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一節

街道被拒馬圍住:黃色粗糙木頭,側邊印有「紐約市警局」字樣。路障下放著提燈,黑色球體內有冒煙的燭芯,看來像十九世紀無政府主義者的炸彈。

輪值的巡警向狄雷尼敬禮,拉開一座拒馬讓他通過。隊長慢慢朝街中心走去,走向河岸。他對這條街很熟,三年前他曾率領一批警官和「技術巡警部隊」的專家,解放一座被一群無賴霸佔且有系統地劫掠的獨棟樓房。那屋位在這街區中央附近,裡面亮著幾盞燈,一層公寓的住戶站在窗邊,瞪著樓下街道看。

狄雷尼暫停腳步,審視前方沉默的場景。了解情況後,他脫帽,往自己身上比畫十字,垂下頭。

十二輛車大致停成半圓形:巡邏車、救護車、探照燈卡車、檢驗室箱型車、三輛沒有標示的警用房車、一輛黑色禮車。三十個人站著動也不動,低著沒戴帽的頭。

市區這一帶新裝的街燈灑下沒有陰影的橙色燈光,像稀薄液體照亮建築門口、巷道、角落。沒有陰影,但也沒有明亮。只是一種不溫暖的粗礪燈光。

一陣晨霧輕輕滲進這片黃銅色的朦朧,在引擎蓋和車頂和黑色柏油路面上凝成淚水,沾濕了這些沉默觀者的發和臉,像裹屍布披落在人行道上那一團形體。跪著的神父行完終傅禮,站起身,四周等待的人戴上帽,低聲喃喃交談起來。

狄雷尼瞪著這幅夜色平版印刷,然後慢慢走上前,走進探照燈卡車的強烈白光柱。眾人回身看他,朵夫曼巡官匆匆走來,臉色扭曲。

「是隆巴德,隊長。」他喘著氣說。「法蘭克·隆巴德,布魯克林市議員。你知道——就是那個一天到晚講『街頭犯罪』,在報紙上抨擊警察辦案不力的人。」

狄雷尼點頭,環顧聚集四周的眾人:巡警,分局和北區重案組的警探,檢驗室專家,偵察部的一名督察。還有一名副局長,以及市長的一名個人助理。

現在另一個人跪在屍體旁,狄雷尼隊長認出山佛·佛格森醫師的龐大體型。雖然有探照燈的刺眼光亮,法醫仍拿著筆形手電筒檢查死者的腦殼。他站開一會兒,讓攝影師在屍體旁放把尺,拍更多閃光燈照片,然後他再度跪在潮濕的人行道上。狄雷尼走去站在他身旁,佛格森抬起頭。

「哈啰,艾德華。」他微笑。「正納悶你在哪兒呢。看看這個。」

跪下前,狄雷尼盯視屍體片刻。不難看出發生了什麼事。這人被人從後面打倒,後腦殼看來敲破了,濃密黑髮沾滿血跡、糾結成團。他向前撲跌,重重趴倒在地,跌倒時左股骨折斷,左腿如今撇成一個怪異的角度。他跌倒得如此沉重,骨折處前端的碎骨甚至戳穿了長褲褲腿。

他跌倒時,想來臉是直接撞上人行道,因為他鼻子摔爛流血,嘴可能也撞斷,臉上可能處處磨傷。血跡尚未凝結,從他頭部延伸形成一小潭,沿著一塊龜裂的土地往前流,積在人行道邊緣一棵瘦巴巴的懸鈴木周圍。

狄雷尼隊長小心跪下,避開屍體旁一隻皮夾,轉身向探照燈的強光瞇眼看去。

「皮夾採過指紋了嗎?」他朝看不見的人員叫道。

「沒有,長官。」某人高聲回答。「還沒。」

狄雷尼低頭看皮夾。

「鱷魚皮。」他說,「這種材質他們找不出太多東西。」他從制服外套內側口袋取出一枝原子筆,輕輕撥開皮夾,只碰觸一側邊緣。佛格森醫師把筆形手電筒的光轉照皮夾,兩人都看見厚厚一迭綠色鈔票。

狄雷尼收手任皮夾合上,再度看向屍體。佛格森的手電筒照在腦殼上。三名便服男子走來跪在屍體四周,五人彎身緊湊在一起,幾乎頭挨著頭。

「棍棒?」其中一名便馨探問。「或許水管?」

「我想不是。」佛格森頭也不抬地說。「沒有碎裂或凹痕。你看到的是血跡和糾結的頭髮。但有個穿透性傷口,像刺傷之類。一個直徑大約一吋的洞,看來呈圓形,手指伸得進去。」

「榔頭?」狄雷尼問。

佛格森向後坐在腳跟上。「榔頭?是,有可能。視穿透程度多深而定。」

「時間呢,醫生?」另一名警探問。

「看起來最多不超過三小時。不,就說兩小時吧。大約死在午夜。只是猜測。」

「誰發現的?」

「一個計程車運將先看到他,但以為他喝醉了,所以沒停車。那運將在約克大道趕上你們分局一輛警車,隊長,他們就回來察看。」

「車上是誰?」

「麥凱貝和莫瑞。」

「他們有沒有移動屍體或皮夾?」

「麥凱貝說他們沒碰屍體。他說皮夾當時正面朝上攤開,露出塑料格里的身份證件和信用卡,所以他們知道這人是隆巴德。」

「誰合上皮夾?」

「莫瑞。」

「為什麼?」

「他說當時開始飄小雨,他們怕雨下大會毀掉皮夾里塑料透明格上可能有的隱藏指紋。他說他們看得出這皮夾的皮很粗,塑料面上有指紋的機率可能大於皮面,所以他們用鉛筆合上皮夾。他說他們沒碰皮夾,麥凱貝也支持他的說法。麥凱貝說皮夾離原先他們發現的地方最多不超過四分之一吋。」

「運將什麼時候在約克大道攔下他們,說有人躺在這兒?」

「差不多一小時前。可能更接近五十分鐘。」

「醫生,」狄雷尼問,「我們現在可以把他翻過來了嗎?」

「你們照片拍好了沒?」一名警探朝暗處咆哮。

「我們需要照正面。」回話傳來。

「小心那條腿。」佛格森說。「你們哪個扶住那條腿,我們把他翻過來。」

五雙手輕輕抓住屍體,將他翻過身來。原先跪在地上的五人退開,兩名攝影師上前拍攝受害人的遠照與特寫,然後五人又圍攏起來。

「目前看來正面沒有傷口。」佛格森報告,小小手電筒光柱成之字形把屍體從頭照到腳。「斷腿和臉部傷勢是跌倒造成的,至少磨傷的皮膚顯示如此。送進城裡解剖之後我會更清楚詳情。死因是腦殼那處穿透傷。」

「倒地前就已經死了?」

「有可能,如果刺傷夠深。他是——他生前是個大個子,體重大概有兩百二十五磅。他跌得很重。」他摸摸死者的臂、肩、腿。「結實。沒太多脂肪。很厚一層肌肉。他可以抵抗對方一番,可惜他沒那個機會。」

他們沉默,低頭盯著屍體。這人並不英俊,但粗獷的五官也不難看:強壯的下顎,厚唇,多肉的鼻(現已碎裂),黑色濃眉和海象式的鬍鬚。未摔斷的部分牙齒又大又白又方——一如小小墓碑。空白雙眼瞪視啜泣的天空。

狄雷尼突然傾身向前,臉貼近死者的臉。佛格森醫師一把抓住他的肩,拉他起來。

「你在幹嘛呀,艾德華?」「親吻這可憐的王八蛋不成?」

「你聞聞他。」狄雷尼說,「聞聞他的鬍鬚。大蒜,葡萄酒,還有某個其他東西的味道。」

佛格森謹慎地傾伸向前,嗅嗅死者濃密的鬍鬚。

「茴香。」他說。「葡萄酒,大蒜,還有茴香。」

「這表示他晚餐吃義大利菜。」一名警探說。「也許他沒給侍者小費,那人就跟蹤到這裡做掉他。」

沒人笑。

「他是義大利人。」有人說。「他原姓不是隆巴德(Lombard),而是隆巴多(Lombardo)。他從政時時就去掉字尾的」o「。他的選區在布魯克林,選民大部分是猶太人。」

眾人抬頭,說話的是二五一分局的利梭巡官。

「你怎麼知道,巡官?」

「他是——他生前是我太太的表親,參加過我們的婚禮。他母親住這附近。我剛打給我太太,現在她正在打電話問親戚知不知道他母親的住址。我太太說隆巴德有時會從布魯克林過來跟母親一起吃晚飯。據說他母親菜做得很好。」

五名男子搖搖晃晃站起身,撢撢微濕的膝蓋。佛格森醫師朝救護車做個手勢,兩人拖著帆布屍袋走來。化驗室箱型車下來一個人,拿著塑料袋和一把小夾鉗要撿起皮夾。

「艾德華,」佛格森說,「我忘了問,你太太情況怎麼樣?」

「她今晚動手術。或者該說昨晚。」

「然後……?」

「他們必須割除她一側腎臟。」

佛格森沉默片刻,然後「感染?」

「史賓塞是這樣說的。伯納迪旁觀手術,但我找不到他。」

「那個混賬。我一到有電話的地方就幫你查查到底怎麼回事。我在哪裡找得到你?」

「八成是分局,我們這下得重排輪班,看有多少制服警察可以派去挨家挨戶查訪。他們要調走我們的警探。」

「我聽說了。艾德華,我一查到什麼就打給你。如果我沒打電話,就表示還沒找到史賓塞或伯納迪。」

狄雷尼點頭。佛格森醫師從救護車後門上車,車拉著哀鳴的警笛離去。朵夫曼巡官正朝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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