或群體。而是被社會、被整個世界、甚至生命的本身遺棄了的感覺。兇手自怨自艾,「我不想來到這個世間,」接下來就是,「誰讓我來的呢?」
從前有一個殺人狂,名叫潘茲蘭。他聰明、有思想,卻遭受侮辱、遺棄。於是他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濫殺無辜,在他來說這不是殺人,而是殺掉生命的本身。
這就是棄絕感:社會摒棄他,他就摒棄社會。他要肯定自己。我就是我。要引得全世界都注意!怎麼證明?謀殺就成了一面最好的鏡子。……
最後一點,不中用。……有一些起不了作用的小人物,他們的極端懷疑主義特彆強,他們受消極的否定論侵蝕,受絕望感擺布。……
他們以殺人來證明自己戰勝了人類的戒律:「汝不可殺人」。或者以殺人來證明那些死者的信仰錯誤。不管證明的是哪一點,兇手的行為就像是傳播混亂的使者。
山姆之子的作為就含有那麼一點極端懷疑主義的味道。但是我並不相信他的動機只這一項。應該是兩三個以上的動機相互作用產生的。
……所以,殺人狂的動機很少單純的只有一個。我們不是蚯蚓。我們是最複雜、最會胡思亂想的生物。遇到這類連續性的盲目凶段案件,刑事組警探的工作,就是透過這些奇奇怪怪的動機,抽絲剝繭之後,才能能夠、比較有希望的、抓到兇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