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四節

古卓依撥電話給《紐約時報》之後的幾天,她一直熱中的翻看報紙。可是除了一則胡福瑞在皮耶士大飯店彼殺害的小方塊之外,什麼都沒有。

不久,連這一小方塊都不見了蹤影。卓依認定消息確是封鎖了。正如彭伊雷說的,這對旅館業大不利。旅館要在報紙上打廣告。全市的財經靠觀光業務做基礎。所以,報紙只有噤聲。

但是在三月二十四日,時報的〈大都會百態〉上出現了一篇社論。標題是:「兩樁兇殺案,追追追」,內容論述卜喬洛與胡福瑞的兩起兇案,指出兩案的雷同點,並稱警方正致力於採證兇手為同一人的立論。謀殺動機不明。

時報社論透露偵查工作由刑事組施馬提小隊長坐鎮指揮。他說:「我們已經掌握了幾條有力的路線,相信在短期內可以將兇手逮捕歸案。」並設有專線電話供社會民眾隨時提供線索。

時報不提「山姆之子」的謀殺事件,下午的《郵報》和晚間的《每日新聞》就不像時報那麼保守。《郵報》的大標題就是:「又一個『山姆之子』?」而橫跨四頁的《每日新聞》更妙:「警察口中的『山姆之女』」。

兩份報紙都表示,警方擔心卜喬洛與胡福瑞的兇案,很可能只是一連串精神病態、無動機殺戮的開端。兩份報紙都引用了施馬提小隊長的話:「我們已經掌握了幾條有力的路線,相信在短期內可以將兇手逮捕歸案。」

古卓依的吃驚,一閃就過。她篤定的以為施馬提放這種樂觀的空氣,目的不過是安定紐約市民的心。

比較麻煩的,倒是《每日新聞》所謂「山姆之女」的說法。仔細讀過全文,原來警方只是在調查兩件案子同是出自一名妓女之手的可能性。城中區的綠燈戶都遭到了偵訊。

因此,古卓依認為一切都不足慮,反而使這件事更加刺激。所有的警察忙得團團轉。千百萬的讀者驚慌害怕。她成了不得了的大人物。

她的快活只持續了兩天。兩天之後,彭伊雷帶了一張字條進來,是一張由警方發給曼哈頓城中區各旅館安全主管的通知。

說得明白一點,就是一張通緝令。要求安全人員協助逮捕殺害卜喬治與胡福瑞的兇手。警方相信殺人犯是在旅館的酒吧、酒廊或餐廳等處與被害人接觸,特別是那裡舉行大型集會、或商務會議的旅館。

對於「嫌犯」的描述十分簡略。只說男、女都有可能,大約五呎五到五呎七的身高,戴黑色尼龍假髮。

「就只這些,」彭伊雷說。「如果把每一個戴黑色尼龍假髮的男女統統拘捕,那可真亂了。你知道抓錯人的訴訟責任有多重嗎?」

「知道。」

「兩個案子都發生在半夜,」彭伊雷對著通知研究。「下午賴約瑟五點鐘來當班的時候,我要親自拿給他看。單子就留在我桌上。明天早上我如果碰不到莫巴利,由你負貴交給他行嗎?」

「是,組長。」

他走了以後,她僵直的坐著。兩隻手糾緊的擱在桌上。指節發白。

黑色假髮沒什麼大不了,容易改變。但是他們怎麼算得出那麼準確的高度?

她一遍再一遍的溫習那兩次冒險。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痕迹能讓警方估出她的身高。她不由得起了一陣雞皮疙瘩,有個絕頂的高手在辦事。一個秘密的「明白人」。

她疑心那也許是個靈媒,或是某個具有超感能力的人物在協助警方調查。「我看見一個男的,或是個女的,有著——一頭黑髮。不對,不是頭髮——是尼龍的假髮。這人中等身材。對。五呎五到五呎七吋左右。……」

古卓依滿懷自信的點了點頭;沒錯,絕對就是這樣。

星期四的夜晚,她上三十四街的「假髮總匯」試戴了一次金黃色的假髮,式樣和黑色的那頂完全相同。她對著鏡子梳弄許久。

「這使您整個改頭換面了,小姐,」店員在一旁獻殷勤。

「那是一定的。」古卓依買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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