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三節

當年,她是曼哈頓率先脫下胸罩的女人之一。他是曼哈頓率先拿領帶當皮帶的男人之一。她是率先拿工人午餐盒當手提包的人之一。他是率先不穿襪直接穿懶人鞋的人之一。一馬當先!對新事物的狂熱蠱惑他們、驅策他們。

布蘭克夫婦簽的那份又長又詳細的分居協議書里,絲毫沒提到芙蘿倫斯和山姆爾·莫頓。吉爾妲拿到別克房車、瓦特福水晶、畢加索版畫,丹尼爾拿到公寓租約、美國鋼鐵公司的一百張股票、果汁機。沒人提起莫頓夫婦。大家默認他們是丹尼爾「最好的朋友」,歸丹尼爾所有。也確實如此。

俗語說「相反特性相吸」,他們卻非如此。這對夫婦是同一枚硬幣的正反面。山姆爾和芙蘿倫斯的分界在哪裡?沒人弄得清。他們是雙重焦點的影像。不,他們是雙重影像,同時聚焦。

他們外貌相像得會讓陌生人誤認為兄妹。矮、骨瘦如柴、頭盔似的油油黑髮,兩人都有雪貂似的五官,動作迅速突然,像不安的動物。

他原是有婦之夫,製造合成纖維;她原是有夫之婦,是布料設計師。他們在一場抵制《威尼斯商人》演出的抗議活動中相識,發現兩人看的是同一個心理治療師。一年後他們各自離婚,與對方結婚,同意不生小孩以免為爆炸的人口火上加油。兩人都心甘情願、高高興興、歡天喜地接受結紮手術。

他們的婚姻就像兩塊磁鐵啪地相吸,兩人有完全相同的喜好、恐懼、希望、偏見、野心、品味、情緒、厭惡、絕望。他們是同一人化身為二,睡在同一張加大雙人床上,緊緊纏抱。

他們改變生活方式像換內衣褲一樣頻繁。他們走在所有人前面,在那些東西開始流行之前,他們便買了普普藝術、歐普藝術,然後又比藝評家先知先覺回到寫實主義。他們歷經大麻、安非他命、巴比妥鹽、搖頭丸,還有僅僅一次顫抖著試用海洛因,最後回頭喝澀苦艾酒加冰塊。他們率先嘗試新餐館,率先戴米老鼠表,率先發掘男高音新秀,率先看新電影、新戲、新芭蕾,率先把太陽眼鏡推戴到頭上。他們踏遍紐約,口耳相傳:「中國城那家不可思議的小餐館……西城最棒的肚皮舞娘……運河街那家瘋狂的破爛店……」

他們生為猶太人,經過唯一神派、美以美教派、聖公會教派(還短暫摸過馬克思主義),然後信了天主教。皈依並告解過一次之後,他們又在哈林區發現一家帥呆了的長老教會,那裡每個人都拍掌叫喊。沒一樣東西讓他們興趣持久,每一樣東西都要嘗鮮起頭。他們一頭栽進瑜珈、禪宗、哈瑞奎師那 。他們研究占星學、做大腸水療,還請過一位鬍鬚宗師來吃晚飯。

他們投入反越戰運動,到華盛頓舉標語示威、遊行、喊口號。山姆被一個建築工人打傷頭,芙蘿被一個華爾街主管吐口水。然後他們在新罕布希爾一處公社待了三個星期,二十一人睡一間房。

「他們除了言不及義什麼也沒做!」山姆說。

「沒深度,沒意義!」芙蘿說。

「爛透了!」兩人同時說。

驅策他們、激使他們尋求「關連」,令他們渴望「溝通」、渴望進行「有意義的對話」、渴望找到「宇宙閃光」、渴望發現「宇宙接觸」,事實上渴望重塑宇宙的,是罪惡感。

他們的偉大才華,他們因其太過粗俗而加以否認的天分,其實就是:兩人都極具賺錢本領。芙蘿倫斯設計的迷幻圖樣瘋狂暢銷,山姆爾是第七大道上最先預見「年輕人市場」潛力的人之一。他們開設自己的工廠,財源滾滾來。

兩人現年三十五六,一直都是帶頭嘗新的人。他們加入一九六零年代的社會混亂:嬉皮、花的孩子、風靡之至的牛仔褲和流蘇皮夾克和寬長裙和男用項鏈,還有印地安珠串和老祖母眼鏡和所有其他年輕人的必備行頭,很快就被年長一代接收。

敏銳的眼光讓莫頓夫婦獲利豐盈,但他們覺得這是一種不入流的才能。雖不承認,但兩人都知道他們當初誠心展開的感人聖戰如今讓自己愈來愈富有。因此他們到處忙著趕場參加抗議、示威、遊行、警民衝突,想付出該付的代價。

為了更進一步贖罪,他們賣掉工廠(獲利豐厚),在麥迪遜大道開了家精品店,高高興興地相信這筆投資會一敗塗地。店名叫「情慾」,這個獨特的開店構想,是他們在布魯克林參加一個崇拜索爾 的北歐小教派的宗教儀式時出現的。

「我閑得發慌。」他喃喃說道。

「我也是。」她喃喃說道。

「開家店?」他建議。「只為找點事忙。」

「開家鋪子?」她建議。「好玩而已。」

「開家精品店。」他說。

「高雅又昂貴。」她說。「我們會海賠一筆。」

「賣點不一樣的東西,」他思索遍「不要熱褲、紙洋裝、迷你裙、輕薄短小的毛衣、軍服夾克、報攤小弟帽。賣點真正不一樣的東西。人們想要什麼?」

「愛。」她思索。

「哦,沒錯。」他點頭。「正是。」

他們的精品店「情慾」,只賣跟愛與性有關的東西——不管關係多麼薄弱。店內商品有十四種顏色(包括黑色)的絲綢床單,一款只標示「增加舒適及方便」的「臀枕」,情人卡和情詩集,香水和焚香,營造氣氛的留聲唱片,芳香乳霜和乳液,陽具形狀的蠟燭,香艷的版畫、圖畫、蝕刻畫、海報,男女兩性的內睡衣,男用蕾絲睡衣,女用皮睡袍,兩性皆可用的鞭子。店裡還得請一名武裝警衛,驅離若干顯然不太正常的顧客。

「情慾」一炮而紅。芙蘿倫斯和山姆爾·莫頓更有錢了。沮喪之餘,他們用起粗練糖蜜和針灸。會賺錢是他們的悲劇才能,所幸他們不是惡意如此。

丹尼爾·布蘭克周日早上醒來,第一眼看見的就是床頭几上的紙條,邀請他與芙蘿和山姆共進餐。他愉快地想起,他們餐桌上會出現熱騰騰的敘利亞麵包、冰圓鰭魚子、煙熏鯉魚、六種鯡魚之類的菜色。甚至還有香檳。

他裸體赤腳走到前門,打開門煉和閂條,取進他的《紐約時報》。他完成重新上鎖的儀式,把報紙拿進廚房,回到卧室,在衣櫥門上的鏡子前開始三十分鐘運動。

自從獨居以來,這是他逐漸懂得珍惜的寧靜周日例行公事。讓一整天懶洋洋的各種可能擺在面前,散發金色微光。伸展、彎腰、仰卧起坐讓他身體發暖,朝氣蓬勃迎向新世界,任何事都可能。

他快速沖個澡,看見擦乾的皮膚變得柔軟光滑,很是得意。他站在藥品櫃 鏡前刮鬍子,再次納悶是否該留個小鬍子,也再次決定不要。他覺得鬍子會讓自己看來顯得老氣,不過那種傅滿州式的下垂鬍鬚,搭配他光滑無毛的頭顱也許很有趣。或者很令人興奮?

他的臉是優雅的棺材形,小小耳朵貼近頭骨。下顎有點侵略性,嘴唇立體且色彩鮮明。鼻子長而略尖,鼻孔不明顯。眼睛是他最中看的部位:眼睛大,眼距寬,棕色虹彩。眉毛濃密,線條銳利。

奇的是,他正面顯得比側面老。從正面看來,他似乎悶悶不樂,法令紋清晰可見。他的臉左右兩半完全對稱,猶如宗教面具。他很少眨眼,也不常笑。

但他側面就顯得比較有神,臉活了起來,帶有青春的盼望:高貴的眉,清澈的眼,直挺的鼻,雕刻般微翹的唇,強有力的下巴,看得出臉頰和下顎的好骨架。

他刮完鬍子,抹上馮恩胡後水,下顎稍稍撲點粉,腋下噴芳香止汗劑,回卧房考慮該穿什麼。

莫頓夫婦那些「……一大堆精彩的人……」,一定包括各式各樣他們認識、收集的怪朋友:藝術家、設計師、演員、作家、舞者、導演,再加上少許毒蟲、娼妓和縱火犯增添辛辣風味。這些人周日早上的服裝會是非正式而且瘋狂的。

為了與眾不同——與烏合之眾保持高人一等的距離——他戴上保守的「長春藤盟校」假髮,穿上灰色法蘭絨長褲、古馳懶人鞋、白色克什米爾高領毛衣、紅棕色麂皮外套,胸前口袋塞一條有花紋的黃色薄軟綢手帕。

他走進廚房煮一小壺咖啡,不加糖不加奶喝了兩杯,坐在桌旁翻閱《時報》的周日增刊雜誌。廣告證明目前男裝的流行風潮比女裝更有創意、更多采多姿、更刺激。

十一點半,他準時鎖上屋門,搭電梯到三十四樓莫頓夫婦的頂樓公寓。

電梯里只有他一個,莫頓家門口沒人等著進屋,他側耳傾聽,也不聞屋內有飲食作樂的聲音。他想不通是怎麼回事,按門鈴,預期應門的會是莫頓夫婦的女僕布蘭琪,或者特別為此場合雇請的男管家。

但開門的是山姆爾·莫頓本人,他迅速踏入走廊,門在身後關起但沒拴上。

他是個小精靈似活力充沛的男人,身穿黑皮革襯衫配釘滿鋼釘的牛仔褲,走起路來閃閃發亮,一雙眼睛散發快活光芒,也像兩枚鋼釘。他一手按在丹尼爾·布蘭克臂上。

「丹,」他懇求,「別生氣。」

布蘭克戲劇化地呻吟一聲:「山姆,不會又來了吧?你明明答應過不再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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