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分鐘之後,埃布爾納·布恩小隊長已坐上了破皮椅。狄雷尼的轉椅也轉了方向,以便兩人談話時不受桌子的阻礙。
這位前任組長並以箭步衝進忙碌的廚房,為客人帶著了一桶冰塊、一瓶蘇打水。布恩本來是個酒鬼,竟有兩年滴酒未沾。狄雷尼為自己調了一杯淡的威士忌蘇打。
「我是來接蕾貝嘉的,」布恩解釋著,「她們還沒吃完。我這一來希望沒有打擾你,組長。」
「沒有沒有,」狄雷尼誠心的說。他指著亂七八糟的書桌。「搞這些退稅單。一個晚上夠我受的了。來,說說看,對新任的主管感想如何?」
兩個人說回家常,聊些警局的閑事,談了差不多十五分鐘。大部份的數據都由布恩提供:誰升,誰調,誰退休。
「他們又把警力調回這邊來了,」他告訴狄雷尼。「特勤組起不了作用。」
「這事我看到了,」狄雷尼點頭道。「還留著一部份特勤人員吧?」
「不多。我現在就在那裡面。是城中北區一個屬於重大犯罪案件的單位。」
「對你很合適,」狄雷尼由衷的說。「你有多少人手?」
布恩不自在的扭扭身子。「呃,一個月前有五個。現在有二十四個,明天早上他們會帶個小隊長過來。」
這位前任刑事組長大為驚訝,只是盡量不表露出來。他好奇心重的注視著布恩。眼前這人似乎精疲力竭,眼圈泛黃,身體佝僂無神。看上去目前最好能讓他睡足二十四小時的覺,再吃上一頓熱呼呼的飯。
布恩是瘦高個子,走起路來無精打采,外表鬆散。一頭薑黃色的頭髮,面容蒼白,滿是雀斑。總有四十了吧,仍舊一副生澀、老實的態度,一份孩子氣、逗趣的笑容。
狄雷尼曾經在維多·麥蘭兇殺案與他共事過,知道他不灌老酒的時候,是個極好的刑警。布恩心思細密。對於公事任勞任怨。遇上需要要狠的時候,他就是頭猛虎。
狄雷尼仔細的觀察他。留心到他細長的手指微微發抖。這絕不是酒精作怪。蕾貝嘉在他發誓今後永遠酒不沾唇之後才答應嫁給他。狄雷尼不相信布恩甘冒婚姻破裂的危險。
「布恩,」他終於開口,「我老實說一句:你看起來已經半死不活了。怎麼回事?」
布恩把空杯置在椅子邊的地毯上。身體朝前拱,兩臂環著膝蓋,細長的手指有一拍沒一拍的拍著。他望著狄雷尼。
「又碰上同樣形式的案子,」他說。「兇殺。」
狄雷尼瞪著他,小啜一口威士忌蘇打。
「確定?」
布恩點點頭。
「目前只兩個,」他說,「手法完全一樣;這是絕無疑問的。現在當然只能算是觀測,等正式報告出來也不過是時間問題。」
「兩次雷同的兇案?」狄雷尼不免懷疑。「可能是巧合吧。」
布恩嘆口氣,直起腰,點根煙,朝後一靠,迭起兩條瘦腿。
「也許是我們的想像,」他說。「可是自從那個『山姆之子』的事件發生以後,局裡每個人都超敏感起來。也許我們是情急無奈的亂喊,『殺人狂!』不過,這兩個案子確實相同。」
艾德華·狄雷尼組長目不轉睛的盯著他,卻仍視而不見。他內心升起熟悉的刺痛感,一種激動、一種挑戰。更厲害的,是一股憤怒和不服輸的決心。
「願意說來聽聽嗎?」
「當然願意!」布恩接得熱切。「或許你能探出一些我們忽略的蛛絲馬跡。」
「那倒不一定。試試看吧。」
小隊長布恩以快速刻板的腔調陳述事實。就像在向上級做報告。顯然對這項調查下的工夫不少:述詞毫無結巴含混的地方。
「第一個兇案:時間,今年的二月十五日。死者:男性,白種人,年齡,五十四歲。刺殺地點:大公園飯店九一四房。裸屍是在上午九時四十五分為清潔女工發現。死者喉管切開,下體剌傷多刀。死亡原因據驗屍報告:失血過多。喉頭的一刀並未致命。兇器:一種尖銳的利器,長約三吋。」
「三吋!」狄雷尼大叫。「天哪,那是小刀子,折刀!」
「可能,」布恩點頭。「刀刃最寬約四分之三吋,這是據法醫的判斷。」
布恩拾起地上的杯子,嚼著冰塊。語調慢了下來,結構也較前散漫。
「清潔女工敲了門進房打掃,她是個老婦人,眼力不太好。等到靠近床沿,站在血泊里,才看見他。她連聲尖叫,昏倒。有個茶房奔進來。在他後面跟著兩名客人。茶房用了房間里的電話,召安全組的人來,同時破壞了所有的印跡。安全人員帶了助手趕來,他們又再請來了經理和經理的助手。終於迸出個有腦筋的人,撥了九一一。第一批警員到的時候,房裡擠了大約有十來個人。歇斯底里的亂。我和現場勘察組的人差不多同時到達。難怪他們光火。就是第七騎兵隊衝過,都不曾這麼亂。」
「常有的事,」狄雷尼深表同情。
「我想也是,」布恩嘆一聲,「不過我們多少還是找著了一點所謂的線索。死者是個名叫卜喬治的珠寶批發商,丹佛市來的。經營的都是手工打的銀質、鑲土耳其玉和其他不很貴重的寶石首飾。他是來參加大公園舉辦的珠寶展覽。那天是他到紐約的第二晚。」
「強行進入?」
「看不出,」布恩答。
他解釋九一四房設置分隔式門鎖——半彈簧、半插梢。門一關上。便自動落鎖,但是插梢只有出門之後用鑰匙搭上,或者在房內撳上。
「清潔女工進去的時候,」布恩說,「彈簧鎖鎖著,插梢沒搭。好像兇手出去只是隨手把門帶上而已。」
狄雷尼同意這個說法。
「鎖外面沒有觸摸過的跡象,」布恩繼續。「現場勘察組把鎖身拆開,發條上沒有刮痕,沒有油漬,沒有蠟。所以很可能這個鎖根本沒有動過手腳;是卜喬治請兇手進房的。」
「案情相信你都分析過了,」狄雷尼說。「朋友?同行?私仇?爭執引起?生意上的問題?合伙人下的毒手?」
「或者飯店裡的客人,」布恩疲累的接下去。「還是飯店的職員。雞尾酒廊里的酒保。餐廳的侍者。太多的『也許……』『可能……』。全是虛話。就因為珠寶展覽的關係,那晚上飯店特別擠。他最後一段可以肯定的行蹤,是跟另外兩名同行在珠寶會場。時間大概是晚上七點。之後他們三個就分了手。卜喬治對那兩個人說他要到處逛逛。找一家入味牛排館吃一頓,早點回房睡覺。那以後他們就再沒有見著他。
「勘察組採到不少指紋,多半是模糊不全的。他們為這些不清不楚的指紋一直忙到現在。天亮後,組長,那間出事的房間在發現屍體之後,進進出出過多少人,飯店的員工,外加卜喬治住宿之前的那些客人。不過大家還是盡心儘力在查。」
「這的確沒有選擇的餘地,」狄雷尼說得冷峻。
「對。還有一件事:勘察組把浴室全部翻過。在浴盆排水口發現血跡。量很少,不過化驗組以為那就是死者的血。血型相同,而且,死者服過舒樂妊,化驗出來的。」
「舒樂妊?他吃那玩意幹嘛?」
「說了也難相信,他患有嚴重的打嗝症,吃舒樂妊壓得住。總之,那絕對是他的血。只是他絕不可能自己起床去浴室沖個澡,再回床上流血不止的死掉。所以那一定是兇手留下的——對不對?做案之後,沾了血,沖乾淨了走路。」
「排水口沒有毛髮?不屬於死者的毛髮?」
「什麼也沒有。」布恩喪氣的自嘲,「我們真叫運氣!」
「濕的毛巾呢?」
這是頭一次,布恩失笑。
「你真是什麼都不會漏掉的啊,組長?沒有。倒是不見了一條毛巾。我猜是兇手帶跑了。」
「很可能,」狄雷尼說。「一個有腦筋的傢伙。」
布恩重新專心、嚴肅的傾身向前。
「組長,這件兇案頭幾天的資料我差不多全都說了。要是照這些線索,你會怎麼處理?我問這句話的原因是怕我把事情弄砸了。也許不是砸,而是耗了太多時間追錯了方向。你的意思是?……」
狄雷尼一時無話。隨後起身,走向酒櫃。用最後一些冰塊再為自己調了一杯威士忌蘇打。
「再來點蘇打水?」他問布恩。「還是咖啡?」
「不必了,謝謝你。」
布恩從煙盒裡再取一支煙。前任刑事組組長為他點了火之後,就著這根火柴燃著了自己的雪茄。
他們聽見起居室那邊,客人正在散去:談笑道別和關門的聲音,不時傳來。蒙妮卡推開書房門,探進頭來。
「她們走了,」她說,「不過還得花一個小時收拾殘局。」
「要幫忙嗎?」狄雷尼問。
「假使我說『要』呢?」
「我就說,『不要』。」
「死相,」她啐著走開了。
狄雷尼重新落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