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六節

死者法蘭克·隆巴德的家在布魯克林的弗萊布希一帶,一條安詳得令人意外的街道,街上有樹木、有草坪、有汪汪叫的狗、有笑鬧的小孩。房子本身是兩層樓紅磚建築,一路直爬到屋檐、仍然翠綠的濃密常春藤遮住了它的丑。

一條柏油車道通往可停兩輛車的車庫,車道上一連停了18輛車,房子前面還有更多,兩輛並排停車。狄雷尼隊長在對街觀察這一切,也觀察到並排停車的其中一輛是三年車齡的四門普利茅司,那種稍微生鏽、稍微積塵、毫不起眼的外表正屬於沒標示的警車。前座坐了兩個便衣男子。

狄雷尼肯定這種安排警員保護遺孀克拉拉·隆巴德太太的做法。他想,屋內很可能也有隨身守衛,包利組長會這樣安排。現在的問題是,如果狄雷尼照計畫向遺孀問話,這些警員會不會有人認出他,向布羅頓報告狄雷尼隊長來過。

隊長在下個街角思索這問題幾分鐘,仍注視著隆巴德家。他站在那裡,雙手深深插在便服大衣口袋,看見兩對男女說笑著離開那屋,另一輛車並排停下,走出也在說笑的兩女一男。

狄雷尼編了個掩飾的故事。要是守衛的警員認出他,致使他到頭來被布羅頓責問,他會解釋說,因為命案發生在自己轄區,他感覺必須向遺孀表達哀悼之意。布羅頓不會完全相信,他會懷疑,會叫人去問遺孀,但那沒關係;狄雷尼確實感覺必須表達哀悼之意,也打算這麼做。

他沿著磚頭步道走向屋門,聽見很響的搖滾樂,笑聲叫聲,打破玻璃聲。這是場派對,而且鬧得很兇。

一個男人來應門,臉色發紅,太過英俊,兩隻手的小指居然都戴著戒指。

「進來進來進來。」他嘰哩咕嚕說著,揮著手裡的酒杯,杯中酒一半都灑在他那套手工縫製的天藍色絲質西裝前襟。「再多一個人也沒差。」

「謝謝你。」狄雷尼說。「我不是受邀的客人,只是想跟隆巴德太太談一下。」

「嘿,克拉拉!」男人轉頭大叫,「抬起你的漂亮屁股滾出來,你的情夫在等你。」

男人瞇眼斜視狄雷尼一眼,然後一頭鑽回跳舞、喝酒、大笑、吼叫的人群。隊長耐心站著,最後她終於揮著手朝他走來。

一個豐乳肥臀的金髮女,讓他想起奧斯卡·王爾德形容某個寡婦「因為悲傷過度,頭髮都金了」。她豐滿的身體套著一件露肩小洋裝,洋裝綴滿重重裝飾,簡直看似可以自行站立,滿是亮片、萊因石、流蘇、寶石孔雀胸針,還有難以解釋的一枚廉價星形錫警徽,寫著「吊襪帶督察」。她用渾濁的眼睛俯視他。

「幹嘛?」

「克拉拉·隆巴德太太?」

「是啊。」

「我叫狄雷尼,艾德華·X·狄雷尼隊長。我原先是——」

「老天爺。」她吐出一口氣。「又一個警察。我還沒見夠警察嗎?」

「我想表達我的哀悼之意——」

「第五次·」她說,「或者第六次?我算不清了。現在又是什麼事?你看不出我家滿屋客人嗎?別再來煩我了好不好?」

「我只是想說我很遺憾——」

「真是太多謝了。」她厭惡地說。「唔,你們都去死吧。這是告別宴會,我要擺脫紐約了,你們全都可以去死。」

「你要離開紐約?」他問,驚異於布羅頓竟會放她走。

「沒錯,大哥。我已經賣了房子、車子、傢具——什麼都賣了。等到星期六,我就會在陽光普照又多采多姿的邁阿密展開新生活。嶄新的生活。然後你們全都可以去死了。」

她轉身沖回宴會,狄雷尼戴好帽子,慢慢走向街角。他看著車流,等燈號變換,車輛呼嘯而過,自從讀隆巴德行動的報告以來一直纏擾不去的東西忽然出現在腦海,一如他所料。終於出現。

死者母親的偵訊紀錄中,蘇菲亞·隆巴德太太表示他從布魯克林過去時從不開車,因為她公寓附近找不到停車位,所以他搭地鐵。

狄雷尼掉頭回去,這次守在屋外的警察盯著他看。他又按一次隆巴德家的門鈴,遺孀本人一把拉開門,臉上掛著歡迎的微笑——認出狄雷尼後笑容便消失無蹤。

「我的老天爺,又是你?」

「是的。你說要賣掉你的車?」

「不只我的——我們有兩輛。你不用想撿便宜,兩輛都已經賣掉了。」

「你丈夫——你先夫平常開車嗎?」

「他當然開車。不然你以為呢?」

「他的駕照通常放在哪裡,隆巴德太太?」

「老天哪。」她大喊,小指戴戒指的男人立刻出現在她身後。

「怎麼啦,親愛的?」他問。「有麻煩嗎?」

「沒有麻煩,曼尼。只是又一堆警察的狗屎。皮夾里。」她對狄雷尼說。「他駕照都放在皮夾里,可以了嗎?」

「謝謝你。」狄雷尼謙恭說道。「很抱歉打擾你。只是我們發現他時,駕照不在皮夾里。」他忍住不提她說過丈夫皮夾里什麼都沒少。「可能還放在家裡某處吧。」

「是啦,是啦。」她不耐煩地說。

「如果你打包時看到,可以通知我們嗎?我們得跟州政府吊銷。」

「好啦,好啦,我會找,我會找。」

他知道她不會。但無所謂,就算找也找不到。

「還有事嗎?」她質問。

「沒,沒事了,非常謝謝你的合作,隆巴德太太。」

「去死吧,」她說著摔上門。

他回家後,有條不紊地檢查法蘭克·隆巴德身上物品的清單,以及蘇菲亞·隆巴德太太口供中關於兒子來訪習慣的內容。然後他在漸濃的黑暗中坐了很久,一度起身調了杯很淡的裸麥威士忌加水,端酒坐在那裡慢慢啜飲,繼續思考。

最後他再度穿上大衣戴起帽子,出門另找一個電話亭。他等了將近十五分鐘,伊伐·索森副督察才回電,這段期間另外三個想用電話的人很不爽地離去,其中一人離開前還氣得踢了電話亭一腳。

「艾德華?」索森問。

「對。我查到了點東西,我想布羅頓還沒查到。」

他聽見索森猛然吸口氣。

「什麼東西?」

「隆巴德有駕駛執照。他有兩輛車。順帶一提,他太太把車賣了,準備離開紐約。」

「所以?」

「她說他都把駕駛執照放在皮夾里。這有道理,符合機率百分比。我們發現皮夾時,駕照不在裡面。我查過清單了;」

片刻沉默。

「沒人會為了駕駛執照殺人。」索森終於說。「五十塊就能買到一張很好的偽造駕照。」

「我知道。」

「為了驗明正身?」索森建議。「兇手受雇於人,所以拿駕照向僱主證明他的確幹掉了隆巴德。」

「何必?第二天消息就登了滿報紙,僱主會知道工作已經完成。」

「老天爺,沒錯。你認為呢?為什麼拿駕照?」

「也許是為了驗明正身。」

「但你剛剛才說——」

「不是雇來的殺手,我有兩個想法。其一,兇手拿走駕照當紀念品,當獎品。」

「這太神經了,艾德華。」

「也許。另一個想法是,他拿走駕照是為了向另一個人證明他殺了人。不是殺了隆巴德,而是殺了某個人,任何人。如果消息上了報,而兇手拿得出被害人的駕照,那就可以證明他是兇手。」

這次沉默時間較長。

「老天爺,艾德華。」索森終於說。「太離譜了。」

「是的。離譜。」(他突然想起以前調查過的姦殺案,兇手用被害人自己的髮針縫住她的眼睛。)

索森再度開口:「艾德華,你是不是要告訴我,我們面對的是個瘋子?」

「是的。我認為是,類似惠特曼,史別克,昂拉,波士頓勒殺狂,潘茲蘭,曼森。類似那樣的人。」

「老天哪。」

「如果我猜得沒錯,我們很快就會知道。」

「怎麼知道?」

「他會再度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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